《围城》——看不懂是庆幸,读懂了是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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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不起眼的起点出发,一路兼程,筚路蓝缕,也曾执著的去追寻过自己的方向,对世间万物充满了兴趣,到末了兜兜转转,不过由城外进来,从城里出去,并没有走出多远。

钱翁说“结婚像是一座围墙,城内的人出不来,城外的人想走进去。”其实结尾还有一句大概意思是说何止结婚这样,人间之事,莫过于此。

一本好书,实在是值得人们一读再读。我读书的习惯养成的晚,这样一来,别人读格林童话系列的时候我还在门口的大杨树下吹着晚风听从前有个山这样的循环故事,别人读鲁滨孙、格列佛系列的时候我又晚了他们一程。

十六岁,初读《围城》,当时确乎感受枯燥乏味,里面大抵没有我不认识的字,可是字连成了一块儿,似乎那些含义我就不甚明了,囫囵吞枣的一读,大抵也就记得见个简单的画面,在还是书山题海的学生时代,以为男主角都得像金庸古龙武侠小说里的大英雄那样,跟自己的恋人历经磨难然后终成眷属,方不枉人生一世当为大丈夫。

至于人们都记住的那段经典“围城”和“鸟笼”的道理,堪堪记住那两句话,道理还是道理,不明但是觉厉,别人都说好,就感觉倘若自己要说不好的话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因此不敢说不懂,于是不懂装懂,颇似为赋新词强说愁。待到真的懂得那句话的时候,已经离初读《围城》过去多年光景,这时倒像少年不识李宗盛,再听已是曲中人的意味儿了,于是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再读《围城》,心思比初读更加认真,曾经在丰裕的时间里让很多好书从匆匆从眼前划过,成过眼云烟,时至今日遗憾多于坦然。在没有真正体会到书中意趣的时候,也就只不过是你看看书上的字,书上的字看看你,两者在经过了相遇的刹那之后分道扬镳,似两个擦肩而过的路人,或一别无期。

若是你的眼睛在它的身上再停留多一会儿,留下了一些模糊的记忆,可能有一天你会遇到某种让你能够联想到那本书那段话的景象,它从你记忆深处跳出来和眼前的画面对应,这时候,该是体会故人重逢的喜悦了,书中的那个片段于是在脑海生根发芽,不易磨灭了。

再读《围城》,比以前快了许多,又慢了许多。快是因为初读对它无感,强忍着耐力只是想把它读完,凑个数目,好宽慰自己读了多少本书。但又不甚喜爱这类书,因此断断续续、隔三差五的读,前后耗时冗长。

再读《围城》,感觉里面的很多话都像在写自己,虽然知道了结局,但还是想一字字的看审视心路历程,和自己这些年来的情境相对照,念到心酸而又契合处不禁为自己遗憾,念到风趣活泼时也能发现几处自己的影子,在这悲哀与活泼中,道出了一个具备社会普遍性的人物出来,方鸿渐是我,赵辛楣是我,他们却又是千千万相似的普通人里的一个。

能言善辩又性格懦弱,稍遇挫折又踌躇不前,不甘平庸却缺少惊天动地的本事,兴趣比心胸大,想法比行动远。

钱翁正是描写了这样一个具备普遍性的人物形象,让太对的读者都感觉这是在写自己,文本的表现性与感染性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融合。

不久前我还特意上网去查了查,多少岁的时候适合读围城?网上观点见仁见智——高中,也有说大学或是毕业以后的。但更多的观点,还是建议成年以后再看,我觉得这倒不是因为书里有什么不好见人的地方。

书并没有没有好坏之分,只是里面所传达的上至人性人情、思想观念,下至写作技巧、文法造诣有高下之分。

钱翁博古通今,上看的了中外史学典籍,下观的了城乡通俗文章。有一次一位外国人让他开一些有关色情的外国书名出来,他一口气写了四十多本,由此可间博览之盛,另外他的夫人杨绛也在《钱钟书与围城》里提到过他读书之丰的事情。

一本好书,里面的每一个字串联起来组成的语言都值得人细细揣摩和体味,初读达其意,二读感其味,三读主观性与文本交融。

再读《围城》,我想方鸿渐从法国回来的那条邮轮应该跟钱先生回国那年与夫人杨绛同乘的那艘法国邮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年的“秋老虎”似乎也能突破时空的限制穿越到方鸿渐所在的轮船所处的三伏天里去。而后钱先生又被困于已经是沦陷区的上海,于是那座“孤岛”变成了“围城”,想进的人进不去,想出的人出不来。

旭日东升,没人去抬头看看天,思索夜是如何为而太阳陶醉又染上酡红的。

再读《围城》,给我的感觉是这不仅仅是一篇描写男女情爱关系的著作,方鸿渐、苏文纨、孙柔嘉、唐晓芙这些新一代带着新生自由主义的观念试图去反对一切封建礼教来决定自己的爱情,最后却一个个都被撞的头破血流。

爱你的人你不感兴趣,你爱的人却又求之不得,偶尔有两个那么看上去貌似情投意合的,再加上运气好的话,也不过是有了搭伙过日子凑个十年八年的希望。

当激情转为平淡,平淡中滋生厌倦,在厌倦中相互忍让,忍让到极致最终爆发,爆发后的虚无,原本那桩被看做幸福和甜蜜的婚姻,终于变成了让人想要奋不顾身逃出的围城,如此兜兜转转,循环往复……

后来读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总能联想到《围城》里面的一些情爱纠葛,二者虽有异同,可对描写都市男女心中一直渴望的爱情的求而不得,似乎是深刻一致的。

可能不是每个人都像方鸿渐一样从小说开始就有一个爱着他的苏文纨,但至少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在当代被称之为方鸿渐的女神的因种种阴差阳错而求之不得的——唐晓芙。

白玫瑰时间长了会变成饭粘子,红玫瑰时间长了是蚊子血,所以有了饭粘子的方鸿渐有时会想起那个他求而不得的唐晓芙,或是逃离逃离那个想对他不断加深掌控的孙柔嘉。可是谁能断定唐晓芙就一定是方鸿渐想要与之结婚的并不会改变的那个人呢?

与你结婚的人和你心里想要的人永远不可能是一个人——庆幸的是钱翁没写方鸿渐和唐晓芙在一起,不然文章更平添了沉郁和刺裸裸的讽刺意味。

想到这,我又想起前段时间某知名短视频平台经常见到的一个段子,当一个男性被问到愿意和谁一起度过愉快的周末?

A:妻子

B

结果B和没说出口,男子就急切的回答选B,尽管他并不知道B是谁。很多人把他当做一个段子来看一笑了之,之后还有很多人竟相模仿。

可不得不认真审视的是,在这个物欲横流、争分夺秒、时刻充满着压力与责任的时代,长久的情爱关系是否能禁得住多重社会压力的冲击,而维持爱情本真的模样?

张爱玲说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多少人有勇气脱下袍子并把它拿到阳光下晒一晒,轻轻抖掉那看不见的虱子?

就算是有勇气来抖,联想到经常在朋友圈看到的很多男人下班后把车开到小区以后都愿意在楼下下面坐一会儿,抽支烟,或是发会儿呆,去享受一个人短暂的宁静。当代人身上的重担,怕也是难抖的掉罢。

再读《围城》,里面对人物生活的刻画做到了假定性和逼真性的统一,是一种高于现实生活的联想想象,创造出一个虚幻的生活,很多文学作品在还没有兴起的时候就已经湮灭,《围城》时过八十多年仍然为人称颂,与其表现社会生活的广阔性和揭示人性人情的深刻性不无关系。

单方鸿渐一行人坐汽车到三闾大学这一程,让人体会到文学语言区别于其他艺术特性的不同之处,车子颠簸在坑洼泥泞的公路上,车内乘客的东倒西歪;车子不能发动时司机的肆意谩骂;车子内各种不同类型的乘客的举止态度和表现,这些全部略写,只写孙柔嘉屁股下面“坐”的那一点立锥之地,就写出了万取收一的效果来,让那些即使处于当今社会能够方便快捷的坐在新式发达交通工具的乘客也能通过字里行间去发挥联想想象那些他们现在已经感受煎熬和折磨。

子不语怪力乱神,千百年来人们对于鬼怪的兴趣却从未有减弱过。钱翁在描述围城的时候,也在这里轻描淡写的带了一笔,方鸿渐他们事先并不知道夜晚睡觉的屋子是在坟场上建起来的,但方鸿渐和孙柔嘉夜晚却梦到“不要压我的小红布袄”这一情境(孙柔嘉梦到有人推她),瞬间让我这种见过坟场的人确乎感到一种不可触摸与感受,又不可名状的恐惧来。很多人说世上没有鬼,鬼在人的心里,相比于赵梓眉的浑然不觉酣然大睡,可能钱翁更想表现出这样一个更加像平凡的人一样内心还有些敏感懦弱的方鸿渐吧。

《围城》全书里几乎没写出一个好人,各种揭示人心内部的阴暗面和性格缺陷,有的人甚至写到变态的程度。比如乍一看厚道老成的校长高松年,在最初给方鸿渐派来电报的时候着实给人一种翩翩学者正人君子的风范,让人实在不敢不去相信他说过的话做出的承诺会有不被履行的风险,可看到兔子都已经钻到自己的套子里面去了,转身就变了脸色,连精明狡诈的更和他有着多年交情的李梅亭都着了他的道,更莫说刚刚入世像待宰的羔羊一般的方鸿渐了。

钱翁通过高松年与方鸿渐谈话的寥寥几笔,辛辣犀利的勾勒出了一个虚伪狡诈的人物出来,再加上后面从侧面映衬出他似乎还和女学生有染,与汪太太微妙的关系,让人感觉这个人比无耻之极的李梅亭还要胜上三分了,至少李梅亭是明面上让人感觉的出来的无耻,比笑里藏刀的毒辣光明正大了不少。鲁迅先生那一句偌大的中国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也不是没有缘故的了。

赵梓眉和方鸿渐有有段很经典的对话,说在结婚前可以试一个月时间看看,了解对方是不是合适,方鸿渐和孙柔嘉从来的路上到相处到在一起的时候,远不止一个月,也没试出来什么,结婚以后的小规模冲突到大范围爆发终于闹得不可收拾,这也摆在现代人面前一个问题,经年累月之后,当你发现你自己找的那个那个人并不是你心里想象的那个人的模样的时候,你是接受命运?还是分手道别?或者,还有其他的答案?

《围城》,读不懂是庆幸,读懂了是释然。它像是一坛深埋地下多年未开坛的古酒,少不经世事的毛头小子喝上一口,“噗的一声,哎哟!辣喉!”转过身又回去追寻甜品饮料去了。

领略了人间社会,世道沧桑,疲惫了生活的烦琐和工作的艰辛,兴许能感觉其醇厚与绵长,在古酒入喉如火烧般的辛辣间仿佛能追寻起当初的风光以及不堪。

不由自主的用那被古酒刺激得沙哑的嗓子大骂一句“哈哈,还有不少人和老子一个样呢,你看书中这些人,可不就是这熊样儿。”

于是那些往事最后都随着一坛好酒下肚,伴上两碟花生米和一盘猪头肉,一遍遍地消磨了遗憾。银月如辉,洒满东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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