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动情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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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月提着包落做到我的对面,脸上挂着那种快要满溢而出的幸福感。

阿月当然应该开心,毕竟他有了一个如他说的那种“又高、又帅、又有钱”的恋人,这样一个人将他捧在手心之中,怎么能不像掉进了蜜罐子,我也顺应着他的想法将他的恋人称作“金多宝”。

由衷说的是,阿月真的好看,只要往那一站,就会让身边所有的人都显得黯淡无光,找到一个“金多宝”也在预料当中。就算是身为死党的我,都经常在思考和这样好看的人当朋友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我看着阿月从他刚换的包里拿出一本《围城》,那么熟悉的一本书,页脚都被翻得有些微翘,让我觉得不可思议,这个连小学语文课本都不会好好看上一遍的阿月,竟然开始看起了《围城》,不由得有些唏嘘那位“金多宝”的影响力。

——你不是说,你只要负责颜值就好了,怎么嫁入豪门了你就不是你了是吧?

——认识他之后,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多读上一些书,不然哪天被别人抢走了,怎么办。

——那也要有人能成为你的威胁啊,单论长相你已经甩上了他们好几十条大街。

——长相好有什么用,出席他的朋友聚会,连聊的什么都不知道,只能在一边傻逼地陪笑,想打呵欠,还不好意思,要借着上厕所才能够有一点喘息的时间。

我没得接话,只是拿起小勺,在咖啡杯里面缓缓的搅动着,明明自己这杯咖啡里面根本没加任何的糖和奶。大概只是闲不住,给自己的找上些打发时间的借口。

阿月也安静地在那捧着书看了起来,这样一看,倒是有了几分书卷气息,也许只有我这种和他从小玩到大的才会知道,大概就如同我们发奋要背《牛津字典》一样,永远都兵败在了abnormal。

果然不出所料,没见翻上几页,阿月就已经静不下心,把《围城》往桌边一扔,开始鼓捣起自己的手机。

我拿过那一本已经破旧的书,看着那扉页上面那一句“天下没有偶然,那不过是化了妆的、戴了面具的必然。”这么多年了,字体变化之大,要不是这本书给我的映像太深,我大概都已经认不出这里面的话,竟然是当年的自己写下的。

我和“金多宝”认识的时候,是刚上高中的时候,要形容那时候的他的外形,寻遍我所有的词汇,大概也只能找出“土气”、“傻冒”、“邋遢”之类的词汇。带着个酒瓶底一般的眼镜,头发像鸡窝放在头顶,要不是牌子不同,都会误以为是一件衣服的黑色打底衫。

那时候我因为成绩还算不错,被强行指派学习委员的苦差,自然也是免不了要对这样一个超人班级的尾巴多花些精神。索性他的学习能力似乎并不如外表一般那么难以收拾,几轮斡旋不见成效,索性让他学着我的模式,出乎意料地收到些许成效。

那时候的我喜欢看钱钟书、看徐志摩、看张爱玲,而电子阅读又还没成气候,只能成为了门口书店的常客,省下不多的零花钱,只为换得一个与周遭同学不同的“好名声”——文学青年。

而他也有样学样地一同成为了书店的常客,买张爱玲、买徐志摩、买钱钟书,他家境相比同学倒是算得上殷实,加上他父母似乎没有那倒了八辈子霉的“穷养儿子、富养女”的想法,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少买书这件事上,他就总是领先我一步。往往我正在为了一本书积攒着不多的零花钱的时候,他已经买到了桌上,尽管他看与没看无可知,可是至少他有了。

于是,我也厚着脸皮去先问他借来看上部分,要是能看完的话,自己买的书就能够以全新的姿态充实我的书柜。

我一直有一个虚荣的习惯,就是在看完一本书之后,把这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写在扉页上,以证明本书已被阅读。而很多的书已经在买之前就通过“金多宝”的借阅看完了,购买的时候也就直接除封在扉页上落下那思量比较多时才选出的句子。

这本《围城》就是其中之一。

我拿着自己的书回家的时候,整理书包才发现从“金多宝”那儿借阅的书已经顺着那破损的大洞不知道遗失到哪儿去了。

向来自己和“金多宝”借书,都是一周必还,为了不违背这样的习惯,只好把自己的新书还给了“金多宝”。

还记得那天他看着扉页上的那句话,我信口雌黄地解释说为:“把重点给你强调出来罢了,不然这本书太深,你怕是看不懂。”

他没有回嘴,只是笑着和我道了谢。这件事发生不久,他也就因为爸妈工作的变动转校离开了。想不到再见,已经是这副令人艳羡的程度,还和我最好的朋友阿月走到了一起,甜蜜得连阿月见我这个老友都要跟着过来。

也许时间那么久,似乎“金多宝”并没有将我这个过客留在记忆里,也或许是因为我已经被社会磨得失去了当年的模样,无法辨识,只是见他没有主动提起,自己也索性不提,免得尴尬。

本以为和谐的气氛,却在阿月上洗手间的时候被丢回了尴尬之中。“金多宝”把那本《围城》放到了我的桌前。

——这本书确实深,你嘱咐之后就三不五时拿出来看看……

——原来,你还记得呀,那么久远的事儿了。

——怎么能忘记,我这次回来,就是……

话还没说完,阿月已经走了回来,那帅气的脸上仍旧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聊什么呢?

——没什么,就在讨论着一会儿要去什么地方吃饭,这顿饭你请客,我可得好好宰你一笔。

——不怕,不怕,有他买单呢!你就放心往最好的地儿去选。

——那我可不客气了。

我看着“金多宝”,他看着我笑了笑,大概是表示对这段新恋情的无奈吧。阿月这“资产阶级少爷作风”,要是放在七几年,早不知道上那小会台多少次了。

谈笑间,余光扫到阿月把那本《围城》收进了自己的包里。

聚餐的时候,阿月特意拉着我选了商场最贵的那家点,味道一般,价钱昂贵,席间阿月也一反常态地给“金多宝”夹菜,还没吃完呢,就早早去把单买了,可以看出,这不可一世玩家也是真的被制服了。

阿月结账的时候,“金多宝”像是当初学生时代一样笑着对我说。

——我下周会去出差一周,出差结束再约你吃饭。

——嗯,阿月都知道我休息的时间,你让他约我就好了。

——阿月……好吧,那我出差结束让阿月联系你。

吃完饭,阿月对我挑了一下眉,示意一会儿有安排,也会意地提出要回家喂猫,让阿月送我。“金多宝”看了看我,似乎想说什么,又把话咽了下去,礼貌性地点点头。

坐在阿月的车上,看着他挂在照后镜上的粉晶,想着自己第一天看到这串粉晶的时候,还在嘲笑着他,像是那些玛丽苏小说里面一样迷信,结果真的就在挂上不久,就遇见了“金多宝”。

——你觉得我和他会长久么?

阿月的问题来得突然,我疑惑地看着他,也是第一次在平日里那么自信的阿月眼里看到了一丝丝的怯意。

——当然会啊,爱情这种东西只要用心去经营,就一定会长久的。

阿月却在副驾驶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静静地看着窗外。

一个星期之后,我正盘腿坐在床上为了一片新文章抓破头,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过来。

——我在你楼下,有没有空出去走走?

——你是?

——是阿月告诉我的你的电话,还有你现在住的地方。

——哦,你等等……

推开窗,看着楼下孤零零的一辆车停在那儿,不知道为什么,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和阿月一起的?

——没……就我一个人,可以赏脸么,我听说附近有一家味道很不错的日料店。

——这……

依着寻常,我大概会找理由推脱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邀约似乎有种让人无可拒绝的魔力。

坐在车上,我们都很沉默,沉默得无比尴尬,有种背叛朋友的羞耻感,但是却无法打消掉自己是蛮想要和“金多宝”重新认识。

就像是学生时代的那一次一样,那是学校的校庆,也是唯一一次在学校里面看到了他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清爽,也是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寻常邋遢的少年,竟然是如此多才多艺。

舞台上的他,穿着一身白西装,摘下了他那大大的瓶子底,手指在萨克斯上灵动,曲子在他的演奏下显得雀跃。

为了多看得清楚一点,不由自主地靠近了舞台几分。

等着他表演完,在后台外面等着他,看着他安安静静地收拾自己的萨克斯,像是一道风景,看得痴了,都忽视了他向着自己走过来。

——你来看我表演啊?

——没有……我路过随便看看。

——你脸红了。

——才不是,这儿人多,我热……

——哦,那我先走了。

——……

那一次的背影,从上一次见到他和阿月一起出现,就又再浮现,一直难以忘怀,而回忆就像是有意为之,给那背影加上了一堆的滤镜,美得肝颤。

——“在想什么啊?”

——“没想什么,只是没想到你会单独来找我。”

——“其实,上次我就想和你说的,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来找你的。”

——“那阿月他……”

——“你现在是知名小说家,我那儿那么容易能够见到你,联系你很多次,都被你们公司的人回绝了……”

——“那你还不是和阿月在一起了……”

——“哪有什么在一起不在一起,他是我健身房的同学,那天我在跑步机上看你的访问,他就过来搭讪,说是认识你,我才托他约你出来。”

——……

这一切多么像是曾经啊,那时候的我知道他要转校,看着桌上的《围城》,明明想要问他,是不是能够交换礼物当作我们彼此的纪念。

于是自导自演那场遗失的调包,那一句话,也不如自己同阿月所说,是自己习惯在书上留下痕迹,不过是为了给他留上一些我曾经出现的回忆。

——《围城》真的蛮深的,不过我看了那么多遍还是不懂你那句话的意思。

——那句话不重要了……

从照后镜里面,我看见阿月站在不远处,对着我们轻轻的挥手,他穿着和我一样的衣服,甚至带上了眼镜。

可是,这世界上的感情,哪有动情是意外,不过都是刻意装点的必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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