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考的英语成绩只有80几分,满分150。
上了艺术类大学后,不需要考46级就能毕业。所以对于艺校的学生来说,英语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没必要学。
于是我伙同其他同学,逃了四年的英语课。英语水平,可以说是相当渣了。
一直以来也觉得无所谓,心想既然是生活中用不到的东西干嘛要学呢?
这样的想法一直持续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年夏天,我家楼下搬来了一个老外邻居。
因为室友准备出国做交流生,所以用一捧散装的咸鸭蛋“收买”了邻居练口语。
他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大男孩,跟美剧里形容一个好人的形象一直,微胖的身材,爱笑的脸上镶嵌着蓝汪汪的眼睛。
他说自己叫安卓,我心想妈呀我还叫ios呢。
室友为了方便练口语,经常邀请安哲来家里,一来一往就成了常客。
从他们的对话,手势,以及后来室友的翻译才了解到。安哲来自美国加州,到中国三四年了,去过很多城市。而他只会说简单的中文对话,比如“你好”“再见”“这是哪里”“太贵了”。
就会这么几句话能走遍中国大江南北?我的内心有一万只说不相信的草泥马奔驰而过。
接触时间长了才发现他真的只会简单的中国口语,他说中国人真的太好了,走到哪里都有人会几句,也乐意主动帮忙。
我问他为什么不好好学学中文,他说中文too hard,自己真的学不好。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原来对于老外来说,汉语这门“外语”对于他们同样艰难。但在他们的观念里,语言时候要用的而不是一味的学,只要你会用,依旧可以在国外畅行无阻。
于是从此以后,我也开始同室友一起,拉着安卓练口语,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叫安哲并非安卓。
跟安哲天天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是英语进步最快的一段时间。其中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了“用”英语的乐趣,开始对英语英语学习有了信心。
后来,安卓离开了南京开始新的全国之旅。而我依旧没有停下对英语的乐趣。
我关注了“清晨朗读会”经常朗读英语,下载了英语流利说每天练习30min。渐渐我发现,美剧里面的有些话我开始不看字幕也听的懂了。
生活就般有趣,它总会让你遇到新的人和事帮助你成长。是安哲给了我莫大的勇气,让我明白想学好外语,重在“用”而非“学”。
想学英语的朋友们,只要给自己一点信心,就一定能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