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社会将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你还有最后一条路走,那就是犯罪,永远记住,这并不可耻! -------马雅可夫
老祖宗古话讲:“士可杀不可辱”!不可,辱。今天被山东聊城的“辱母”事件刷热点,一直关注到现在。看完新闻有种深深的无力感,胸口呼吸有点闷。如果犯罪成为一种救赎,那么这样的犯罪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罚?
换位思考,如果我是那个孩子,自问,是否会拿起那把水果刀刺向对面那个“凌辱”自己母亲的人。可以没有思考给出肯定答案!我会!我一定会拿刀尖刺向凌辱自己母亲的人,虽然我害怕,虽然我也知道,这一刀下去,自己的人生可能被扣上“犯罪”的标签。
相信很多人换位思考后,都会有同样的选择。因为这样的选择,是一种“本能”,是一种天生被给予的反应。就像在灾难面前,人会潜意识的保护自己所爱的人。这种本能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和行为倾向,人之本性。
我想,当那个22岁的男生,懵懂青春的年纪,本来应该在美好的环境和事物里慢慢成长。他却要用自己的本能去保护自己的母亲,而这一种本能的反应,本该是一个救赎,却也潜伏着一场犯罪。当他拿起水果刀刺向那个凌辱自己母亲的男人时,他的脑子里,应该没有分辨自己是否在犯罪的能力和逻辑,他的脑子里,只有被激怒的保护欲。
我没有法律知识去为这个孩子辩解,他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当法院给出无期的判决,读完法院的判决依据,自己倒吸一口气,在心里憋了一口凉气,脑袋炸开的无力感。后来看到这个热点新闻下,被很多热心网友请求改变判决种种留言,又觉得这个事件在法律原则的探讨背后,多了一些声音。这些声音不是冷漠的评论,而是对于司法判决的参与声。
这些探讨,证明人心。
我个人,坚信依法治国的原则性道理。在人的15个本能反应里面,有一种,叫做公民权。他是每一个公民对服务公共和社会公正的渴望。
对于母亲被11“人”凌辱的画面,很多细节文字,有“恶意打骂、裸露下体”这样流氓行为。道亦有道,每一行有每一行的道义和规矩。高利贷这样的灰色行业,暂且不去定义它存在的性质。但以如此凌辱方式,当着孩子面去“讨”母亲的“债”。我想,人性,何在?这些地痞流氓,先用蔑视法律的“流氓”手段去挑战人性的尊严和底线,这一刀,在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血淋淋”的教训。
人命关天,人性大于天。当人性被赤裸裸践踏在法律面前,当警察抵达现场,渎职的执法。
这个社会,会好么?就事论事,就理论理。当一个法院的判决,被刷成热点时,至少这样的关注度,证明这个判决存在的不合理性。有一句老话叫做,公道自在人心。如果法律不能给老百姓一个公道的说法,那么人心如何在天朝法制社会里面寻找该有的安全感。若是法不服众,法不可依,一颗中国心应该放在哪里?
我相信,这个孩子刺向的那一刀,他自己内心痛苦万分,也无比挣扎。母亲被极其凌辱,心中怒火如江河奔腾,难以平复。乌鸦反哺,护母心切。他不愿“杀”谁,满手沾血。更不愿“犯罪”,触碰法律制裁。
这场犯罪的救赎判决,希望“救赎”的意义更真实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