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当你想要一件东西的时候,买下来,不管实用不实用,也是值得的,至少满足了你想要的那份欲望。深以为然,所以在街边买了张盗版碟回来,听了之后发现他妈只有第一首歌是喜欢的,其他都是垃圾,还是觉得买得值,因为当时听到那一首就是特别想要买,于是就买了。在这个网络歌曲免费下载的国度花十块钱买一张盗版碟,我也是个奇葩,没办法,当时心向往之。
第二次辞职的时候,boss还是没有批准我完全离职。第一次辞的时候,我给的理由是千金难买少年时,自由的日子所剩无几,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得到的回答是,我不接受。想起boss对我关照有加,提携爱护之情溢于言行,默默回去工作了。作为一个实习生,不是我有多能干,我的离开不会影响项目的进度,想不明白为什么不批准。两天之后,还是按捺不住,重提辞职,终于得到半辞职的批准。作为一只养不熟的狼崽子,不是我不记恩情,不是我讨厌boss,只是,对于最后的自由,心向往之。
纠结犹豫,最后还是要做出选择,我选择好好享受最后的自由,至少,有限度地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