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第一章.一)

                                             


                                              第一章

(一)

贪婪如料峭的寒风,掀起欲望的狂澜,唤醒沉睡的心魔,摇摇欲坠的拉扯着心底深处的秘密之口,于灵魂触礁处,难以缝合。

叶卉自诩,她拥有女娲补天的神奇功力,向来对自控与自我调节能力充满信心,所以对偶尔的放纵、贪婪、自私挖了个小出口,谁料这口子一开,便是汩汩浊流,源远流长。

已经记不清这是结婚后第几次被打的遍体鳞伤了,每次打完架铁了心离婚,可总被现实所击退。都说女人心最硬,可再硬也舍不得丢下心头肉离开,咬咬牙撑过去,或许这畜生会变好的,或许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或许幸运之神即将降临,每次她都这样安慰自己。

凌晨的夜,星星眨着眼,寂静的敞开着臂膀,拥抱着每个孤独的行人。远处弥漫着浓浓的烟味,烧烤味、铁板鱿鱼味、烤饼味,扑鼻而来,楼下街两边还很热闹,夜市才刚刚开始。叶卉平常很讨厌这些乌烟瘴气,最讨厌喝醉酒的食客歇斯底里的发酒疯,摔酒瓶、谩骂、吵架、打架的声音总会将她从睡梦里活生生的惊醒,从窗户里看着这些人,有和朋友叙旧的,有发泄情绪的,有夜班下班后回来填肚子的,有情侣间约会的,三教九流,形形色色的人都聚集在一起,吃着夜宵,谈着人生。

“老板,来十串羊肉串,一串鸡翅,一份金针菇,一条鲫鱼。”叶卉找了家烧烤摊坐下,理了理扯乱的长发,拉开衬衫袖口,在昏暗的灯光下,白皙的手臂上一块块乌青被衬成黑紫色,渐渐有了疼痛的感觉。

虽然家里楼下是有名的夜宵一条街,她却很少光临,一来她有洁癖,二来她很注重养生,30出头的她,陌生人见着都以为还没结婚呢,今天算是破天慌发泄一下。在别人眼里,她就是个不识人间烟火的女子,有着如伊丽莎白.班纳特身上凸显的傲慢,又有着民国时期那些如林徽因、陆小曼般的诗情画意,总之,她就是一个典型的拥有浪漫情怀的完美主义者,可生活却没有令她如愿以偿,而是摆设了道道关卡,埋伏了九九八十一难的艰辛险阻,成不成的了佛,全凭她自己的造化。她犯着大部分市井小民的通病,虚荣心膨胀,对鸡皮蒜毛的小事斤斤计较,要把体面活成人生的终极目标,在阡陌世界里迷失着自己,光有好高骛远的梦想,却认不清自己,将不幸埋怨在命运之上,她不知何时会成为祥林嫂的,身边的朋友都这样躲着她。

她拿出手机,翻了一遍通讯录,诺大的一个城市,居然没有一个可以随叫随到的朋友,越想越凄凉。

好几条未读短信,两条广告信息,一条儿子幼儿园校讯通信息,还有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 “叶卉,我是你的高中同学范军,不知是否还记得我?”高中?高中毕业都将近15年了,可范军这个人,她当然记得,怎么会不记得?

记忆如难以关闭的阀门,人总在忧伤时想通过往日美好的回忆证明自己的曾经,可有时却如一醉解千愁,越解越结。范军家离叶卉家只隔着一个村子,步行二十分钟左右,两个村子都错落在溪的西边,沿途种满了高大的梧桐树,还有稀稀落落的柳树,垂落于溪水间。两村以一棵年龄达几百岁的樟树划分,一到放学回家,邻近村的孩子聚集在一起玩耍,叶卉的童年就是在这片山清水秀的小村里长大,人也出落的亭亭玉立,用清秀形容最恰当不过。

范军与叶卉从小学到初中虽然是同一所学校,但却不同班,直到上高中成为同班同学,才有了交集。范军从小就爱学习,他很少会出现在老樟树下与其他小伙伴们玩耍,他的童年是在书海里度过的,从开始画满插画的小人儿书,到梦幻神奇的武侠小说,再到广袤无垠的史书,再再到琳琅满目的各国作品,书籍就是他的眼睛,带领他去看世界,它们是挖掘不完的宝藏,让他爱不释手。这归功于他家邻居范晨亮,他在镇上中学执教,由于教语文,再加上晨亮也是个爱书之人,所以他用一半的工资用于购书,这下可运气了范军,晨亮这位兄长家就是现成的图书馆,他是忠实的书迷以及知音。

叶卉从小就要强,看着爸妈日出而作的艰辛,在农田的辛苦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聪慧与善于洞悉的她告诉自己,村上老人家的苦口婆心并非都是夸夸其谈,至少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让她铭记在心。每次到暑假,是她最期盼以及最快乐的时光,因为她的表姐徐珍从城里来她家过暑假,她最开心的就是可以借表姐的漂亮衣服穿,还可以听表姐讲一些城里的生活与故事,听听就好像可以成为城市的一分子,至少她明白城里人的想法,这种对城市的向往一直在鼓吹着她的虚荣心,可那么小的她,怎会懂得这些道理,对于那时的她来说,城市就是童话世界,而她就是那个灰姑娘。她常常梦见自己,穿着表姐雪白的纱裙,领口边是一圈闪亮的珍珠,裙摆边镶满蕾丝花边,腰间系一根蝴蝶结,穿上红舞鞋,踏步于高楼耸立的城市,穿梭于各个高档餐厅,优雅的坐在咖啡厅、电影院里,所到之处人们总是投来膜拜的眼光,她就喜欢在这样的梦境里游离。可怕的虚荣心,万恶的虚荣心,就是那欲望隘口的侵入者,叶卉在陶醉中自我沉沦。

叶卉与范军就读的高中是市重点中学,在另外一个小镇上,坐车需要半小时,骑车差不多要一个小时,路途虽然不算遥远,但毕竟是第一次离开父母,叶卉还是有点害怕,有点担心,担心适应不了新的环境,新的同学,毕竟这里的同学是来自全市各地,不像小学与初中,同学都是本村或者是本镇人,语言不通之外,性格也有地区差异性吧。而叶卉从小膨胀起来的自命不凡,已经让她贴上了傲慢、冷艳的标签,她是个被动的人,无法向别人敞开心扉的同时也难以接受别人的闯入,从初中开始她几乎就成了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幸好她成绩优异,没有招同学们的排斥,只是其他同学与她之间总是划着一条隔离线,无法跨越,她看不起比她学习成绩差的同学,看不起那些邋遢的同学,更看不起那些浪荡不羁的同学,可以这样说,初中时期的同学几乎没有人可以入她眼。好在她从小练就了忍受孤独寂寞的本领,因为她觉得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一群对自己毫无用处、毫无影响力的人身上,固步自封成了她性格的代言。

而她的担心立马在她接受这个崭新的大家庭所融化,她发现班里有好多穿着时尚来自城市的女同学,还有同样时尚帅气的男同学,就连她(他)们的文具用品也是特别高大上,她用她清澈的双眼过滤着每个同学,盘算着哪些是以后可以靠近的同学,哪些是避而远之的同学,她在心里打起了算盘,只不过她依旧让别人觉得傲慢与冷艳。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特别像叶卉这种想出人头地的女孩子,比一般的同龄孩子要早熟一些,一方面是怕穷,一方面是要强,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她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只是,她并不明白,越是想要的却往往越得不到,物极必反就是这么个玄机。

在回复栏里输入着:“当然记得啊!范军同学!”随即发送,突然意识到已经是凌晨一点了,人家早就进入梦乡了,她为这么晚的打扰感到不安,不过这份小小的不安,倒是转移了她对王建的怨恨以及对命运捉弄的叹息。

“这么晚,你还没睡觉?”手机传来消息,叶卉腾出右手,将羊肉串放回盘子,激动的不知所措,手却自然的敲打着键盘:“嗯,在吃夜宵。”

“我印象中好像你生活规律很好的,怎么现在爱吃夜宵了?不过,我们差不多有十几年没联系了,大家应该都变了。”叶卉盯着屏幕,一股酸味涌上心头,她当然不能和他说,我的生活规律其实一直没变啊,只是今天心情不好,只好回答:“你不是也一样是夜猫子,我刚才发短信就后悔了,想着这么晚你肯定睡觉了,不该现在回复你的,打扰你休息了。”叶卉是个矛盾体,很多时候她会口是心非,因为该死的要强,常会让她不忠于本心,明明很需要别人靠近她,却摆着一副不要靠近我的脸,明明很需要别人的温暖,却说着一些冷漠的话让别人受伤,她就像一只刺猬,将自己保护的太好,刺伤别人的同时,也深深的伤害着自己。

“由于工作需要,我常常熬夜加班。你现在在哪里?成家了吗?过的还好吗?”是否每对拥有曾经的人,彼此的问候都会回到这个希望你过的幸福话题上来。叶卉鼻子一酸,还好吗?我很好!她的虚荣心又开始泛滥,为了不让他同情自己,更准确的说为了证明当初没有选择他也可以过的幸福,无论如何也要说幸福。“挺好的,已经成家了,孩子两岁,现在住在A市,你呢?还好吗?”

“我也挺好的,就喂饱自己的嘴就好了。”

“你还没结婚哪?好抓紧了,也不小了,同学。”突然,她发现自从有了孩子后,开始变的婆婆妈妈,每天除了上班,就是柴米油盐,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家庭,她已经找不到自己了。

“一个人挺好的,呵呵!”

“时间不早了、早点睡觉吧,明天还要上班。”叶卉突然闪现了一个念头,莫非他心里还有她,到现在还单着,莫非他还在等她。当然不可能,如果真的在等自己,那干嘛不早点来找我,为什么要等到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道别了晚安,叶卉越发觉得孤独,越想越凌乱,于是叫了瓶啤酒,她也想体会一次飘飘欲坠的感觉,忘了烦恼,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另一个城市,有一个人同样是彻夜未眠,往事如一张厚实的蜘蛛网,密密麻麻,越网越沉。都说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朵红玫瑰与白玫瑰,叶卉该是红玫瑰,很鲜艳却很刺,刺的透出滴滴鲜血,将心染红。对于一个男人,初恋总是最刻骨铭心,最难忘的,即使范军的这段初恋夹带着被戏弄的成分,曾几何时,他痛恨这个叫叶卉的女人,诅咒她不幸福,可梦里她却时常缠绕着他,像是个不甘的灵魂,要在梦里为他自己伸张正义,却每次以失败告终而梦醒。这是多年来他反复重复出现的梦境,每次都想看到自己征服了这个虚荣贪婪的女人,他想象着自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为爱疯狂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管她这朵玫瑰多么刺骨,也想不惜一切代价将她采摘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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