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兜转转间十一月已经过半。
和R认识已经3个月,仿佛两人第一次吃饭是在昨天。
那天我很不修边幅的穿了件破洞牛仔裤,仿佛两人吃过饭之后,就再无交集,各奔天涯。
现在,想起不禁失笑,早知道R喜欢穿着裙子的小仙女,当初就穿条小裙子,假扮成长裙飘飘的小仙女,也不至于想假扮成仙女的时候,只能穿着毛衣,套上厚厚的外套,看起来圆润又可笑。
有人说,当你拿到好吃的,读到一本书,看到喜欢看的电影,去到一个地方,总是分享给另一个人的时候,就说明你已经很喜欢这个人了。我一直不太相信,这种武断的说法,直到我开始在R的朋友圈里寻找他恋爱的蛛丝马迹,我想我是喜欢上了他。
可那又怎么样,当我在朋友的鼓励下表明心意的时候,R晒出了和女生的合影,底下有人追问是女友吗?R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可我那天却难过了很久。
我多想像倚天屠龙记里的赵敏一样,面对爱情时无所畏惧。在张无忌大婚那天,赵敏只身一人来到结婚的大殿,有人怕赵敏难堪,劝她不要勉强,赵敏倔强的说出“我偏要勉强”的时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决心。
现在我面对R时却问心有愧,我多想直接对R说,老娘喜欢你,多想不听别人劝阻,偏要勉强,可又害怕被拒绝,颜面尽失。
当我骑着单车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呼啸而过的时候,我多么想回到17岁的时候,至少那个时候的自己无所畏惧,无论是面对感情还是其他;当啤酒的冰凉穿越肺腑的时候,总想勇敢一点点,就算第二天丢人,也只觉得自己是喝醉了;当站在顶楼仰望夜空的时候,总想告诉自己未来会遇到更好的人,错过了就错过了。
再过三个月,四舍五入自己也就要到了三十而立的年纪了,工作如同相貌一样平平,感情也是一塌糊涂。而我也不知道从何时起,丢掉了偏执,面对别人的劝阻的时候,再也不能勇敢的说出那句“我偏要勉强”,再也不能倔强的偏执着。
简书:花爷Spencer,微信公众号:木糖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