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怕睡觉;当她睡觉时,总有一些人醒着,对他们就没法控制。
我羡慕他。他不知道地球是这么大,人生是这么短促。他不知道还有其他人的存在。他有头上这一小块青天便满足了。而我要求一件东西专属于我,仿佛我在世界上除此没有别的爱;但是我又件件都想要;而我的双手却是空的。我羡慕他。什么叫做厌倦,他肯定不知道。
写了这么久,写了这么多不同故事,总觉得自己没什么进步,以后还是多以看书为主,输出和输入是一体的,光输出,就会开始觉得乏味。
文中开头的两段,是我从《人总是要死的》随便选两段复制的,看到这样的书名很难想到这也是一个故事,而不是心灵鸡汤的大道理。
面对人与死这样的大命题,作者很容易写出一些让人深思的话,但是如果我去写这样的人物,就显得太浅薄,没有深度,因为我没有准备工作,我只是一味的想要写些什么,没想过去将它写好,好到什么程度。
看的书多对写作也没什么帮助,如果你不写的话,你就不知道自己除了看故事,还要看什么。
看这本书有那么几个地方,我内心有一种无法名状的东西在升起,一个好的故事,有时候能教人怎么写作。
就连我这种不知如何去读一本书的人也能看出一点点门道来。比如,作者在描写一些场景的时候,他似乎不是“写”出来的,给人一种,我们是看见了什么,对,作家没有写发生什么了,但是看到的人却知道发生了什么,看的人似乎不是读到了,而是看见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手法我光表达出来都觉得有些吃力,而我过往的写法都是在直述。例如,我看见一个人在抽烟,我写的就是这样平平无奇,可是看的人只是知道有一个人在抽烟,换成高明的作者,他会写一圈圈烟从某人嘴里冒出来,你看他没有写对方抽烟,但是你却从文字中看见了他在抽烟的画面。当然这只一个很简单的例子,由于我没做好笔记,作家的高明之处自然不是写抽烟这件小事。
比如,作者在写男主人公是一个永生不灭的“人类”,他只是提到他遇见过的女人,作者写的是他会遇见的女人,过去和还未出生的女人和现如今的女人相比较,如果是我来写,我会写他以前遇见的女人和现在这个遇见的来比较,但是不会写还未出生的。
作者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一种真实感,好像这个人真的存在一样,作者把自己想象成了这个人,而不只是写了这么一个人,而看的人也会更有代入感,还会想起一些东西。
是啊,一个永生不灭的人,除了过去讲不完或是一句话就能概括的人生,还有以后,虽然这个以后还不知道,但是也能想象的到,假如这个人要谈女朋友,他的要遇见的女人的确有很多还未出生。
这本书,我才刚开始看,它要表达的道理自然不是永生不灭的人的生活是如何的,女主想要成为一个有名的演员,可是碰到一个永生不灭的男人,她的这种成功还有多少意义。这是这本书给我现在的感受,后面的剧情还不知道会如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