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2017年4月9日上午9:00在305会议室,就项目进度问题跟同级部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原本应该在2017年4月10日完成的项目,因为生产环节的问题,进度下榻,导致项目整体推迟。会上经过生产部门、质量部门以及经济运行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出现问题环节的分析和确认,初步确定项目在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但在项目执行期间,由于质量设备再度出现问题,导致项目至今仍未完成。
总结这段沟通经历,当时所定项目完成时间虽然清晰,但没有考虑在这段过程中除生产外的其他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应变能力不足,导致项目进度再次受到影响。
A2:
如果将时光倒推回2017年4月9日上午9:00在305会议室了,就项目进度问题开会讨论。经过与客户经济磋商,必须于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项目。并就未来一个月当中涉及到的生产、质检、总装等环节的所有事项进行一一梳理,将责任落实到人,并由经济运行部门制定进度表,每天进行核实确认。涉及到的相关环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布置,对于有可能产生的瓶颈问题要加强重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三天进行一次会议确认,及时总结发现可能出现的隐患。最后,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严格按照执行进度情况予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