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小同事问我,是否记得前一段,我曾以大厅名义给各个乡镇起草过一封表扬信,我说记得,当然记得!那封信是写给我们这批借调人员所在乡镇领导的,当然也包括我们乡,因为当时是领导安排我起草的,虽是统一的文本格式,总有点自己夸自己的感觉,所以我从未对别人提起过,不过对当时领导安排这项工作时所说的话,我至今仍记忆犹新,十分感动,王局长说,自从大家来到大厅以后,工作尽心尽力,他和陈主任都看在眼里,一直想为大家做点什么,表达心意,因为自己职责所限,为大家争取不来更多的物质利益,他和陈主任代表大厅感谢同志们的辛苦,感谢原单位这些年对我们的培养和锻炼,写这封信没别的意思,就是肯定大家的工作,肯定大家在这里做出的贡献….说真的,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得到别人的理解和认可,这比任何物质奖励都更让人感动!两位领导的善解人意和细致周到我怎会这么快就忘记?
但是,据我的小同事说,不知什么原因,她们单位至今没收到那封信,她问我是否确定那些信都发出去了?我说是啊,都发出去了。当时,本来陈主任准备让另一个同事去寄信的,结果那人有别的事,陈主任说,反正你家离邮局近,顺路去,不费事,干脆你送去吧,回去把买邮票花钱的凭证给我就行了。当天下班我就去了,邮局寄包裹的多,很少有寄信的,尤其是一下子寄十几封信的更少,工作人员正忙着检查包裹,把邮票给我,一张邮票加一个信封一共一元,我因为有现成的打印好封面的信封,只要了邮票,每张邮票8角,我们一共十来个人,每人两个信封(书记镇长各一封),我把邮票贴好后,工作人员,正忙着给别人寄包裹,让我把粘好邮票的信封放柜台上,说等忙完再盖邮戳,我让她给我发票,她说她们那儿没有发票,实在要用,可以开收据,她随手给我撕了一张收据,写上个数字给我了。
第二天,到单位,陈主任还问我,信都发走了没?我说发走了,因为钱太少,也没提要她报销的事,想着那张收据也没什么用了,也就没注意保留。
又停了几天,陆续听几个同事说,有收到信的乡了,我也没当回事,也没问我们乡收没收到,在我看来那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领导不会因为那些表扬对你刮目相看,也不会因为没收到信对你心怀成见…..
可是,直到有人问我,我才忽然明白,我所认为的小事,在别人看来未必就是小事,虽然有多种原因可能导致信件中途遗失,我毕竟也是其中一环,如何证明自己那一环没出差错?如今除了我的良心可以作证以外,似乎没有别的证据能够证明,当时我确实把所有的信件都交给了邮局!
相信你的人不用解释,不相信你的人再解释也是徒劳,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好…..
虽然这件小事已经成为过去,也许同事也并没有怪罪我的意思,但是我自己不能不吸取教训:
一、事后留痕,以后凡是自己经手的事,无论多久、无论巨细尽量留下证据,就像这次的收据,就是最好的证明,有价格,有日期。
二、 注意细节,克服不拘小节的毛病,账目再小,也是公事,不是领导刁难不报,是我自己认为钱少,没把收据交给会计。
三、还有自己给自己写表扬信这样的事,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首先是领导安排的工作,其次,对于信中的赞美之词,自己感觉受之无愧!至少信上写的,都是自己能够做到的。
每日一思,方有所进,但愿自己以后注意改正缺点,不要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会,让别人不开心,自己也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