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说:“同情这事,与其说是由于看见别人的感情而起的, 还不如说是由于看见引起这种感情的那个情境而起的。”
与“情绪共鸣”相似,很多时候我们用来评价别人的“事实”,并不是别人的事实,而是经过我们想象加工认为的“事实”。
不能否认,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带有一点“优越感”,习惯于站在道德高地指点别人的生活。但时代在变,人在变,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不论老少,都不要试图将你的人生经验套在别人的人生中。
不轻易评价别人,是一种修养。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并不了解别人生活的全部,不了解一个人的所有,怎能仅凭几个碎片的场景,仅凭只言片语就对别人定性。
人活世上,要学会相互尊重。不轻易评价别人就是一种尊重,我知道你的看法,我虽与你不同,但我尊重你,我不会强迫你接受我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