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天色灰蒙蒙的,似乎有些阴沉,但是当鸡打鸣的时候,大叔还是一个骨碌就爬起来了,其实这一季不是农忙时节,生活也过得比以前好多了,但大叔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作息,不起床他心里会直痒痒。套上他的旧绵袄---虽然灰扑扑的,而且很薄,但大叔已经穿了多年了,用大叔的话说---有感情,不能丢 。再把裤子一提,大叔便径直走出门外。
抬头看看灰灰的天,大叔憨憨地一笑,麻利地背上背篓,带上镰刀,准备到西边的地里除除草,顺便带棵白菜回来作早饭菜。早晨露水很大,但大叔大跨步地走着,根本没留意,包括路边觅食的鸟儿,滋润着露珠的野草,大叔看都没看一眼。几步跨到了地里,大叔的裤脚和头发都湿了,但顾不上这些,只看到前几日刚刚除过草的地里又长起了不少野草。嘴角抽动,大叔用手抹抹乱糟糟但也不十分长的胡子上的露珠 ,撸起袖子便开始劳动了。
不一会儿,地里的杂草已经横七竖八地躺着了,大叔脸上也流淌着些许汗珠,混着露水的泥土渗进了手上的老茧里,大叔走到旁近草地,双手贴 草面上来回摩擦,去掉了一些泥土,然后把手往身上一擦。迎着忽隐忽现的太阳,大叔老脸一抽,可以拿菜回家了,便选择了其中一棵较小的白菜。回家路上,大叔又拾取了一些木柴,毕竟背了个背篓嘛,不能空着。
回到家中,点燃炉灶,在火烟一堵一堵往上冒的时候,大叔抬起老烟筒开始吸了,眼睛还顺便看了看头顶被烟熏得已经掉了很多块黑黢黢并且凹凸不平的顶板,想着白天该去赶集了。三两下吃了饭,那棵白菜还是没吃完,大叔便将碗塞到了浑黄陈旧的小橱柜里---晚上吃。
换上前几天洗干净的鞋子,背上背篓,大叔要走路去20多公里外的地方赶集了,其实村里有专门载客的面包车,但大叔觉得走走路身体好,省下的路费还能买其他东西,所以一般情况都不坐车。太阳并不热烈,大叔不太费劲就到达了集市,集市上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大叔即使不买什么东西,也乐得于在街上闲逛,这边呆着看看,那边跟着听听,这是他唯一能完全放开自己,不想农活和其他事的时间段,他的脸上仍是憨憨的笑容,露出黄黄的牙齿。
大叔走到卖肉摊边,通过讲价买了半公斤猪肉,日子过好了,猪肉是可以吃的。游逛得差不多了,有小贩开始收摊了,大叔也准备回家了。正好同村一小伙新买了一辆卡车,免费让同村的人坐车回去,大叔便爬上了小伙的车。同村来赶集的人真是不少,不一会儿车子就满了。大家互相挨着,抓着扶杆,各自的背篓依偎在腿边,脸上都带着一丝满足和窃喜,还有一丝丝的慌张,毕竟要忙着回家了 。
路并不平稳,颠簸是时常有的,只要一晃动,大叔便极快地抓住他的背篓,特别小心翼翼地护着,恍若无价之宝,还不忘抬头对撞到他背篓的人傻傻一笑----护好你的。
颠簸多时,终于回到村里了,大叔顺快地回家了,打开锁,推开门,把背篓往地上一放,大叔便去抱柴火了,炉灶点燃,老烟筒一吸,大叔开始想今晚的猪肉和白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