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今天这个日子,我们来说一说我为什么会读书这件事吧。(这句话是不是有些毛病,又开始装了,好像我读过很多书的样子。)
除了青春期刚接触小说的那段时间以外,我真正嗜书如命是在我那次失恋的时候。
当我意识到我是真的失恋了,真的不可能了的时候,天崩地裂,我死了!
以前说自己如行尸走肉般怎么怎么滴,其实脑子里还没有个具体的形象。自从看过美剧《行尸走肉》以后,就可以很明确的确定,失恋的那段时间里,我犹如一具行尸。
只是庆幸的是这具行尸还有那么点意识,还会痛苦。终于有一天,她觉得还是要活起来。
她突然意识到她对于自己来说或许无用了,但对于她的家人,还是有很大的利用价值的。
于是这具行尸恢复了人的意识,选择去北方,重新开始。
决定只是一瞬间,要真正活起来还是不容易的。
到了那儿以后,每天三点一线,整个人基本上处于静音状态。一天可能说不到五句话。
三点一线就是住处-单位-图书馆,不说话不交际,每天都会经过一个广场,广场上偶尔会有乐队演出,看到那些弹吉他唱歌的人,我泪如泉涌。
因为那个人也是会弹吉会唱歌,我大概就是因此才喜欢的吧,我只是喜欢他会弹会唱,我或许并不喜欢他。但是我是打算要结婚的,我都想好了的。
我想着将来我的孩子就有个现成的音乐启蒙人了。对于婚后一家三口或者四口五口的生活画面,我想想都觉得很美好!
除去遇到乐队演出,以及路上听到许巍的歌时我会痛哭的不能自已,(我喜欢许巍也是因为他培养的),其他时候我是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我好像什么书都看,文学的,专业类的,还有好多什么《资本何来》等等教女人怎么变得有魅力的。
由此可见失恋给我的打击有多大,真是恨不得把自己完全碾碎后再重新塑造。
有些离题了,我本来只是想要说读书的,毕竟今天是个读书日,不知不觉就聊到了这些。
怎么觉得有点像是曾经看过的一篇小说里,男主角在他妈妈的葬礼上躲在房间跟人做爱那样的不合时宜呢。
但是我忍不住的想继续说下去,因为下面这件事很重要。
后来,多年以后,我突然遇到他了,那天我穿的不好看,布鞋,蓝色破牛仔,黑色西装外套,头发也有点乱,连BB霜都没打,但是管他呢,我们还是相视而笑,算是打过招呼了吧。
之后听人说他离婚了,我嘴上说真遗憾心里却暗暗的开心着。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但开心也是真的。
好了,不说了。今天的题目我也想好了:由读书引起的对于过去恋人的追忆。
毕竟今天是个读书日,大家好好读书吧!
201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