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意识到,在一系列事件中,一个影响通常会转变成一个原因。例如,欧洲人口数量的下降引进了外来工人,外来务工的迁移反过来导致了土著居民与外来人口比例的变化。这些也许后来改变了大陆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和态度。
需要意识到,在处理人类事务中,结果往往是不可预测的。因此,在确定原因时,你也许不得不勉强接受可能性而非确定性(想你科学测量一些事情时一样)。换言之,你也许会推断,某事更有可能发生或可能性更很大时,基本上更有可能变成原因。这些结论中的任何一个虽然比极小可能性更有力,但也缺乏确定性。这个差异与判决的法律标准的差异大致相似:在民事案件中,标准是“优势证据”或“明确有说服力的证据”,然而在刑事案件中,标准更严格,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在寻找真理的过程之中,当你遇到可能的因果关系时,请记住这些警示。
个人感悟:
1.因果关系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2.评判同宗事物的标准是也是不一样的。正如“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一样,任何事物都是可能性与确定性相互交错,因此,在判断因果关系时,切忌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