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有个人说过的一句话,人幸福自在的时候和痛苦挣扎的时候往往都是无话可说的,不痛不痒的时候才容易废话多。用这句话形容自己现在的状态是很合适的,想要做点什么,却又懒洋洋的躺在床上不想动,做点什么呢,那就写篇文章吧,就写那个占了我青春很大一部分的歌手,就是文章开头那句话的作者,许嵩。
关于他,有很多的话想说,因为那是自己的青春啊,因为关于他发生了很多事,因为关于他有很多的回忆,道不尽,说不明。红雨漂泊泛起的回忆是藏不住的。是不是喜欢一个人,自己的性格就会慢慢变得和他很相像呢?不对,这种说法不准确,应该是因为和他有共同点所以才喜欢他。就像老许,我喜欢他,喜欢了将近五年,虽然不是很长,但是他已经成了自己思想世界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一个人闲来无聊,尤其是很安静的时候,总喜欢翻开博客,微博,当然也包括v家来看他写过的文字,尤其喜欢长文,每次看的时候就像在欣赏一件自己特别珍惜的宝贝,舍不得看完,却又迫切的想知道他写了什么。记得在今年的三月份,他更新了一篇文章,名字是三月末梢絮语,在刚刚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不知道有多激动,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写这么多字了,而且是关于自己的。当自己抱着手机盯着屏幕看那篇文章的时候阅读的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自己的小脑袋里仿佛看到了一个坐在书桌旁写这篇文章的他,穿着白衬衫的谦谦君子,或低头沉思,或抬头凝视,表情稍带点忧郁。在那篇文字中,他说了很多,说了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说了很多他自己的感受,读到最后眼角有点湿,心疼。我们喜欢他的单纯,喜欢他对音乐的纯粹,可又担心怕他不被这个充满娱乐化的世界所接受,怕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怕他难受。可转过来一想,不怕,有我们,我们永远在。暑假的时候,他在北京开演唱会,坐了一晚上的硬座去看他,当自己坐在场馆里,和从五湖四海来的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跟着他唱着一首又一首的歌,那个感受到现在都特别的清晰,我想,这辈子都忘不了吧,那个在台上深情唱歌的男孩。在去看演唱会的时候,我姐和我说,在你现在有机会有能力有时间的时候一定要多去看看你喜欢的人几次,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明天他可能不唱了,你也可能不听了,在他唱你还听的时候一定要珍惜,一定要给自己留下自己将来会特别留念的东西。
不知不觉就敲了快一千个文字了,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语无伦次,那就不写了吧,写你,永远写不完。开头是用你的文字开的,结尾也用一句你说过的话吧,现在是晚上十点,“深吸一口梦,吹个气球存起来”。晚安,我爱的男孩,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