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文/安祥</small>
风流倜傥、苦情命运、晚年有悔
文章写到这里,都是围绕王大令的书法来讲的。说好的“风流倜傥”呢?说好的“晚年有悔”呢?现在就听我慢慢道来。
《晋书》曾有记载,献之“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
这句话用白话翻译一下,大致是说:王献之从小就已经很出名了,而且超然洒脱,高迈不羁,即使是终日闲居在家,对于自己的容貌、举止,也从不马虎,再加上长得一表人才,所以才在当时有风流倜傥的名声,而且排名还挺靠前,“为一时之冠”。这算是有史书记载的一例。该书还记载了另一个王献之有趣的故事,足可说明王献之的“自由不拘”的个性:
有一天半夜,王献之睡在书斋里,家里来了个小偷,把东西都快偷光了。王献之发现后,慢慢说:“偷儿,那青毡是我家祖传的,就把它留下吧。”小偷被吓跑了。
王献之本性潇洒,超然于世俗礼法之外,且相貌堂堂,有着世家子弟的精致的生活状态。除此之外,他还擅长丹青。桓温尝请他画个扇面,王献之一时失手,扇面上掉了一点墨,他索性顺势画成了“乌驳牸牛”图,可谓妙绝。从中也可看出王献之不仅才艺甚高,而且机敏过人。
而反映到他的书法上,他的媚趣也表现出在流动跳荡、险峻放逸中呈现出的光彩照人的个性。
这样的一个风流倜傥之士,又有家族名望的背景,引得了当时简文帝司马昱的女儿、晋孝武帝的妹妹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的爱慕。新安公主在太后、宰相谢安等人的安排下,死活要让王献之和他的原配离婚,而后娶她。
王献之的原配夫人是他的表姐,郗昙之女郗道茂,两人可谓青梅竹马、情深意笃,最后私定终身,两人整日吟诗唱和,绘画写字,游山玩水,感情如胶似漆,日子过得很幸福。郗道茂美丽贤淑,是有名的才女,郗家当时也算是东晋赫赫有名的望族。婚后,她为王献之生了一女,可惜女儿不到1岁就夭折了,郗氏并未再孕。
面对新安公主的纠缠,王献之几经抗婚,甚至自残双脚(他用艾草烧伤了自己的一只脚,以跛足为由来推辞这门婚事),最终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以郗道茂无子的理由休了郗道茂,迎娶了新安公主。(此处略去一千字...)
<small>唐寅《王献之休郗道茂续娶新安公主图》</small>
再婚后的王献之虽官场亨通,官至宰相(中书令),却也从此闷闷不乐,时常后悔自己的懦弱,毁了他和郗道茂的幸福。而新安公主虽依然爱着王献之,却从未得到过王献之的心。她用了一生来爱他,但终究得不到王献之的一丝情义。
据说,之后王献之还曾给郗道茂写过一封信,信中坦陈自己的后悔之情: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妹耶?俯仰悲咽,实无已无已,惟当绝气耳!” --(《淳化阁帖》卷九)
<small>大令《奉对帖》</small>
这就是大令的《奉对帖》(片段),文中的“姊”,正是他曾经的妻子郗道茂。王献之对于郗道茂的感情,应该说是真挚的。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大令的小楷《洛神赋》。
《洛神赋》的原文出自曹植,原来的题名是《感甄赋》。写的是曹植怀念年轻时自己相中的一位甄姓姑娘的篇章。魏文帝死后,明帝曹睿继位,看到这篇赋后,感到不是味,就把题目改成《洛神赋》。想必王献之在写这篇《洛神赋》的时候,肯定也想到了自己的丧女之痛、失妻之苦,对原配夫人郗氏无尽的思念,无疑倾泻在他的笔下。
《晋书》对王献之在临死之前有一段记载:
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大意是说:王献之临死前,家人曾为他请来道士接引,按照当时的晋朝风俗,病人须对道士忏悔自己一生的得失。当道士问他(一生)有哪些忏悔之事时,大令终于回答道:“倒也不觉得我这一生做过什么值得后悔的事,除了与郗家离婚这件事。”
我们看到了,即使是在临终之际,王献之惦记的还是那个早已魂归天国的郗道茂。可见其心头之悔,亦为其一生之痛也!
行文至此,似乎可以杀青了。本意只是想简单介绍一下作为中国书法名家的王献之,却写着写着刹不住车。查看字数,居然也有近8000字了。但感觉还是缺了点什么。
是的,缺一个小结,一个呼应标题的小结。
王献之作为中国书法史上举足轻重的一位人物,名声之盛虽不及其父王羲之,但其骏爽流便、沉着痛快的自然书风,‘高迈不羁’、桀骜不驯的个性和胆略,崇尚创新和自我为我的审美趣味,不仅影响了一代一代的后人,也一直为后人所喜爱、所敬仰,他的作品更是流传千古,为后人所模仿。而即便如此,个人生活的不幸,也给他的一生画上了凄美的句号。
但这样的一个王献之是丰满的、有血有肉的,无论是其超群的书法艺术、风流倜傥的个性品格还是个人生活不幸造成的晚年有悔,都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迷倒了一代又一代的追随者。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