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弗游记》——“这是一部极其有趣的小说!”
小说中以对海外探险异常痴迷的船医格列佛为主角,以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讲述了他四次出海航行的冒险经历。他分别去了小人国利立浦特,大人国布罗卜丁奈格,亚洲列国和慧骃国。书中写到的奇妙的海外各国,实际上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变相缩影和作者社会理想的体现。在此,我主要谈谈其中大人国和小人国的经历,以及其中引起我惊呼的片段。
首先,不得不说的是斯威夫特的行文方式,实在太朴素!太白话!太随性了!那种随意的,如同说书般简洁通俗的语言,可以说,是“平凡不简单”的。整部小说行文如此流畅,除了引起读者深思之处会暂停阅读,几乎可以一口气读完,其中没有任何阻碍。原因在于一方面,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简单易懂,并像阅读日记般给人一种窥视的快感;另一方面有流浪汉小说的特点,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新鲜刺激的见闻和大环境的塑造,给读者以阅读的欲望。整体的感受,比观看一场声色俱备的好莱坞大片,还要激动人心又回味无穷。
文中触动我的地方有许多,其中一处是,格列佛在小人国和大人国时人们对他外貌评判的不同。在小人国,人们从地面上仰望他时,觉得他很英俊,肤色也很好,可凑近了看,却看见他的脸上尽是坑坑洼洼的,胡子比野猪的鬃毛还要粗。当他在大人国时,因为他太小了,身上的缺点也随着缩小,那里的人们就评判:他有着世界上最漂亮的四肢,皮肤比小婴儿的还要嫩白。对他而言,也是同样的,小人国里人人都长得十分俊美,而大人国里人人的缺点就像被放大了无数倍一样,比如他看到的那世界上最丑陋的乳房。
这样的对比不禁让我想到一位英国外教曾说的话:真不能理解你们中国女生为什么那么想变白,我们国家的人还觉得皮肤黑更好看,努力想晒黑呢!不同的立场,看事物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千差万别。然而谁都知道这一道理,却很少人能脱离它,从事物大的方面去思考。因为,脱离一定立场思考问题本身并非一件好事,它容易使人迷失方向,陷入无法判断是非黑白的怪圈之中。
所以,这一道理:“看问题角度不同则结论不同”实际上常常被人提起,其实是最无用的道理,它的提出,仅仅是一次提醒,并非真的要求人们从不同立场思考问题,而只要求知道并承认这一道理的存在,即可。
这部小说中另一处观念冲突也能很好说明这一点。在格列佛为有着高尚品德、受人尊敬的大人国国王提出,愿意为他制造火药火枪等武器时,国王竟出乎他意料的认为:最早发明出这种东西的人,一定是魔鬼的化身,这种人应该是人类的公敌……自己宁可失去江山也不愿意做这件事,格列佛这样小小的人儿(国王是巨人)竟对那些毁灭性的武器所造成的灾难和痛苦的结果丝毫没有一点同情心。格列佛则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国王不想变得更强大,这与他眼中欧洲的国王完全不像,并把这种不理解归咎于国王的知识贫乏和该国的狭隘。
其实,斯威夫特的观点,也许更同意国王。但为了达到讽刺地效果和两种立场的对抗,他设计了两人的观念的冲突。国王所在国家没有外敌侵扰,对武力的渴望也不大;格列佛(背景基本上与作者同时代稍前,国籍也是英国)生活的时代英国国内外政治风起云涌,剥削和殖民、奴役和抗争都是社会常态。两相比较,对力量的追求当然有所不同。两者都对自己的立场有所坚持,这种立场是时代环境赋予的,也许有对错,但当我们评价何者对、何者错时,我们也陷入了自己时代环境给予的局限之中。
这部趣味十足,历经百年不熄其光的小说,值得玩味的道理和哲思,当然也因人、立场、时代而异,以上也算是我在我的时代烙印下,所做的一点点不成熟的感想吧。
ps:这家伙是语言学家吧!到哪里都能马上学哪里的语言。
第二则:读《力士参孙》有感
《力士参孙》被称为英国文学中最出色的希腊式古典悲剧。在书中的每一段话都能引起读者的反思,都能单独抽出来分析,对本书的分析数不胜数,在此我也不从大的方面夸夸其谈,流于俗套,只求记录下阅读时的真实感受,和对某些触动我心灵的细节言语做简单的分析和思考。
在力士参孙被锁在暗无天日的牢笼里,被挖出双眼,过着虫彘般的生活,每天受欺凌,诟骂和虐待时,他对于光明的渴望是正常人无法想象的。
“要是果真光明就在灵魂中,她布满全身各处,为什么仅限于眼睛这万分脆弱的眸子?那么晶莹又那么容易幻灭,为什么不像触觉布满全身,可以、由每一个毛孔随意观看?那么我不会就这样给放逐出光明,光天化日中似置身黑暗之境。”
多么痛的领悟!这是有一双正常眼睛的我们所永远体会不到的黑暗,弥尔顿在创作这部作品时也处在双目失明的状态,因此他能切肤得将这种对光明的渴望和活着被埋葬的痛苦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有强烈的感染力。
作为一个高度近视的人,也常常幻想自己有一天失明将会是什么感受?比起天生失明的人,在感受了湛蓝的天,翠绿的叶,还有形形色色的多彩人世后失明的人,更要忍受生活在命运巨大落差的折磨和怨恨上天不公的魔鬼般无尽咒骂之中。
参孙就是如此,然而他也并非如此,“可最糟糕的失明反叫我最少痛苦,不瞎眼我定会羞得无地自容。”参孙毕竟不是普通人,他作为被上天赋予神力的力士,有着名士气节自负和高傲。不听从神的预告轻信女人让他倍受惩罚。因此他将这种折磨化作复仇的动力,犹如韩信胯下之辱,勾践卧薪尝胆一样,以复仇为支撑其活下去的动力。
此外,黛利拉对参孙的背叛也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当她到牢笼里看望参孙时,她给出的背叛的理由是这样的:由于太爱他,生怕有一天他会离开,所以想知道他的秘密,稳稳地监禁,把守住。但遭到祖国行政者的利用,他们拿公民义务和宗教的一切束缚力逼迫自己,自己仿佛听到道德,真理,义务的呼唤,所以酿成大祸。
听了这样的理由后,我竟然有些同情她,认为因爱导致的错事可以被原谅的,她的抛却个人利益,背叛参孙,也有来自为维护国家荣耀,宗教信仰这样看似伟大的集体利益的缘故,所以也是有情可原,不失为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
然而,在她那巧舌如簧的背后,其实既不是爱,也非正义。
“事情多半有两种相反的说法……带着遗臭和流芳在野空翱翔。”
“在我极眷恋的自己的国家里……我的大名将列入最红得发紫的妇女中,在庄严的节日里受人颂扬。”
实际上,黛丽拉只是为了一己私欲,为了流芳百世而不惜沽名钓誉,毁誉参半。我怀疑,是否西方史诗故事里女人没一个好东西,特别是美丽的女人。在这些故事里,女人是工具,是契机,是佐料,在涉及神域时,女人就是毒蛇,为真正的勇士的出现推波助澜,永远无法成为主角。
我想,《力士参孙》这部英国文学最出色希腊式古典悲剧,可以说,也无法逃脱将女人当作催化剂的悲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