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庭院走过,看见一只蚂蚁拖着比它大好几倍的树叶,晃晃悠悠地从我面前走过。
停住脚步,给它拍了张照,看着它歪歪扭扭地爬过。
想起儿时在家里折腾蚂蚁的那段日子了。大抵小孩子在玩上面都是无师自通,就地取材的高手。看见一排蚂蚁晃着脑袋出来觅食,灵光一闪,我搜集了残破的砖一点点磨出粉来,混上泥土,还有些不知道啥东西的粉末,开启了我辛辛苦苦堵蚂蚁洞的大业。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把家里阳面墙角的蚂蚁洞一个个补起来,灰色的水泥墙角,一个个泥巴补丁,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可惜那时没有什么审美概念,只觉得忙碌了这么久,终于大功告成,很有成就感。
然而,还没来得及高兴,一扭头发现前一个堵的洞边上蚂蚁又成群结队的出来了,又赶紧去补。补了一个看见还有新的要补的……小蜜蜂似的来来回回修补堵洞工程,直到太阳西斜,蚂蚁依然能从各个洞里出来。
于是,就跟蚂蚁较上劲了。
翌日,拿个脸盆从厨房端了一大盆水。既然堵不住,那就水漫蚂蚁洞好了。一盆又一盆,耗得我筋疲力尽,蚂蚁仍躲开了所有的攻击,顶多停顿一会,又有序地列队出门了。水攻不行,我不敢点火,但是拿着哥哥的放大镜去追着蚂蚁照太阳还是可以的。然而真当那只可怜的蚂蚁被放大镜的焦点追得无处可躲,最后慢慢不动了时,又觉得索然无味,而且灭掉一只太费时间了,仍旧又抱起了我的盆。
疏疏堵堵往复,蚂蚁们不受我捣乱的影响,继续着自己的生活。小孩子耐性有限,没几日就突然又忘了为什么要费尽心思堵蚂蚁洞,反而看着它们抱着各种微小物件回窝,觉得很有趣,兴致起来,又想送它们一点零食。就故意把饭粒丢在四处寻觅的蚂蚁前,然后看着它过一会就招来一堆蚂蚁,齐心合力抬走这庞然大物。母亲看见了,不许我浪费粮食,又说米粒掉地上人也容易不小心踩上去。我眼珠子一转,就换了个给它们增加储备粮的方法。
夏日炎炎,正是蚊蝇繁盛的天堂时节。蚊子大部分都是傍晚后开始活动,天黑不太好打,白天的时候,就拿着扫帚,在后头天井处打苍蝇。扫帚很大,苍蝇又多,一拍下去,一开始几乎没有落空的。拍死的苍蝇我都还好心地直接丢在附近的蚂蚁洞口,看到引来的大批大批的蚂蚁,那种成就感难以言喻,就更加努力追着去打苍蝇,有段时间那块的苍蝇都少了不少,半天打不了几只。
待过了一阵子,打苍蝇也玩厌了,对蚂蚁的热情也消减了,就不怎么关注蚂蚁们的生活了。
长大后,在一篇文章里看到,蚂蚁巢穴的建造巧妙,内部分工明确,它们甚至还会自己蓄养蚜虫作为粮食,并和别的巢穴里交换不同种类的蚜虫,惊叹得无以复加,看到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蚂蚁群体堪比人类群体,也不觉得是无稽之谈了。万料不到,在我眼里不过童年短时玩具的蚂蚁,其实也是这样的一种智慧群体。
现在想来,正如人类对某些动物的态度,把它们做食物时从来不心慈手软,也不觉得不对;却又在某些时刻有些出人意料的举动,让旁人感动得不行,小孩子的天真与残忍并举大概也是如此:我兴起扫灭蚂蚁时不觉得这是在对蚂蚁们 “抄家灭族”,也不会考虑那些捣乱给它们带来的巨大灾难;而在我为它们辛苦打苍蝇时,也不觉得自己是为它们做好事—没有对于错之分,一切不过是小孩子的玩性罢了。多年过去,再回首,才会站在社会思维框架里去思考曾经种种。
幼年的我虽然弱小,对于蚂蚁来说,却仍旧是庞然大物,举手投足无意间便能让它们团灭。这世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不外如是。弱小者数量总是占大多数的,然而大部分时候都是少数派决策,众多派的听从指挥。就像蚂蚁群里最多的就是个子最小的工蚁,寻找食物出动最多的也是工蚁,但物以稀为贵,工蚁太过平常,小孩子的目光总是被大个头的兵蚁吸引,后来知道蚂蚁的分工,为那一只蚁后,几只雄蚁造就的成千上万的蚂蚁族群而咋舌。这,就是蚁生了。亦或者,从大面上来说,也可类比人生。
那一只蚂蚁颤巍巍地从我脚边过去了。早已不是调皮的年纪,反倒为它那小身板扛着“巨物”行走而略感担忧。但我亦是知道的,不论工蚁的爬行看着多么晃悠,食物多么庞大,蚁洞口多么狭小,它们最后总是能够把食物安安稳稳地弄回巢穴里,这对我来说,一直是一种谜一样的本领。
这应该也是众蚁的众生相吧:经得起生活的琐屑,挺得过突然的灾难,看得淡意外的馅饼,平平淡淡,密密麻麻,根本无从分辨哪只是哪只,但在它们连人类都惊叹的巢穴工程上,又可以看见每只工蚁贡献的影子。
同事路过,问我在拍什么。我指给他看那只蚂蚁。对方回我一个奇异的表情。
我也觉得我大概有点怪,不过这么一只可爱的小蚂蚁,还是值得我为之驻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