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讨论社会政治问题时,往往不是客观中立地看问题,总是喜欢站立场,拿一套理论、尺子去衡量一切,当事实不符合尺子时,不是去修正尺子,而是忽略掉事实。说白了,都是为了省脑子。
比如关于同性恋,一些人往往都是从政治立场和固有观念的角度,大义凛然地反对,却从来没认真思考、回顾过人类关于同性恋认识的历史。仅凭个人情感,以自己的标准——“为孩子好”,拒绝或回避同性恋是占人类固有比例的这样一个事实。
如果真对孩子好,就应该以孩子的幸福为标准,而不是以自己或家长认可的行为为标准。其实,同性恋就在我们身边,有可能就是同事、朋友、亲人,以及自己的孩子。
历史上很多为人类文明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伟大人物,比如,维特根斯坦、图灵、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都是同性恋。
我们看到另类的人与事,总是很别扭或者厌恶,我也一样。这是人的本能,比如中国人过去看浑身是毛的洋人,现在看(歧视)广州的黑人。
但人之所以为人,就是要用理性克服本能,接受不习惯的人和事,审视自己已有习惯和经验。
曾经那些习以为常或风行一时的行为,比如中国的裹小脚,路易十四的高跟鞋,印度的喝牛尿,……,就那么美吗?
也许再过几百年,小学生会惊呀地发现:人类过去竟然吃动物的尸体!好残忍,好恶心!
而那就是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吃肉。
性少数群体是挺不幸的,被社会歧视,却又无法改变。对于同性恋、异装癖,社会应该给予宽容。其实,跳出人间观看,性多数群体就“正常”、就幸福吗?我们异性恋引起的各种荒唐行为,那些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上串下跳、东奔西走、痛不欲生、暴力侵害、嫉妒仇杀、跳河上吊,……,就那么正常吗?其实也是非常可笑或可悲的。我最喜欢看动物世界,人类世界与我们人类世界相隔并不遥远。我们都是基因的奴隶,都是被设计的,被各种化学物质所控制的,很多行为都是基因与荷尔蒙驱使的结果。
既然如此,我们就要接受自然或上帝的各种安排,并由此探讨建立在个人幸福之上的社会和谐。
罗翔说过: “人是很难发自内心的去尊重别人的,所以,其实所有的尊重,都是需要去训练的”。
其实,文明与高贵,都是需要训练的。
我们为什么要宽容和保护少数群体的权益呢?有一篇文章写得好: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社会中的少数,每个人也都有权利选择不一样的生活。
肤色、种族、性向……都曾经或正在成为被歧视的理由。说不定某天,我们也可能因为一个和别人「不一样」的标签,成为被指责、被声讨的对象。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我们需要为一个更加包容的世界努力,因为这关乎每一个人生存的尊严。
别忘了,所有的不同背后,我们都还是一样的人。
都该被允许勇敢去爱。”
——讲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