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阅读习惯:未睹作品的真面目之前,绝不让我的眼睛放在序言、后记、导读和注释上一秒钟。在未形成自己的看法之前,我都固执地认为那些附属品都是毒药,恶意地把一部作品定型,绝对会影响我的思维。
所谓的“定型”,就是将本来充满多种可能性的作品限制在顺应时代的一种可能性上。如果你的眼睛只盯着这种可能性上,那不过百年你的声音便淹没在时代的漩涡中。因为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盲点,很容易极度地吹捧或贬低某一种观点。这种被哈哈镜放大变形的观点又往往抵不住年岁的冲洗,它会逐渐变淡,直至失去鲜艳的颜色。
不信的话,你可以随便翻开一本外国文学网格本:先读作品,再翻序言和后记。一经对比,立马显出高下来。你绝对会感叹,几百年甚至一千年前的作品如今读来仍感亲切,相反地,二十年前译者的解读却像不知从哪里翻出来的过时东西,硬是把各种阶级思想生搬硬套地往作品内容上扣帽子,管他合不合适。
一部好作品,是多面的。它抽离作书的时代,充满多种可能性,从不同面来解读都成立,因而也是免疫于时代洪流的。比如朱光潜先生译注的《歌德谈话录》吧。要说谈话录本身那是无比珍贵的,歌德谈莎士比亚拜伦、莫里哀、雨果,简直是字字珠玑、句句中肯。他的伟大人格亦彰显其中——人性通达、学识渊博、思想与行动兼备,可以说春风化雨地滋养了不知多少后辈。拜伦诗剧《曼弗雷德》也是在《浮士德》的影响下成型的,直到现在仍有人在津津乐道这段文学轶事。此刻,一个不留神低头瞄朱先生的注释,你就傻眼了——朱先生正襟危坐地分析歌德谈话中的庸俗市民阶级意识,苦口婆心地劝读者辩证看待歌德思想中的进步和保守。
言必谈阶级主义,早已不是现时代文学评论的主流。至少年轻人已经不感兴趣了。所以,当我看到《叶赛宁诗选》的序言还在大谈这位浪漫派大诗人的无产阶级思想时,我真庆幸可以毫无罪恶感地跳过去。
我很害怕把文学作品定型,甚至可以说痛恨一切意识形态的东西来解释文学。但有一种定型比这个还防不胜防:一部经文学作品改编的好莱坞式电影。因为它有意识地顺应大众娱乐市场——观众喜欢什么,就改编成什么。至于观众喜欢什么,那不还明摆着嘛!总离不了才子佳人。
《蒂凡尼的早餐》是一部成功的好莱坞电影吧?男有才女有貌,大团圆结局,这不是变了花样的才子佳人题材吗?经过几十年,这部作品已经成为万千粉丝心目中的经典,赫本的形象深入人心,电影本身也早就是一部独立的作品。对于普通观众来说,似乎小说原作本意如何不重要了,但原作者杜鲁门·卡波特先生原先真不是这般写的,至少他没有把题材限制死在才子佳人这种模式上。卡波特是以无名作家“我”为叙述视角,通过回忆的方式,塑造了多面女郎“赫莉”这个人物,还有那只尚无名字的猫,结局以赫莉离开美国告终。
万事万物存在自有模式,你能从规律中总结出来他们的走向无一脱不了这个模式,小说也不例外,但你不能为了让万事万物套进模式而削足适履,让一切都变得一模一样。为了套进才子佳人的模式,无名作家“我”成了英俊的男主人公,两人之间捉摸不定的关系直接发展成为恋人,最后大团圆结局。
小说有着丰富的层次,才子佳人亦可,亦不可,但电影却一览无余地点破了。正因如此,故事定型了,人物定型了,这就不对了。我想,卡波特先生是会生气的。才子佳人的故事撑不起他的文学野心,也打破了原作中的富有想象力的内容。当我看到赫本头上缠着头巾,妩媚地靠在防火梯上弹吉他的时候,我也耐不住了。赫本的女性气质太浓了,根本不是演赫莉的上好人选。她人往那一站,故事基调就定了。
对我来说,原作小说是精致的艺术品,我不忍用名字和形容词来使她定型,所以当我企图动用语言来评论她的完美时,一阵莫名的悲伤会笼罩着我。我感觉自己用言语破坏了沉默带来的默契与满足。我意识到,无论画面多么美,我都不能去定格她。作品的美,非常圆满。犹如他围巾上的神秘格纹,纹理不多不少刚刚好。她赐予你想象力,却杜绝你添加线条来解读。
卡波特在讲一则童话,或是寓言故事。他放出无数意象、暗示,但从不说破它寓示了什么。我接受到了信号,卡波特先生悄声对我说:嘘,别声张!我懂了——如果我说出来,卡波特先生会生气的。虽未谋面,我觉得他应该是小气的人,会在意有人破解了他围巾上的神秘格纹。
正因怕破坏这种美,《蒂凡尼的早餐》使我有一种奇怪的执拗:卡波特,我只读《蒂凡尼的早餐》。我的潜意识一直命令我不去碰卡波特其他的作品。我不需要知道,他在此前写了什么,之后又写了什么杰出的作品,或是人物原型是谁。这些统统不要,他们会破坏我的想象。一位杰出的作家,能写出有一部杰出,不就该知足了吗?至少对于我来说,这就够了——我把她深藏在心底,当做卡波特只为我一个人写的小说。她的读者只有我,待我往后悠悠长日里、漫漫黑夜中又一次翻开她。
我们常常好奇:为什么某一些书盛极一时,不到百年却销声匿迹,而另一些书总能不动声色地被放在小书柜上,千百年来仍不时被拿出来翻阅?大多数耐得住读的好作品,都天生具有抗拒标签、杜绝被定型的能力。卡波特的《蒂凡尼的早餐》即是如此。我们甚至可以说,一切好书都是为了重读而生。
我想写一本《蒂凡尼的早餐》那样棒的小说。但我写不出来,所以我气馁。我安慰自己,没关系,苏童当年不也一样在卡波特面前败下阵来吗?
我相信这样的人不在少数:一时鼓捣不出原创作品,退而求其次先写几篇评论玩玩(不排除大批评家存在)。也有一部分人谦虚地认为自己还达不到作家的层次,站在文学的边缘,不断在打磨吃饭的家伙。
但我常常怀疑自己憋足一肚子气后写下的书评。读到好作品,一面不可抑止地想表达些什么,留下些什么,一面不断地怀疑我写作是徒劳的,这都是些什么?不过是伟大作品的边角料而已,有一些边角料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一堆垃圾而已。
一篇7000字的评论压缩下来,也不过一句话的份量,只是反反复复述说。但一个好的故事或伟大的作品却是层次分明、内涵丰富的,她包罗万象,正因为不被评论定格,所以她充满神秘色彩,不同读者读出不同的味道来,同一个读者也在不同年龄、初读和重读之间看到多面性。
我胡乱折腾什么?
但不留下什么,几年后回过头来看,该遗忘的,尽遗忘。就像西西弗斯的神话一样,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我尽搬这些石头,还不如砸自己的脚更利落些。
回过头来看,这篇短文莫不是伟大作品的边角料?
嘘,别声张!看过就算了,可别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