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刘兰,大家都喜欢叫她兰兰或者小兰子;她叫罗素,然而大家却只喊她罗素,明明素素就比兰兰要好听嘛。刘兰从温婉悠悠的苏州走来,罗素从有点窃喜有点落后的江西过去,当列车载着座位和座位上的人儿在一个叫做浙江的地方拐了个弯时,两个素未蒙面的人却不得不同时乘上街角那辆老旧马车,消失在午夜的繁华与静默中。当黎明悄悄来临之时,刚好刘兰和罗素就成为室友了,将要在一起共同生活四年。
校图书馆四楼,高低适当的海拔,一把涂满蜡笔字迹的椅子,一个靠窗的位置,窗边的帘子是蓝色的,上面不知哪位英雄留下了三个明晃晃的用红色水性笔写的大字“我?你”,那是罗素最喜欢的位子。她喜欢从窗口灌进来的永远也用不完的新鲜空气,她喜欢从窗口流过的永远也望不到边的时间,她喜欢双手趴在窗口,把耳朵放出去,放肆地偷听自然的秘密。那是罗素最喜欢的位子。此刻的罗素,又坐在她的专属宝座上,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块蓝帘子上的那三个大字,她在若有所思些什么。
在罗素和刘兰还没有正式认识对方之前,两个人的名字就先彼此认识了,就在她们学校杂志社招新的横幅前。那条横幅拉得长长的,满满档档,活脱脱的跳出十个大字:“终于等到你,还好没放弃。”手推黑色格子密码箱,肩背清新条纹小布包的刘兰,二话没说,潇洒的成了报名登记簿上第一个被写下的名字。罗素瞅着那简短的十个大字思索了好一会儿,终于也小鸡啄米般的在那个登记簿上啄下了自己的大名。紧挨着罗素的是一个叫刘兰的名字,这罗素是记得的。
如果说大学真是天堂的话,那便是刚开学的这一年,罗素想。在淌过了高考这趟浑水,挨过了后高考这段无聊后,刚刚进入满怀期待的年纪,室友、朋友、未知恋人都完美地符合自己的期待,那真是一生中最妙不可言的时光。罗素一直提着颗心在享受这股曼妙,同时也掂着脚在爱一切出现在她生命中并给她的生活带来哪怕是一丝丝波澜的人和事物。可是她不知道,提着的心早晚要倦怠的,掂着的脚迟早会摔得遍体鳞伤。罗素始终没想明白,怎么日子过着过着在自己手中就过得这般潦草了。
其实,一切偶然的凑巧都有其宿命的必然,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遗憾的是,当时的罗素没想明白这句话。
刘兰,在大家眼里,是个有材、有貌、有料的女子。细长的大腿上是凹凸有致的上半身,白净的脸蛋上总散发出一股文艺的气息。近乎完美,几乎连罗素也这么以为!这个刘兰,下半身是别人的梦想,而上半身更是某些人理想中的理想。这里的某些人也就包括罗素她自己。罗素并不羡慕刘兰那苗条的身材,纤细的胳膊,因为她知道,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后天短期的努力来达到,或者即使后天再怎样努力也还是达不到,这是基因,是命,她肯认。她真正在意、羡慕甚至是嫉妒的是刘兰的上半身,那个谈吐中满满都是文艺的上半身,那个脑袋中装满了知识的上半身,那个懂得如何自如应对她周围世界的上半身。
刘兰从是从小就爱读书的那种人,在踏进象牙塔之前,就已经是个饱读诗书的才女了。想必在认识罗素之前就写过不少文章得过不少奖吧!刘兰说有机会她要去日本看看,因为她心里深深喜欢着一些日本的东西。她说日本文学是最为纯素淡雅的,她喜欢日本文学中所流露出的生活气息,日本电影的爽朗与活泼,日本动漫的温馨与静谧。这是遇见罗素之前的刘兰。
罗素,一直就是个乖乖女,她空有一颗想叛逆的心却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的左脑神经支使自己的双腿去迈出这种看似的极限哪怕是一小步。罗素真正喜欢上文学是在高三,那个硝烟弥漫的转折期,可能由于压力太大,枯燥太厚,她总是时不时的翻翻那几本《锦江潮》,那是她们学校自创的一本文学校刊,刊录的也都是学生自己写的文章。每次看《锦江潮》时,她总是多几眼停在那些铅字书写的名字上,明明就两个字、三个字顶多四个字,然而她每次总在上面停留好久好久。她那时就妄想,毕业前自己的名字也能刻一回在那上面该多好!然而,她的理智始终在撕扯着她那仅存的一点文学情怀:高考重要,以后的事就看缘份吧!她喜欢文学,可是她怕自己起点太晚,落后太久,赶不上那些甩他而去的人,所以,她在填高考志愿时,同命运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她把她的第一志愿与第二自愿对调了一下位子,就这样,命运成全了她的玩笑,让她成功地进入了第一个自愿的世界。她以为她要永远的失去文学了,因为她的第一志愿是个理工科大学,学的是广告学,就是那种天天追着人家后面搞推销的专业,她本还可以选择别的的,只是她得为她的恶作剧付出代价。这是遇见刘兰之前的罗素。
命运似乎总爱自以为是的成全一些即将擦肩而过的东西,比如罗素与文学。阳光劈头盖脸地砸向地面,十个大字的横幅下,是一双闪烁坚定的眼神,犀利地啄下了自己的名字,那个被她看作是平生写得最美的名字。
时间悄无声息地流淌着,罗素与刘兰就这么放任自流地前行着。刘兰借给罗素看的第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一部干净的作品,罗素挺喜欢的;刘兰推荐给罗素看的第一本书叫《雪国》,那是刘兰最喜欢的作家写的一部纯雅的、获得过文学大奖的作品;罗素自己买的第一本书叫《小王子》,那是她最中意的一本书,她把自己看成一个大人心里住着个小孩,满以为这书就是写给她的。此时的罗素对刘兰有着一种虔诚的崇拜感,时时都向刘兰看齐,事事都向刘兰学习。她逼着自己要坚持每天阅读,坚持写作,给自己定下一星期看完两本书,写完两本书的读书笔记和书评的目标,她完全把文学放在了第一的位置而不是她的专业课程。她广泛的读书,文学、史学、心理学、古建筑,这是她觉得自己感兴趣的书。
大一一年,罗素就这么忙碌地活着,完全栽进了书的世界中。因为学校大一不让带电脑,所以她在杂志社的工作——新媒体运营无法开展,只进行过几次简单的培训,是同门师哥师姐教的。而刘兰呢,她在杂志社是一名文字编辑,从大一开始就着手处理一些校对工作,所以,刘兰平时比罗素更忙,毕竟杂志社的主力终究是文编!这点不平衡罗素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她知道在文学这方面,自己就是个低级动物,得不断不断地进化,才敢幻想着有朝一日,在文学的境界能达到和刘兰的一样的水平。刘兰在杂志社的第一次任务是向身边的人征稿,自然就找到了室友们,罗素给她写了一篇,写的是她们学校的香樟树,标题就叫“香樟树的碎光”,刘兰自己也写了一篇,不过最终的结果是罗素的那篇被刊登了。这让罗素激动了好多天,因为第一次投稿就被录用了,这给了她极大的信心,让她在文学的路上更坚定了一步。
罗素似乎是在刘兰的指引下,慢慢看清了自己人生的走向,也不再像高中那样迷茫,堕落了。刘兰是那种对自己的人生一向有很清楚的认识的,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追求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所以她一直就过得比较顺畅。书中自有天意,书中自有万千世界,罗素深刻地体味着这句话,她越来越爱看书了,为了认清自己,为了和另一个自己交流,为了自己对得起自己的文学情怀。罗素一直都把刘兰看成自己的导师,她只是远远地、时不时地会羡慕刘兰,但绝对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真正的嫉妒一个人,更不敢想那个人是刘兰!
那是大一末的事儿了,在一次杂志社的换届大会上,一个脚蹬运动鞋,身穿牛仔裤外搭一件白色衬衫的男生,与罗素隔着仅有的不到1厘米的距离擦身而过,罗素感觉到了对方的温度,也永远地记住了他留给她的味道,淡淡的,可能是某个牌子的洗衣液的气味,好闻极了。他叫张扬,是她们杂志社上上任主编,也是她们杂志的创始主编。“原来是就是他呀!”开完会回寝室的路上,罗素才从刘兰口里得知。看来自己的脑子真的是跟不上这个剧情的发展了,罗素想。罗素注意到刘兰在说着张扬的时候眼里放着光,而她所知道的关于张扬的一切也全部都是从刘兰那儿听来的,她知道刘兰很喜欢张扬,可是她并不知道自己喜欢的那个人也叫张扬!她一整个晚上都没睡,脑子里反复倒带着那个差点要了她命的相遇场景。明明是自己先遇到了张扬,可是她不敢断定张扬是不是先看到了刘兰,因为擦身而过的时候,他们只有身体的交流,而他的眼神落在了哪儿,她无从得知。罗素一直被这种暧昧的相遇折磨着,她不想用缘份来开始这段绝望的爱情,可她也不甘舍弃这罗曼蒂克式的缘分。就这样,罗素带着心里的那个迷一直密切关注着张扬,他的举手投足、他的才气与脾气,还有他留给她的温度与味道。她的心像洪水决堤般地不可收拾了,她绝望的爱上了张扬。当她发现自己已经沦陷时,她很无助,她很害怕。张扬是那么的优秀,并且还单身,况且还有一个同样优秀的女生喜欢着他。以她对刘兰的了解和对张扬的了解,她发现他们俩有着许多共同的兴趣爱好,他最想去中国传媒大学,刚好她也是;他是文艺男青年,刚好她也是文艺女青年;他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时候,她不谋而合地说多走路,多读书。她真正绝望地是,自己和他怎么就没有一次不谋而合的呢?因为高度不一样!她纯粹只是个伪文青,书读的没别人多,脑子也不灵活,在上大学前,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考哪个学校?所以,可能是因为这种心理在作怪吧,她嫉妒起刘兰来了,她完全被自己的感性给驻空了,理性显得苍白无力。
不过,命运不会戏剧性地在每一个灰姑娘身上都出演一场浪漫爱情剧。张扬走了,她大一的时候他大四,等她大二时他毕业离开了。在张扬离开前一天,罗素鼓起勇气给张扬写了一封信,那恐怕是她这辈子的第一封情书了,写的很贴心,完全没有不纯洁的味道在里面,满满都是对张扬的不放心与关心,这才是罗素真正了不起的地方。她可以把一个自己深爱的人写得如此清苗淡水却又不失分寸。她在张扬面前把自己掩护得很好。她告诉自己,从此即是永恒的忘却。
已经大二上学期了,张扬进了一家非常了不起的广电局工作,前途无量。罗素虽然在逼自己不去爱他,不去想他,可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偷偷去看他的微博,看看他今天发了些什么内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交上女朋友!其实,她倒更希望张扬找个女朋友的,如果是那样,他和刘兰就不可能在一起了,这样她的心里就会平衡点。罗素总是会无限地鄙夷自己这种肮脏的想法,她觉得爱情让她变成了一个恶毒的女人,没有一丝可辩驳的力量。可是,罗素却没能明白,刘兰不过是她假想出来的情敌!毕竟罗素和刘兰是同时认识张扬的,而张扬离开后,他几乎没有和社内人员怎么联系过。但她的直觉一直在游说她,刘兰现在所做的一切,应该是想更接近张扬吧。刘兰比以前更努力了,不管是在专业课程还是杂志社的工作上,都完成得相当出色,她告诉罗素,她也要去杭州工作,因为她爸妈在那儿打工。可是罗素很清楚,张扬也在杭州工作。这是巧合还是必然的宿命?
罗素想,也许刘兰也和自己一样,时时关注着张扬,并且也同样抱着和自己一样的信念:好好修炼自己,让自己足够优秀,毕业那天,华丽地出现在张扬面前,让自己成为他眼中的唯一。不然,凭刘兰的条件,不可能还会没有男朋友,她前段时间还拒绝了她们社内一位小伙子的追求!
我想,这就是罗素真正嫉妒刘兰的原因吧,总感觉世界围绕着她在转,就好比她是一朵灿烂的红花,而自己只是无数普通叶子中的最不起眼的那片。然而,她也有想成为焦点的野心。说逃避也行,说自己懦弱无能认输也成,罗素感觉自己不该这么下去了,这样绝望地爱着一个人,已经让她变成了一个近乎魔鬼的疯子!连她自己都快认不得自己了。说什么“我还在努力,你能不能等等我?”,张扬离开一年了,她一直奉这句话为金科玉律,罗素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她凭着这句话,为张扬活了一年,但这一年,她过得无比痛苦,一边要和自己的嫉妒心撕磨,一边又要虔诚的对待自己的内心,还要拼命地在迷雾重重的前途中捕捉张扬的背影,她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她没法承受了!人生再也没有这样一个四年了,她不能傻傻的抱着一份执念过活,她要去牵手,她要去爱别人,她要让别人也爱着她,不过,她不会再这么用力地爱了,她学会了保护好自己。
图书馆四楼的位子,那双因盯着蓝帘子看得太久而有些干涉的眼睛,慢慢从另一个空间中收回来了,罗素用她的黑色水性笔把帘子上“我?你”的“?”改成了“!”。然后背着她的双肩包,走出了图书馆,阳光温柔地铺在她的脸上。她做到了真正的放下,她在她心里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开辟了一个位子,用来封藏有关张扬的记忆,久违的笑容再次出现在她脸上,一种无与伦比的美!此时的刘兰已经是文编部的部长了,马上就可以接替主编一职了,罗素打心底里为她感到满意,她离张扬又近了一步,马上张扬和刘兰就会因为同作为杂志社的主编而熟络起来,马上张扬就会完全抹去对罗素的那点印记,那个傻傻的纯粹因为爱情而不求目的、日复一日地为杂志社做着“每日微博”的罗素。
主编办公桌上,放着一张惨白的写着罗素大名的表,那是一张退社申请表。罗素愣愣地留了一会儿,天渐渐黑了,还是没等来主编,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