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新解3:【入则孝】篇
身有伤,贻亲忧。
国家卫生部的一项数据显示,自杀在中国人死亡原因中居第5位,15岁至35岁年龄段的青壮年中,自杀位列死因首位。而在全球,自杀也是导致15至19岁青少年死亡的五大原因之一。正是如花儿一样的年纪,却选择以如此方式来结束,令人扼腕叹息!
我相信对绝大多数自杀者来说,这不是他们冷静的选择,而是一种冲动,而冲动是缺乏教育的后果。
《孝经》里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一个非常棒的教育方法,与其在孩子们青春期虚无感出来的时候教育他们生命的意义,不如从小就种下一颗种子“自杀不是选项”,因为你的身体,父母是有股权的,如何处置不能你一个人说了算。
想想那些撕心裂肺、失魂落魄的父母,那些有自杀念头的孩子们如果头脑中能存有这样的画面,我想他们就有机会慎重地反思自己的冲动了。
身有伤,贻亲忧,这个理念是我们中国人宝贵的文化遗产,一定要传承下去。
德有伤,贻亲羞。
我们是集体主义文化,个人的成功也是家族的荣耀,相反,德行有损伤,全家人都抬不起头来。虽然进入现代社会,个体意识觉醒,个人的身份认同慢慢脱离家族这个背景。但是到了互联网时代,这个道理反而变得非常具体而有触感了。因为动辄被人肉,真要做了什么出格的事,亲戚朋友都跟着蒙羞。
孔子说,“父母唯其疾之忧”,意思是,除了生病,其他方面都不让父母担忧,能做到这一点,可真不容易啊。
“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是要从小就建立起家人是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在人情越发淡漠的今天,亲情是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
现实的情况是“亲爱我,孝亦难”。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因为“孝”不是天生的,是后天文化熏习的结果,需要教育。父母往往在爱孩子的过程中忘记了“孝”的教育。缺失了孝的教育的爱就是溺爱。
什么叫做“孝”的教育呢?就是让孩子体会到“爱是双向的,有索取,也要有给予。“体现在行动上,父母要学会向孩子索取一点儿小爱,比如力所能及地做些家务啊,父亲节母亲节给爸爸妈妈送个礼物啊,等等。
要平衡,不能一味付出,这样对孩子不好。
“亲憎我,孝方贤”,这个提法我觉得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恰当了。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亲憎我”,我觉得更大的可能性是有了心理问题,最好是寻求心理咨询或教练,而不是一味地要求自己“孝方贤”。古时候的人不能接受心理疾病的概念。现在的中国人也不大能接受。从科学角度我们知道,心理疾病跟感冒一样,很正常,人人都会有,要科学去应对。
经常看到有些人把自己当下的问题归罪于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当然有影响,但是靠“归罪”是无法疗愈的,必须面对,去重构过去的故事,才能更好地面向未来。古今中外,在恶劣的原生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心理健康的成功人士,大有人在。关键不在于你成长的环境如何,而是你如何看待你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