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赵婧怡)分享经济有一句口号:“我的就是你的”。这里,“我的”是拥有权,“你的”是使用权。分享经济通过这种利他精神,实现不是“拥有”但可“使用”的新消费方式。
最近火起来的共享单车实行的就是一种分享经济。然而,现实却和我们的预期相去甚远,令人痛心!大街上、马路上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单车“上树”、“下海”,单车被人有意毁坏,单车被人上锁,单车的二维码被人撕毁……这种不文明的现象在街上、校园里都随处可见。以上这种行为不但不利于其他人对单车的使用,有违“共享”的初衷,而且破坏了公共交通秩序,影响了市容市貌。
我认为,不损坏公共物品是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一项义务。在这个私有制体制下我们每个人可能敝帚自珍,但很少有人做到把公共物品视为己物,能做到爱护的人更是寥寥无几。更有甚者,对公共物品不能一直为己用而进行“报复”和破坏。这种人自私的本质达到了极致,并且很可能具有“破坏型人格”和“反社会型人格”。这种人是个别的,但也是不可小觑的。
如果说真正的善意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么最美的文明就是“爱护公共财物及物品”。文明是一种自发的行动,是一种更深刻的修养,是一种更高尚的品质。然而我们现在的社会离文明这个目标可能还有一段距离,公民的素质有待普遍提高。
如果道德的层面无法企及,那么法律法规则是最有效的保障和道德最低的底线。当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被列入违法行为的行列,当行人闯红灯被视为违规的行为,当损坏公共物品的人都被法律法规所惩罚……那么可能我们现在的大街上就会如新加坡的街道般一尘不染,减轻清洁工人繁重的工作任务并降低其工作危险性;可能“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将不复出现;可能长城等文明古物、历史文化遗迹逃过“到此一游”一劫,可能共享单车会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不是被各种吐槽……因此,我认为国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制定,以规范制约广大公民的行为,使想破坏的人不敢对共享单车再随意“出手”。
希望每位公民都能认识到自己的公民责任,希望损坏公共物品此类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不要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