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是近几年在社会当中出现的一个热度很高的名词。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主要进行两个方面的管理工作:一是企业做好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是企业防范其他单位和个人侵害自身知识产权的行为。
对于各种不同的企业,其对于需要重点保护的知识产权种类也各不相同。企业可以分为研发型企业、生产型企业、销售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作为企业的当家人,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你必须先想一下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是啥,然后针对核心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对症下药。
比如生产型初创企业,专利和商标就比较重要。如果企业的技术是独创的,别人不具备的,就应该申请专利保护,获得了专利权后,企业就可以建立竞争的壁垒,如果有同行仿冒企业的技术,就可以利用专利权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击。同样的,商标权对生产型企业,尤其是技术壁垒不高,同质化产品竞争的企业非常重要。因为商标保护的是品牌,品牌能使企业的产品在消费者中建立识别性,使消费者对初创企业的产品和其他企业产品能够建立区分。如果有人要仿冒你的品牌,可能面临商标侵权,严重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而对于创意类企业和传统软件企业而言,根据笔者的服务经验,著作权对他们显然更加重要。著作权保护的是内容,而传统软件企业和创意类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外在表达就是包含著作权的产品,比如电影、音乐、软件、文学作品,这些产品的核心是内容,而互联网时代,复制内容的技术难度大大降低,普通人通过电脑上的复制黏贴就能把任何版权作品轻易的传播,因此,对于内容生产企业而言,如何保护自己的内容,打击未经许可的传播和复制行为就成了生死攸关的事情。
知识产权布局的类型也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护的策略。如果创新不便于公开则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如果创新是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或外观发明,则用专利进行保护;如是创新是标识,则用商标进行保护;如果创新是一般作品或软件程序,则用著作权进行保护。
知识产权布局不仅包括申请什么类型什么种类的知识产权,还包括企业在内部建立的制度,比如与员工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职务成果归属协议。
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的布局策略也不同,以商标为例,一般从主动保护与被动保护两个维度制定保护战略。
主动保护是指事前预防有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发生,主动保护的意义在于降低商标被侵权的几率,提高当商标遭到侵权后权利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获得权利救济的几率。
被动保护是当别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采取的措施。
一、主动保护包括:
1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前要先注册商标,防止出现代理商抢注的情况
2注册商标也是一门学问
首先应查询在中国是否存在在先申请或注册。如果存在应如何应对?是否仍然提交商标申请?是否要提出异议、撤三或无效?甚至是否需要提起侵权诉讼?外企须结合商标在本国和中国的使用情况、知名度、显著性等因素做出选择。如不存在在先权利,应当立即申请注册,如符合《巴黎公约》关于申请优先权的规定,可以在提交商标申请时主张申请优先权。虽然申请优先权使用频率较低,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会成为品牌布局最重要的策略选择。仍以苹果公司为例,苹果公司在推出“IWATCH”时,首先选择在牙买加提交商标申请,并在6个月优先权期限届满前向各国提交商标申请,并主张优先权,苹果之所以选择在北美小国牙买加申请“IWATCH”商标,一方面在于牙买加属于巴黎公约成员国,享有6个月的申请优先权期限,另一方面在于牙买加作为小国受关注程度较低,能更大限度的保护苹果公司的商业秘密。
确定商标后,应根据商标具体构成方式将近似商标和中文音译同步注册,以防止“打擦边球”现象的出现。比如,某外企商标由强显著性词汇A与无显著性词汇B组合而成,在申请注册时最好再将A单独注册,原因在于,如果有人在后申请A,商标局基本会引证A+B商标驳回,但若有人申请注册由A与弱显著性词汇C组合而成的商标,则商标局可能会予以初审通过,而这种组合方式很可能会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注册的品类选择也要注意,选择的种类太少可能导致品牌保护不足,品类态度又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3进行商标性使用
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商标使用,才属于中国法律认可的商标使用。
二、被动保护
主要是商标确权程序与商标侵权程序
商标确权应结合具体情况利用商标申请程序、驳回复审程序、撤三程序、异议程序、无效宣告程序制定合理有效的商标保护方案
商标侵权可以采取民事诉讼与行政确权相结合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