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们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
可是诗人余秀华说,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是离婚。
对,就是那个凭借一首《我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火遍大半个中国的脑瘫诗人余秀华。
因为身体的缺陷,十九岁时便与那个大她十三岁,只是不想打光棍的男人结婚了。
在别人眼中,甚至于父母眼中,这份姻缘也是合适的。
这是一种完成任务是的婚姻,他们之间没有余秀华所期待的心灵的契合。
即使不愿意,依然实事求是的妥协了。于是便有了婚后的性情大变和争吵不断。
她对他凶,他对她冷漠,二十年的婚姻仅仅只是忍耐和折磨。
她在镜头前细数着他的冷漠、不负责任、诉说自己的伤心、悲愤。他也数落着她的不知足。
当被人问起,这么不愉快,为什么出名以后才离婚?
她歪斜着头一个字一个字回答,因为以前没有钱。
十九岁时,在民政局,她说:“现在领结婚证,等以后拿离婚证。”果然,余秀华如愿了,他们一别两宽。
也许如她所说,她厌恶和他的婚姻,离婚,她等了二十年。
离了婚,她终于挣脱了婚姻的牢笼,获得自由,身体和心灵都如此。
离了婚,余秀华心里轻松了,那个也男人露出喜悦之情,因为,她分了一套房子给他。
对余秀华来说,最美好的事情是离婚,因为离婚意味着她结束了痛苦的生活。
我们都期望爱情,也希望因此踏入围城,而当婚姻变成彼此的负担、让身体和心灵都备受煎熬时,我们最想做的便是挣脱,仿佛只有离婚,才能结束一切的伤心、绝望、悲哀。
于是,离婚变成了最美好的事情。然而《我的前半生》里最初傻白甜的罗子君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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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岁的罗子君,过着富家太太的美好生活,唯一需要操心和斗争的,是日渐松弛的皮肤和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
可是突然有一天,她的俊生对她说:“我们离婚吧!”
于是,她的天就塌了。
那个小三不是别人,是和她“姐妹淘”的凌玲。
是她觉得最不可能成为小三的,大婶一样的凌玲。
闺密唐晶与其男友的善意提醒也没让她领悟,直到陈俊生说,对不起,我们离婚吧。
她才如梦初醒。
一次又一次的合理化。
一次又一次宠物一样的摇尾乞怜,换来的是非离不可的决心。
他说,你要什么,在能力范围之内的我都可以给你。
她蜷缩在椅子上回答,你问问凌玲,她要什么我都可以给她,我只要她把我的男人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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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他不离婚可以吗?
他回答,我不可救药的爱着她。
她低头说,你以前对我也是这样说的。
她就这样死了心。
因为不可救药的爱着另一个人,她的俊生才会即使不加班也晚归,有的话说出来才那么扭捏、不自然,才会嫌弃她不可理喻。
即使在那一刻她也不明白,他的俊生是怎么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凌玲。
她只是觉得她的天都塌了,曾经每天等着他吃饭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一家三口快乐的在一起。离婚以后这种快乐就再也不会有了。
她的所有圆满都是因为他,而他只想早点离婚与凌玲双宿双飞。
如贺涵所说,那一刻她对他而言,只是一个粘在鞋底的口香糖。
婚姻对于子君而言是港湾,是一切。
当年他一句,我养你,她变成一只金丝雀,有着耀眼的羽毛,他一句,离婚吧,仿佛饲养者一般打开笼子让她去飞。
冷酷绝情的将她从笼子里拎出来,然后关上鸟笼转身离开。
可是,她的翅膀已经僵硬了,忘了怎么飞,甚至于不知道自己该向上飞往蓝天还是向下落在哪棵树上。
对于与社会脱轨的子君而言,离婚意味着人生失去了方向,也意味着失去了一切。
对她而言,离婚可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婚姻对于每个人的意义是不同的,余秀华在婚姻里没有得到满足,婚姻对她而言是桎楛,离了婚,她反倒安了心。
罗子君在婚姻得到的是爱和满足,婚姻对她而言是归宿,离婚,让她失了生气。
余秀华所说的以前不离婚是因为没钱,因为她没自立,罗子君那么恐惧离婚,抛开对陈俊生的依赖,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如此。
一个女子,在婚姻里可以为爱付出,但不能没了自我,可以全心全意去爱,但终是要能够自立。
我们生下来就是孤独的,永远都不能失了的,是独自生活的能力。
纵然他今天说会一辈子爱你不离不弃,可是未来,我们如何能料呢。
今天喜欢的,明天可能会不喜欢了。现在常常吃的东西用的化妆品,也许某天突然就过敏了,何况每天柴米油盐的婚姻呢?
当有一天,头顶的乌云散了,突然发现,离婚即使不是最美好的事情,却也不是坏事。
也许,如素黑所说,离婚不一定是答案,但结束伪装的关系,是自爱和重生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