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篇我看得似懂非懂的。明白福音就会喜乐?不喜乐是因为不理解福音?我是不是片面解读了文意?
OK,回过来想想,我认为福音是什么?第一个反应是,十字架。是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流血牺牲。画面就停在这里了。复活呢?福音被传遍地极呢?我都没有画面。所以我的理解里,福音等于牺牲。有福音的婚姻等于牺牲自己。这并不会让我喜乐,反而让我觉得是负担。我信的是一个名叫“牺牲自己”的宗教,少有生命的喜乐和信心。
原来这么些年,我眼睛里盯着的,不是十架上的耶稣,而是那个十字架而已。福音在我眼里,成了一把尺子,常常拿出来往自己身上量一量,与耶稣的差距在哪;成了一根鞭子,当自己懒惰怀疑逃避不想爱的时候,往身子来两鞭子,敦促行动;成了一根耻辱柱,当自己犯罪的时候把丑事抖出来吆喝大家来看看。
呵,难怪这些年我不敢传福音给别人了。这样的福音谁敢信?简直是自我虐待好吗?我心里疑惑,只有我是这样吗?真正的福音到底是什么呢?
如同作者所说,我终归信错了。我信的不是耶稣,是律法。这让我想起了许多年前,我被家人影响,跟着信佛。当时遇到家里一对基督徒夫妇来做客。我好奇问妻子,佛教和基督教有什么差别,她很谦卑地回答我不知道。想了想以后,又补了一句,“也许信基督更轻松一些吧!”这句话在我脑子里回旋了十几年。难道这不正是对福音的描述吗?罪已脱落,何等轻松?
回想这些,我连那天光线的亮度都还记得,似乎可以置身那个沙发上,回忆起那张笑脸。
原来,至宝早就在生命里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