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我好饿。
夜色深沉。我再一次鼓足勇气出街“觅食”。
第一次吸食人气时,我挑了一位独居女子。理由很简单,女人大多生性胆小,容易得手。但我忽略了女人另一天性——敏感。当我压上她身,才刚吸食,她猛然睁眼。四目交接了片刻,一声短促尖利的惊叫刺破夜的静谧。她从枕头下摸出一把剪刀,我穿墙而逃。
做鬼做成这样,真是窝囊。
到后来我才明白,吸食人气也就意味着与人做了连结,吸食的当下他便可看到我的存在。这样的结论,是在我受了多次惊吓后总结的,这使我对觅食更加恐惧。
但恐惧终究抵不过饥饿,我还是得硬着头皮去寻找猎物。我终于发现了这样一个群体。
他们热衷于暗夜里的声色犬马,在夜幕中将自己一天里最后的精力挥霍而空,托付酒精透支额外的欢愉。
看着眼前烂醉如泥的男人,我犹豫再三还是下了手。我不挑食,我也没资格挑食。
奇怪,和着酒精的人气味道竟出奇的好。那摊泥一动不动任我吸食,机会难得,我越发贪婪,索性一次吃了个饱。食髓知味,刺激而满足。
也不是每一个醉汉都像他这般配合。有的酒品差,喝酒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狂躁,一阵一阵地发作,让我无从下手。有的醒酒快,即使醉至酩酊,歇息片刻,神智已恢复五六分,我对半途睁眼之类的意外仍心有余悸。
其实,我才是天生的胆小!
倘若我也得人祭奠,就不必如此大费周章、提心吊胆了。
可我只是人世间的一只无主孤魂,不曾受到亲人丝毫感召,不知自己死祭几何,甚至连尸骨也遍寻无果。
我只依稀记得些生前零散的片段,平常琐碎,无甚重点,拼凑不出一个明确身份。抑或,我在生前就已活得像游魂。
我亦不知自己因何而死,有无冤屈,该向谁索命。没有无常牵引,没有判官裁夺,无论善恶,不知因果,我无法往生,只怕从此不入轮回!
大概只能永远这样重复下去——昼伏夜出,安歇觅食。
我试着去习惯。白天,我蛰伏在城市中的阴暗处,封闭了感知,仿佛自己不存在一般。
如你所知,我怕光。这世间万物都因阳光而生,都有能力从阳光里汲取能量。蝼蚁可以,草木可以,矿石可以,机器可以,偏偏只有鬼魂是例外。
也不是每个晚上我都会出勤,只有真正饥饿难耐之时,我才不得不逼迫自己。其他时候,在封闭之中,时间也就过去了。我也曾试过与饥饿感对抗,结果以我投降告终。我不知自己的极限在哪,但我终于想通,我是无法再“死”一次了。
错过太多晨昏交替,到最后我也记不清自己做鬼的资历。是三年,还是五年?没有人想知道,也毫无意义。
填饱肚子才是我此刻最大的意义。
我盯上一个刚应酬完客户的男人,约摸三十出头的年纪。他五官普通,但莫名顺眼,看上去总觉得似曾相识。他的大背头梳得一丝不苟,一身笔挺的西装熨帖合身,能看出身材相当不错。
目送乘车而去的客户,他脸上有掩不住的喜悦,神采飞扬,明显已把客户拿下。
相比客户的不省人事,他只能算微醺。我完全可以把他那脑满肠肥的客户当做猎物,可我却选择难度更大的他。意识到这点,我开始有些兴奋。
我竟然也开始挑食!
我上了他搭乘的的士,与他比肩而坐。他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嘴角还挂着笑意,我知道他没睡。没关系,酒醉之人必定酣眠,我愿意等——为自己第一顿真正的美餐,值得。
我就这样打量了他一路。真是奇怪,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熟悉却又陌生。
终于到家。屋里还留着灯。
他径自走向卫生间,尽管动作很轻,还是惊动了主卧里的人。主卧室的门缝中一下子透出了光。
我何以对这房子的格局如此了然?!
房子有新装修的痕迹,家具看着是新添置不久,但也未将这熟悉感削弱半分。
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里是我家!我把自己吓了一跳。
还没容我细想,主卧室门开了。一个中年妇女行至洗手间外,轻声道:“成,你还好吧?怎么又是这么晚……”
她的关切不仅刻在声音里,还刻在脸上、眼睛里,我几乎要哭出来——可惜我没有眼泪。
“我没事,妈,您赶紧睡吧!”洗手间里的人道。
她仍在絮叨,末了自言自语般地感叹,“唉,什么都改得掉,就这喝酒的毛病改不了……”
霎时间我只觉天旋地转,我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我知道,她是我妈!那张脸我再熟悉不过!
而洗手间里的人不是“他”,是“我”!
——可我又是谁?!
“我”从洗手间里出来,回到自己房间。
我跟进去。我想明白一切!
“我”没有开灯,但我看得很清楚。“我”正倚在窗台边,看着窗外。
“你终于还是找回来了。”“我”没有回头。
“我”在跟我说话?
“怎么,你真以为我看不见你吗?别忘了,我以前和你一样。”
“你……我……”声音喑哑,我太久没开口,也不知从何问起。
“现在后悔已经晚了,木已成舟,陆成只有一个,是我不是你!”
“你……你说什么?”我不懂,我真的不懂!
——我怎会不懂,我与他做了交易,你情我愿,不容反悔。他成了“我”,而我是自愿成为孤魂野鬼的!
“我”没有死,自然就没有人祭奠我,自然也就找不到我的尸骨了!
“哼,”他语带嘲讽,“没想到,做人的时候喜欢逃避,做了鬼还不敢面对现实。”
对,没人夺取我的记忆,我只是在逃避!真是可笑。我不是做了鬼才窝囊,我做人时就已经很窝囊了!我连自杀都不敢,我怕死相难看,我怕痛!而且我听说,自杀而死之人,死后要重复死亡,日复一日,没有尽头,太可怕。
还有,我死以后,我妈怎么办?她就只有我了!
“还是要多谢你,替我练就这一身好酒量。你也并非一无是处。”他又刺我一刀。
从前我一无所长,毫无追求,我对什么东西都提不起兴趣,活着也没意思。可是机缘巧合得了份好工作,不久又交了个体贴女友,我以为老天终于眷顾我,我也好似明白生命的意义。可最终,女友离我而去,工作也丢了,我一下子又变得一无所有。
我从未一下子失去这么多,就像我也从未一下子得到过这么多,我接受得了得,可我接受不了失。
你知道,我鼓起一次勇气需要花多大的力气!
我借助酒精来麻痹自己。有人用它来助兴,有人借它来消愁,我们不过各取所需罢了。
所以他找上我。他知我已心如死灰,又知我软弱胆小,他早就盯上我。
“作为回报,我给你指条明路,你也可以去找替身。条件和过程你也都知道,不过,”他在笑,“想找个比你更好又满足条件的身体,还要无后顾之忧,可不是易事。我也是找了好久,才找到你的。”
讲到最后一句,他刻意加重语气。
有多少寻死之人过得如意?重找替身如同回到过去,该面对的我始终逃不掉。如果能够振作,我又何至于走到如此境地?!
况且,他明知我做不到!要找一个生辰相同又自愿转让肉身的人谈何容易,更何况灵魂入体时还要承受锥心蚀骨之痛,我是亲眼目睹他的痛楚的。我——做——不——到。
既然做鬼也不容易,那这个交易对我有何益?天底下大概再没比我愚蠢的了!
“你就安心去过你的新生活吧,我会替你照顾好妈妈。”他对我耳语。
是啊,他可以替我照顾好妈妈。他真厉害,一眼就看穿我心思。他是做鬼时厉害,做人也厉害。所以虽然横死,但他能重生。他将原本一无是处的陆成活出光彩,他前程似锦,这全是他的功劳,容不得我眼红。我不能再让妈妈回到为我担忧操劳的日子,我不能太自私!
这是我生而为人最后的一点价值和尊严!
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我只是自作自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