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时候很多人就已经开始有了喜欢的人,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读初中的时候是一个杀马特的时代,大家都爱留厚厚的刘海,紧身的牛仔裤,白色的板鞋。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审美可真的是一眼难尽。那个时候喜欢上一个人就很疯狂。
买一些很少女,紫色的粉色的蓝色的好看的信纸写好多好多情书,趁着喜欢的人放学走后偷偷塞在他的抽屉里。
往往这样的情书都不会署名,好多人也认不出别人的字,然后就开始猜谁喜欢我,写信的人是谁。现在想想小时候太可爱了。
那个时候还会用自己少的可怜的零花钱给自己喜欢的人买零食,买一些折星星的纸,这一满瓶的星星。这就是那个时候的浪漫啊。
其实那个时候的感情幼稚却又可爱。但还有的举动就真的可能你现在都不能理解。男孩女孩会把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首字母用小刀刻在自己的手臂上,逢人就说这个人是我好喜欢好喜欢的人。
那个时候觉得这样就是极致的浪漫,但我没有做过,因为我觉得太疼了,我受不了,那个时候觉得可惜,觉得我的爱不太深沉。
现在想想幸好没刻,我的爱也确实没有那么深沉,我又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子,又另一个男孩子。
喜欢的男孩子太多了,比如王一博,白敬亭,王嘉尔,范丞丞,我不可能把所有喜欢的男孩子刻在手臂上,因为刻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