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写文字的时候,有某种癖好,比如海明威喜欢站着写字,村上春树喜欢在跑步中构思,据说有些人喜欢来一段大提琴曲目,即便称不上艺术家,也要装成艺术家的样子。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我以不可思议地速度读完了,也许是作者写得太好让我觉得自己过于囫囵吞枣。作者叙述的方式非常像日记,在优美的文字功底面前,他也更加明显地表达“我都是为了你们好,才写得如此费劲”,我想读者们大概能够心领神会。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他的原型是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主人公原本是位证券经纪人,中年时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小说所揭示的逃避现实的主题,与西方许多人的追求相吻合,成为20世纪的流行小说。
我想,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身影在很多人的梦里出现过,你不能说他对理想艺术有着多么炽热的追求,尤其是他抛弃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勃朗什,对施特里克做出那么多不仁义的事情,但你又不得不原谅他,因为不能以俗世生活的眼光来看待这位男主人公,最后就是看得人非常纠结,一边破口大骂,一边又觉得这哥们特牛B。
对于艺术的追求是否需要像男主人公那样做到义无反顾,一心追求,抛家弃子,背信弃义?在思特里克兰德看来,能够阻挡他前进的不是情感而是窘迫,没有钱可以买颜料画布,没有住所栖息,没有实物裹腹,除此之外无其他。
书中另一件有趣而又始终贯穿整本书的是关于思特里克兰德的画,即便除作者之外没人能欣赏他的画(我不认为布诺吕船长也欣赏它的画,他那句“我也是艺术家,只不过他的作品是画作,我的是生活”破滑稽),然而每个买他画的人最后都赚钱了。这是我觉得艺术悲哀的地方,用金钱来衡量艺术家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欣赏,在蒂瑞娜看来,28法郎的美国煤灯都比思特里克兰德的画有价值,当然事后她后悔了。试想现实中哪个画家不是如此。
要特别提一下,爱玛,思特里克兰德的最后一任妻子。我也不清楚他是否爱着她,在这本书中爱情是最无足轻重的,文中说道“只有女人才会把爱情当成全部为此喋喋不休。”,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勃朗什、爱玛诠释了这一点。在思特里克兰德死去之后,爱玛一把火把画满了壁画的房屋烧毁了,我想,艺术家都有一种共性,对于毁灭自己的作品有十足的勇气。
月亮与六便士,抬头是月亮,低头是六便士。身处的是世俗,内心追逐的是室外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