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发型!为玉米美人拍照留念
一
我如此地喜欢啃水煮玉米。
因为玉米颗粒排列精美,如同美人的皓齿,如珠如贝,还有玉样的滑润光泽,玉米有美人绕指柔发的长丝,玉米外面家织布一样的层层青皮,都是我理想中的美人样子。我喜欢的人就是玉米一样淳朴的,不穿绫罗绸缎,眉目可人,简简单单地散发着自然清香。
啃玉米的过程绝对是一场行为艺术,抱住那排“贝齿”,投入地啃啊吸吮啊,忘情至极,陶醉至极,最后还要贪心地闻着手指上的甜香,想今世得到如此享受,也不枉活一生了。一场爱情给人的滋味也和啃玉米一样,到了玉米过去的季节,便有了“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慨。
其实水煮玉米就是因为不能天天吃,不能随便吃,不能冬天也能买到新鲜的煮玉米,就变得稀罕了,我就会专门腾空冰箱的下层,请玉米来入住,因为它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而快乐。
我看见超市里整年都有真空包装的煮玉米,裹在塑料袋里,面目模糊不清;我还看见肯德基的快餐里也整年都有美国式的烤玉米,但它们都太复杂了,我所以从来没有问津过,因为它们不被我的心灵认可。年轻时候经历的爱情也是这样的,因为简单,而觉得可爱和珍贵。我懂得这个道理以后,觉得很庆幸,当年的分手不是件坏事,如今还在记忆中能为他留个角落,和玉米一样成为诗意的存在,让我在许多年后想起他来,嘴角还能牵出一缕微笑。
水煮玉米符合设计大师的理论:“简单的往往是最好的。”玉米这种可以增加生命趣味的好东西,不分贫富贵贱,都可以吃出神仙滋味,不管是坐在王座上,还是坐在茅屋里,都能像我家的猫一样,放松身心,盘腿大嚼。
煮玉米离不开人间的烟火气味,吃玉米的时候,我多数会放《罗马假日》之类的经典爱情老片,最好是黑白的,我会慢慢欣赏故事的每个镜头,玉米热气腾腾,我的每个毛孔都往外冒仙气。
爱什么,痴了,都是好境界。保持对玉米的爱很容易,保持对一个人的爱情不容易。
玉米年年夏天相遇,可以存到冰箱里,爱情却不能,过去了再不会回来,就在时间的无崖的荒野里擦肩而过,再回头已经隔着万丈红尘。
后记
此文原稿很长,上个夏天写的,里面夹杂了很多粒儿玉米往事。今年再读,删掉了大部分冗事。
在上个夏天以前我狂热爱玉米,爱到极致而要永恒占有,妄图和时间拔河。
我妄想用冰箱留驻它的美味,就像古代的帝王渴望长生不老一样,时间却证明,美好的东西无法常驻久留。玉米只在夏天煮第一锅那刻最鲜甜,使我的胃口激情四射,为之荡气回肠。
今年夏天,我与玉米再度相遇时,我用平常心来对待,我知道,珍惜它最美好的当下滋味就够了。我宁愿冰箱空着,也不储存不再使我激情燃烧的冻玉米了。
我拍下它飞扬的长发,饱满的身姿,纪念它田园时代最诗意的年华。
2006.8.30七夕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