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婚情》第一章: 结婚纪念日也是痛苦日

要不是史东风打电话,凌静还不知今天是他们结婚二十六周年纪念日。接电话时,凌静就很奇怪,因为他们有约定,史东风出差在外,要每天晚上十点左右给家里打个平安电话。而此时凌静刚吃晚饭,史东风的电话就打来了,还说他刚喝了点酒,估计凌静正在吃晚饭,就让她顺便也喝杯红酒,庆祝一下。

说不清有意还是无意,凌静总是想不起这一天,而史东风却好像定了闹钟似的,无论在家还是在外地,总把这个日子记得刻骨铭心,当作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在家时,他会炒上几个拿手好菜,比如小鱼炖豆腐——那是他从小最喜欢吃的菜。每次回农村老家,父亲总要亲自下厨,用特地从村东的大沙河里打来的小银鱼和自家磨的老豆腐,香喷喷的炖上一地锅。这也是他们结婚后,史东风做的第一道菜。

不过凌静却不以为然,她说史东风是小题大做,没事找事,普通的人家,普通的日子,有没什么值得庆贺的。有一次,凌静喝下一小杯红酒,盯着史东风春风得意的笑脸,悻悻地说:“你是没事找乐,得了好处耍便宜啊!结婚对你来说,是美酒一杯,对我来说,是一杯苦酒,庆你个头啊!”说着,拿起筷子,照着史东风微秃的脑门,轻轻敲了一下。

史东风从不计较凌静的冷嘲热讽,他知道凌静配自己很亏,一直心有不甘。但他确实太爱凌静了,因此凌静越不开心,他就越献殷勤,越想让她快乐。每当凌静发烦时,他总能说个笑话,陪个笑脸,化烦为乐。就像那次凌静拿筷子敲他的脑门子,他就嘻皮笑脸地伸长脖子说:“要敲就使劲敲,这东西不是鸡蛋壳,还怕敲碎了不成?”把凌静乐得喷出了嘴中刚嚼了几口的小鱼,要拿酒瓶砸试试。

如果结婚纪念日这一天史东风在外地,他一定要比约定时间提前几个小时打电话,絮絮叨叨半天。即使是在中东援外那几年,国际长途电话也没少打。凌静为此感到很好笑也很纳闷:这样一个没文化的粗人,怎么会有如此细心和如此浪漫的情调?结婚纪念日,对他来讲,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什么二十六周年不二十六周年的,你以为是国庆节啊!”凌静快言快语,拿着话筒像握着机关枪,迎头对着史东风就是一通猛扫,“还喝红酒?我就是喝杯白开水也算对得住你了。好好过日子就行,没必要搞这形式主义吧?我就省下这杯红杯,算是节约闹革命啦!”

“嘿嘿,不论你怎么说,这一天,对我来说,就是比国庆节还重要!”

“重要就重要吧!重要能怎样,不重要又能怎样?哼!”凌静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史东风一提起这话题,自己就条件反射似的,心头打翻五味瓶。她扭过头去,好像面对着的电话机就是史东风那张不讨人喜欢的“驴脸”——史东风的脸属长方型,当然,要比常见的长方型脸夸张一些,即长度更长些,宽度更窄些。凌静看着他顺眼时,就叫它“瘦长脸”,看着不顺眼时,就叫它“刀溜子脸”,看着反感时,就叫它“驴脸”——凌静的眼光落在了挂在床头上方的结婚照上,不由皱了皱眉。要不是女儿坚持,她早把它塞在箱子里去了。照片上的二十六年前的她,哀怨地注视着自己,好像有许多苦水要倾诉。凌静叹了一口气,把目光转向对面墙上挂着的女儿的大彩照,心境方才平和起来。

“反正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史东风早已习惯了凌静的挖苦嘲讽,甚至还把与凌静“斗嘴”当作他们夫妻生活特有的乐趣。他坚信夫妻之间“打是亲、骂是爱”,听凌静讽刺挖苦自己,就像按摩一样舒服,所以,他明知会惹恼凌静,却还要酸溜溜地说:“今天还是我禁欲一周年啊!”声音低沉缓慢,“啊”字拖腔很长,像哭。

凌静知道史风东有意夸大其辞,虚张声势,没话找话,逗她开心,实际上是没事找涮,禁不住哈哈大笑,反诘他道:“是不是要订为法定节日,以后每年都要专门庆祝庆祝啊!”比起结婚纪念日来,这话题更让凌静觉得可笑和无聊,甚至觉得可恶和无耻。在她看来,什么禁欲不禁欲,她压根儿就没有过欲望。史东风是禁欲,她是无欲。不过,说起禁欲,凌静心里更多的是苦涩。

那是一年前今天的晚上,一大瓶红葡萄酒几乎都让史东风喝了。史东风酒量不高,又是司机,平时极少喝酒,即使喝酒,也是很小的量。而凌静酒量奇大,是当局长办公室主任时,迎来送往练出来的。可是凌静只喝了一小杯,因为她对结婚纪念日,压根儿就没兴趣。她一直认为,和史东风结婚,是她一生中犯的最大错误,正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哪里还有什么一醉方休的喜庆心情呢?她总是刻意忘掉这一天,这一天对于她来说,只有切肤锥心之痛,而且从此痛苦像鬼缠身般,伴她一生。所以,平时培养出来的对史东风的好感,总会在这一天被史东风的“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快乐话题打击得一时间荡然无存。虽然凌静心知肚明,史东风没有任何恶意,相反,全是为了取悦自己,增进两人的情感,同时,也是为了表达对凌静的无限痴心爱意。但在客观上,却是在撕裂凌静心灵上已渐愈合的伤口,而且还是在伤口上撕盐。对此,凌静有时会无奈地苦笑,有时会怒火中烧,恶言相向。可惜史东风钻到自己打造的牛角尖里,全然看不出来,这反而让凌静觉得史东风很可怜,让人同情,又觉得他太善良,太单纯,令人肃然起敬。

史东风却一直把与凌静结婚,看作一生中最成功的事,因此在结婚二十五周年这一天,他怎能不激动万分呢?又是晚上,不用出车,所以放开量来,一杯接一杯痛饮,不知不觉一大瓶红酒下肚,已是醉眼朦胧了。他眼珠挂着红丝,斜躺在床上,抱着个枕头,嘴歪眼斜地瞅着凌静,哼哼叽叽地说;“直到现在,我还弄不明白,当时只是‘有枣无枣打一竿’,没想到,老局长一说,你就同意了。真是牛郎娶了织女,便宜大了。”史东风说这话时很得意,两道短宽的眉毛一耸一耸,像贴在眼皮上的两块黑纸片。而他的眼睛却很细长,与眉毛反差太大,凌静常打趣他,说他的眉毛“是后娘养的”,要是眼睛和眉毛替换就好了。女儿有时也会开他玩笑,明明史东风睁着眼看电视,她硬说睡着了。

正坐在电脑前,跟网友聊天的凌静,头也不回撂过一句连刺带挖的话:“那叫鲜花插在牛粪上,武大娶了潘金莲,不是便宜,是作……”凌静本来想说“是作孽”,怕太伤史东风自尊心,就把即将脱口而出的“孽”字硬生生咽了下去。

虽然凌静硬生生咽下了“孽”字,但史东风还是听出了她的话外之音以及语调中的阴冷。上一句把他比成武大郎已让他郁闷难忍了,接着又火上浇油般来了一个“作孽”,令他蛰伏日久的自尊心受到重重一击。这样有意无意的伤害发生太多,虽然他都淡而化之,但日积月累,早已达到了爆发的临界点,一股羞恼的无名火在胸中升腾。而今天又是个特别的日子,史东风情绪亢奋,加之酒精作用,平时练就的超强忍耐力消失殆尽。于是脑子一懵,乘着酒劲,“嚯”的一下从床上一跃而起,从身后紧紧抱住凌静,粗声粗气地说:“作孽作了整二十五年了,今天还要作。”

“作个鬼!”凌静头也不回,两臂一挥,将史东风甩回床上,冷笑着说:“哼!

二十五年?还不如人家二三年呢!有什么大不了的?便宜大?我看你亏大了呢!我看你是好了疮疤忘了疼啊!”

史东风下意识摸摸屁股,想起三个月前惊心动魂的一幕。

那是初夏的一个晚上,离家一个半月的史东风从工地上借故回来,饭后闲聊几句,看了一会电视,就要上床。凌静不乐意,边给狮子狗洗澡,边说:“天还早着呢,不是黑灯瞎火的乡下,上这么早的床干什么!”史东风坐立不安,又不敢强人所难,只好出门闲逛,过了十点才回来。

凌静看史东风心急火燎的样子,就打心里发烦。她常说:“平时看着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一想那事,就像发情的狗一样下贱呢!”她拉长着脸,嘟着嘴,将怀抱中的狮子狗放在床前的狗窝里,例行公事般躺下,催史东风“快快快”。

史东风不敢怠慢,动作急促,惊得小狗以为他在侵犯主人,“汪汪”叫了几声,跳上床来,照史东风屁股咬了一口。史东风大叫一声,滚落下床,屁股已是鲜血淋淋了。凌静哭笑不得,忙带史东风去打狂犬疫苗。当晚史东风不敢回家,住在附近的父母家,还梦见自己正小便,一条大黑狗扑上来。第二天回家,狮子狗见他就狂叫,猛扑。史东风顺手拿起拖把乱舞,嘴里还不忘调侃凌静:“它把我当情敌啊!”凌静看他被小狗追逼的尴尬样子,乐得眉开眼笑,回他道:“能当它情敌,也是你本事啊!”史东风绝望地说:“它要是一直这样叫下去怎么办?”凌静说:“看来他是记你仇了,非再咬你几口是不罢休的。这样吧,我把它送给邱萍。她很喜欢我这小狗,问我要过几次呢!”当即,凌静就把小狗送到单位同事邱萍家里去了。

史东风在家老老实实呆了三天,也不想再对凌静有所作为。而凌静对他则是关怀备至,变着花样做好的给他吃,晚上还陪他去电影院看了一部进口爱情大片。来回路上,凌静主动挽着史东风的手臂,令史东风很感动,也很享受,心里美滋滋的,反而觉得狗咬他,是因祸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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