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读《孔乙己》,
上学的时候,不知道文章写了什么,也不知道孔乙己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当时,老师说了什么,我早已忘记了。
今天再读《孔乙己》有点原来孔乙己是这样的一个人。
首先,他是识字的,这不能否认。(因为我们现在的人,只是认得字,是不识字的,包括我自己也是不识字的人),孔乙己能分清偷和窃的区别。古人偷东西不叫偷的是叫窃,只有偷人才叫偷的。
可惜,孔乙己虽然识字,却好吃懒做,会写字识字的人,在那个年代本应该可以做些体面又轻松的事情,如书中说,给人家抄写个书信什么的,就可以养活自己。他却想着不劳而获。
还有,都吃不上饭了,还装什么呢?没钱还上馆子,跟现代很多人一样,打肿脸充胖子,没钱还要买个名牌包,贷款也要买的,就算是仿做的也要有一个。
可见孔乙己只是识字而已,他没有修己。识得几个字就想教化别人,想教别人认字,满口之乎者也,让人听不懂,以为这样显得他自己是有料的而已,他就是用这样表面看起来有文化的样子,来掩盖他偷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