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刘志灵的长篇小说《城市里的麦浪》
到城市去,跳出农门,对农村的年轻人来说,像自由对于囚徒一样是永恒的诱惑。这方面的小说自然不少,最著名的当属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前者高加林惨淡收场,原因是上世纪从建国到七十年代末,给农村人进入城市的路,除了读书就是当兵,再没有第三条路,而高考落榜又不甘心的高加林却非要另走一条路,所以惨败。后者孙少安赶上了改开的头,农村人进入城市的路稍微多了点,比如女的给人家当保姆,男的去当矿工。孙少安走的就是这条路,只能算勉勉强强地进入了城市,跳出了农门。而刘志灵的《城市的麦浪》写的是小孙少安十多岁的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出生的年轻人奔向城市的故事。这一茬人与高加林、孙少安不同的是,改开之时他们还是穿开裆裤的孩子,就是那时,电视像传染病一样几年就普及了农村,电视天线架子像一朵朵云,罩住了一个又一个村子。他们是看着《上海滩》《霍元甲》《射雕英雄传》等等风靡天下的电视剧,哼着“浪奔浪流”“日出嵩山凹”“依稀往梦似曾见”“昏睡百年”的电视剧主题歌,哼着“外婆的澎湖湾”“不要问我从哪里来”“在那遥远的对方”“送哥送到小村外”等港台歌曲成长起来的。男孩模仿着霍元甲、许文强、丁力;女孩模仿着赵倩男、黄蓉,盼望着自己快快长大,成为这样的人。就是说,电视彻底改变了农村,把农村人的思想习俗等等从老底上搅了起来,乱成一团,让大人小孩男人女人躁动不已,不再安心于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我们且看小说中的这一段“……当第一根电线杆栽进村里,电视成了稀罕物,人们没想到世界上真有这么让人稀罕的东西,让人恨不得钻进去。从此,我看见郝美英常说的香港和那里制作的连续剧。令人着迷的电视剧且不说,那武打片却在我家产生了实际效应。我那五个精力旺盛的哥哥,彻底被激发出身体潜在的能量。在霍元甲和郭靖谁的武功造诣更深上,他们展开激烈的讨论,并进行比试。急性的三哥听不惯油嘴滑舌的五哥贬低郭靖,四哥制止他们这是替古人担忧。二哥大喊‘吃饱了撑的,还让别人看不?’冷静的大哥学着许文强嘴角叼着烟,瞪着眼狠狠甩出一句:‘滚出去!’一时场面混乱,他们从家里扭打到外面,‘迷踪拳’‘无影腿’‘降龙十八掌’尽情施展,鸡飞狗跳,哼哼嘿嘿,势如霹雳闪电……”这段文字让我们窥斑见豹,可以想象电视真是个孙悟空,把农村搅了个天翻地覆。电视上醉人浪漫、卿卿我我的港台歌曲,风度翩翩的城里人,宽敞整洁窗明几净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霓虹灯闪闪的街道等等,诱惑着一批又一批农村年轻甚至是孩子,飞蛾扑火般奔向城市。万幸的是这时的城市,向农村人逐渐敞开了一条又一条进入它里面的道路。《城市的麦浪》的故事,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上展开的。几位主人公抱着各自的梦想,不约而同地奔向了城市。比如“我”是因为有的同学已经进城打工了,进了城的发小从城里穿回来了高跟鞋,还擦脸粉,这让她再也在农村呆不住了。
先开始他们都是懵懵懂懂、恍恍惚惚的,吃了几次亏,上了几次当,和真正的城里人面对面磕磕碰碰过几次,恍惚劲儿才过去了,才触摸到了城市真正的肌肤。就拿“我”来说,在接触到城里的穷人李小琴后,才知道城里人并不是都是称心如意的,实际上好多城里人还不如农村人生活的舒展。尤其是城里人李小琴竟然嫁给了农村人郎勇,让“我”大跌眼镜,才知道城里人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就这么,他们先后在城里过了“试用期”,不约而同地各自选择各自在城里安营扎寨的路。
“我”如“我”在小说最后部分中的一句话说的,因为一开始进城遭遇的紧困,使得她就盯着吃喝和钱包(大意如此)所以,她选择在饭店打工,最起码一日三餐免费不说,不用发愁,工资能一分不花地攒起来,能让小钱包一点一点持续不断地鼓起来。就是说“我”的谋生指导思想还是农民的“仓里有粮,心中不慌”的思想。后来“我”虽然单干了,但干的还是吃这一行——开了板嫂面筋坊,就没有跳出民以食为天的思路。就是说,“我”虽然进了城,但思维还是典型的农民思维,把面朝黄土背朝天,换成了起早贪黑,两头不见太阳的打工生活,是用十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态度,生活在城市里。也正因为她这种根深蒂固的农民思维方式,她是几个人中最难融入城市生活中的人,以至于“我”感慨:“这座城市就没有我的立足之地?我没有事业要拼,没有理想去实现,也不会打扮自己,只是如同一只蚂蚁不停地忙碌着。强烈的自卑感涌上心头,我觉得谁都比我强,连笨蛋都在笑我傻。”除了爱上看书,“我”在绚烂的城里不懂怎样绚烂地活着,如跳舞、逛街、交友。慢慢地,我和我的母亲一样每天都在为一日三餐忙碌,就像日头从东边上来从西边落下一样天经地义”。以至于小说最后一章的标题是——我,还是我。
郝美英和万丽都有姿色,她们走的是靠男人融入城市的路,但又有所不同。郝美英走的是“想靠男人过好日子。”的路,就是说,她虽然是城里人了,但骨子里还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农村人思想。一当发现找的对象没有好工作,也就是正式工,立马翻脸:“男人要靠我过日子,我的肩膀这么瘦弱扛得动吗?……他们(指她的父母)勒紧裤带给我办了城市户口,就是想让我找个好人家,过好日子!”为了这个目的,她像牛马一样给人家干了五个月活儿,还送给人家三千元——那是全家人一年的收入,办了城市户口,这样,才有了找吃皇粮的“工作人”的资格,也就是她也是城市人了。为此,她以美容美发为生活支撑点,很快融入了城市生活,从音容笑貌穿戴打扮到气质举止等方面完全变成了城市人,她凭她的姿色钓着“工作人”,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快,自然也会上当受骗,但“过了一段时间,郝美英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我们的话题依然是努力、挣钱、不认命。”最终她选择了在外贸单位工作的崔杨。可是等崔杨下岗,做生意又失败后,她很果断地离了婚,去了和市,很快又找了一个能给她依靠的城里男人,不想,却是个酒鬼,最终她还是离了婚,大半生就这么下来了,最后回归农村,嫁给了在农村种地的一个同学。
万丽是这篇小说里最揪人心的一个人物。作者在写她的时候不由得投入了深沉的思念,以至于单独用一段文字描写小时候的万丽——“二夜叉”的外号是怎么来的,以至于万丽死后多年,她看到万丽的女儿,年近半百的她,还会清晰地回忆起万丽小时候尖声细气地边跳皮筋边数“马兰花开二十一”的情景。写万丽的文字也最为金彩。比如万丽开小饭店时邀请“我”去看电影后,遇上下雨,两人往万丽的小饭店跑时的一段;“电影散场,下起了雨,人们一哄而散,睡意全无的我和万丽手拉手跑起来,我才感到茫茫天幕罩着的这座城市里,也有我的去处,那怕是生了蛆的小家。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感动’这个词,把‘二夜叉’的手攥得紧紧的。”在“我”眼里,万丽是真正的美女。
万丽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最独特的女人。她在上初中时就和当兵转业在城里的哥嫂生活在一起,这让她成为农村与城市的“混血儿”。哥嫂因为工作调动,去了另一座城市,她没跟去,回了农村自然也呆不住,不顾父母反对,偷偷跑出去,往来于深圳、水城,贩卖衣服,摆地毯、做小生意,挣了第一桶金。接着和人合伙开小饭店。这些经历让她完成了对城市和社会的认识,也选择了融入城市的道路,也是凭自己的姿色靠男人,但她与郝美英不同的是,她要让男人们为她的事业效劳,她给他们的报酬,除了物质的,还有她的肉体和情感。就是说,她一直在努力地驾驭住男人,而不被男人驾驭。而最终当她债台高筑,官司缠身时,这些男人她连个面都捉不住。她不知道这些有权势的男人从来就没把她当一回事儿——她的大饭店开张那天,这些男人坐在一起,竟然好不隐讳地说,我们都是连襟,并且为他们都是连襟而干杯!只有她自己才认为自己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是很重要的。当她走投无路,“我”和建强去看她时,“她的脚下有一本厚厚的账本,深蓝色硬皮委屈地大张着,罩着里面散乱的纸张。如果轻轻动一下,它们会像片片羽毛那样自由飞翔。我知道这是一张张钞票,是虚拟的金银王国,万丽一点点钻进去,等出来时像新生的婴儿头先落地,但是,这个地面是冰冷无情的。”于是,她跳楼自杀了。
秦建强是典型的那个时候的因为高考,一年比一年的分数考的低,而愤然把书包甩到寮房顶上,一跺脚进了城去奋斗的农村青年形象。他一没手艺,二没文凭,只能野心勃勃地从最底层的小工干起,到技术员再到小包工头再到大包工头再到开公司,功成名就的瞬间锒铛入狱,跌入低谷。从我对他城市生涯概括的这几句话里也可看出在他的奋斗中,艰辛磨难是几个人中最多的,因为他不像郝美英和万丽一样有女色这原始资本。不过,为了站住脚,他也差点儿走了娶银行行长的丑女儿的路。但他有着一股“我就不信付出就没有回报!”的牛劲儿,从牢里出来,又回乡创业去了。
在这四个人中,秦建强与万丽、郝美英的关系除了发小、同学的情谊,还有一种暧昧,但作者用遮遮掩掩的办法去写,反而扑朔迷离,特吸引人。而郝美英对万丽有一种嫉妒,但也不影响她们的友谊。作者在他们的友谊中羼杂进这些因素,既显示了人与人关系的复杂性,也让读者有一种触碰到了真实的质感。
除了这四个人外,还有一个人,作者写的很有特色,就是下嫁给农村人郎勇的城里穷人李小琴。李小琴能迈出这一步虽然是生存所迫,但也需要很大的勇气的,要知道她家虽然穷的快揭不开锅了,但她母亲坚决反对她嫁给农村人,为此不再与她来往,直到她家的地给征了,她成了富婆,才衣锦还乡,要气一气她的亲人,但一走进那处寒酸的院落,她的眼泪就流下来了。而李小琴在农村也没少受罪,因为她连麦苗和韭菜都分不清啊。就是说,当农村青年奔向城市时,城里的人也有好多像她一样,却奔向了农村,但最终她回到了城里。李小琴这个人物,代表了一直以来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城市的地位在动摇,城乡之间的差距在缩短。
我们回顾一下这五个人的归宿,除了万丽以死的方式永远留在了城里,其余四个都又回到了出发点,以至于作者在本文的《后记》中惊讶地说,我们的一生只是兜了一个圈儿!而这部小说最大的亮点也就在这里,它真实地描绘了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那一茬去城里淘金的农村青年一生的命运,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回到了起点,仿佛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不由得引起读者的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是他们不勤劳吗?是他们不能干吗?都不是。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总之,志灵这部小说写出了一代农村青年的命运。
志灵这部小说突破了我读过的河套作者写长篇小说的一个怪圈儿,那就是前面写的不错,越往后越稀松。志灵这部小说是越往后写的越好。先开始她几乎没有刻画人物,只是跟着人物跟着情节跑,但她很快刹住了笔,开始刻画人物。尤其是后期对万丽和李小琴的刻画,这是文中最出彩的地方。而且小说后期的语言,不论叙述议论还是抒情描写,都很形象鲜活,难能可贵。
但这部长篇小说也有好多不足之处,比如我小时候那场怪病的描写,除了后来带过一笔,再没出现,我认为与整部小说没有什么关系,没必要写它。还有,电视对农村的影响没有写出来,这让“我”和万丽他们进城的动机呀什么的显得平淡。还有,郎勇和李小琴加入“我”建强万丽郝美英这个圈儿里显得突兀。还有,我认为,既然以“我”郝美英、万丽和建强为主要角色,在小说的开始应该介绍一下他们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在后面忽然一个个地冒出来,显得很突兀,像硬生生插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