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是越来越冷了,在户外活动变成一件非常难熬的事;甚至躺在床上想想,都觉得万念俱灰。冬天才刚开始,十二月,一月,二月,一眼望不到边。
被窝内外完全是两个世界。好像被人裹进袋子扔到水里,寒冷整个将人淹没。李小明此刻就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闹钟已经按掉了三次,二十四小时之内是不会响起第四次了。他在给自己下最后的决心。
他跟别人合租。在这个城市,房子是紧俏的资源。许多他这样年纪的人,只租一张辅位,白天洗把脸就上班,晚上回来倒头便睡。他还好一些,住一个单间。有张床,放得下电脑,还有个衣柜。
他觉得,无论生活怎么窘迫,有些基本需求是必须要满足的。比如,一个能转身的屋子,每天刮胡子,以及,一个衣柜。他认为,没有这些,即使长得再像,这种生物是不能叫做人的。
人不能活得太糙。
这估且可以算作他的座右铭。他的座右铭经常换,目前比较稳定的就是这个。他上一个比较信奉的句子,被他特别工整地抄在笔记本上,每天睡前都掏出来看看,给自己的理想充值。那是一句歌词,向前跑,迎着冷眼与嘲笑。
他觉得这句话给他力量。唱这首歌的乐队,他在酒吧看过。现场破音到天际,他在底下跟着唱,嗓子哑了三天。他觉得这支乐队是成功的。像他们的歌一样,迎着冷眼与嘲笑,最后怎么了来着?好像是发芽了。歌词记不太清了,反正他们最后成功了。
之后他发现自己这一生中从没有这么坚持过。定下一个座右铭,就沿着它一直走。因为自己真的一直在迎着冷眼与嘲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有一天他又在临摹这句词,突然有个声音在他脑中响起,告诉他抄歌词这事很low逼,只有初中生才干。他打了一个寒颤,把笔放在一边,想了想,觉得这个声音说得有道理。他希望自己是个精致的人,有品味的人,他每天上班都穿干净的衣服,现在竟然坐在这儿抄歌词。真是不可理喻。他庆幸自己是住单间,这愚蠢的行为没被别人看见,不然......得多不好意思。
之后他就把座右铭换成了现在这个。不糙是通往精致的一个步骤,不太糙是活着的最低要求。他是这么定义的。
不糙,就是每天洗头发,刮胡子,不穿皱巴巴的衣服,擦干净鞋子,在室内不抽烟。他是这么定义的。他有那么一点儿优越感,因为在别人被生活逼成动物,机器,更年期的阴道的时候,他还对自己有要求,最多算是一面瘫。
他的脾气不太好。小时候总打架,打不过别人,就往人身上吐吐沫。他觉得自己以后会成为一个牛逼人物,抽最好的烟,有一群好兄弟,义气二字在双眼里发光,挂在脖子上,奔驰在大马路。打遍整个城市对他不服气的人,他是老大。不,不是老大,是大佬。
他没想到大佬好难当。眯着眼睛叼着烟卷吓不到高中生了,还被人揍了一顿。撕扯中人家露出的腹肌,让他浑身瘫软,鸡巴却硬了。
他没想到他会流落至此。家里不给钱花,只好来这座城市寄人篱下。可是刚来就惹了祸,算术算错,让亲戚赔了两万块钱。人家只有把他辞退。其实本来人家还想对他干点儿别的,但是由于杀人犯法,只好做罢。
他又找了一份工,打电话推销,一打一天,下班回来屁股和嘴都发麻。但他喜欢这项工作,因为长了许多见识。他们什么都卖,经理经常介绍新鲜东西给他。他从未觉得世界是如之大,自己是那么渺小。比如,花五千买一支股票,一年后可以赚一万五;糖尿病吃一种药,一个半月就能吃好。
他开始爱这个世界,有那么多高科技,那么多机会。他看见未来的某一天,自己出人头地的样子。穿着精致的衣服,头发闪闪发亮,脖子上闪闪发亮。梦里的自己,是散发着光芒的。
到了那一天,他就要回到自己的故乡去。每天读书看报,一个电话就能叫来一面包车的人,维护城市和平。
因为这理想,他每一天都是充满干劲的。冷也不能阻挡他。
他翻了个身,又继续沉沉地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