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佛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归摄在三藏十二部中。三藏是经藏、律藏、论藏。三藏所要解释的是戒定慧三学。经藏解释的是定学,律藏解释的是戒学,论藏解释的是慧学。进一步简而言之,因果二字涵盖了佛法的全部内容。
因果是一切圣凡,世出世间都逃不了的。因是因缘,果是果报。比如种谷,以一粒谷子为因,以日光风雨为缘,结实收获为果。若无因缘,肯定没有结果。一切圣贤之所以为圣贤,主要在于明因识果。明者了解的意思,识者明白的意思。凡夫畏果,菩萨畏因。凡夫只怕恶果,不知恶果起缘于恶因,平常任意胡为,以图一时快乐,不知乐是苦因;菩萨则不然,平常的一举一动、一心一念,都非常小心的护持,戒慎于初,既无恶因,何来恶果?即使是有恶果,那都是很久以前的因,既然已种前因,则后果难逃,故感果之时,安然顺受,毫无畏缩,这就叫明因识果。
例如古人安世高法师,累世修持,有一世为安息国太子,舍离五欲,出家修道,得宿命通,知道前世欠有命债,债主在中国。于是航海来到中国洛阳,走到旷野无人之处,忽然迎面走来一少年,身佩钢刀,怒气冲冲来到法师面前一言不发,拔出钢刀就把他给杀了。法师死后回到安息国投胎,又身为太子。等到年长发心出家,依然有宿命通,知道今世仍有命债未还,债主也在洛阳。于是又一次回到中国洛阳,且在上一世杀他偿命者家中借宿。吃完饭问主人:“你认识我吗?”主人回答说不认识,法师告诉他:“我就是当年在某旷野中被你所杀的僧人。”主人非常吃惊,心想这件事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怀疑僧人是冤魂前来索命想要逃走。法师告诉他不用害怕,他并非鬼魂。于是僧人进一步告诉他了缘由:“因为要偿还宿世的命债,明天我会被人打死,到时候请你为证,帮忙转达我的遗嘱,希望官府不要治罪。”
说完这些,各自休息。到了第二天,两人一同走在集市上,僧人走在前面。有一个乡人挑着两捆柴走在前面,走着走着,前头那捆柴忽然掉在地上,后面的那捆随即也掉下来了,扁担随即向后打来,刚好击中僧人的脑袋,僧人立刻被打死。乡人被抓去送官,经过审讯准备定罪。主人看见所发生的事情与僧人昨天晚上所说的一样,于是将僧人留下的遗嘱告诉官府。官府听了以后,深信因果于是就赦免乡人误杀之罪。这个僧人灵魂再次回到安息国,第三世又投胎为太子,再次出家修行,后来成为世高法师也。
因此可以知道虽然是圣贤,因果也是真实不虚,种恶因,必感恶果,若知道了这个道理,那么日常生活中所碰到所有的点点滴滴,逢顺逢逆,苦乐悲欢,一切境界,都有其前因,如果能够在境上不产生憎爱的分别念想,能够放得下自我的执着和觉受,一心向道,那么所谓的无明、贡高等习气毛病,都没有什么障碍了,自然容易与道相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