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是比粉色更加少女的颜色。撇去那些刻板印象中的甜腻,可爱,纯洁而无害,我觉得,最能代表少女的反而是轻盈的蓝。
我喜欢蓝色,这是天空的颜色,是海的颜色,是世界年轻时的颜色,永恒而宁静,明艳而纤细。
年少的时候,想当一个水手,乘风破浪,探索未知的一切,直到地平线的彼方。那时候的蓝是远方的颜色,代表了一切令人向往的事物。我喜欢乘着快艇出港,从早晨玩到晚上,白天追逐云彩,黄昏追逐太阳。船离岸边越来越远,那些人,房子,世界仿佛都消失了,我躺在小小的甲板上,视线所及都是无边无际的蓝,躺在太阳晒热的甲板上,看海鸟披着阳光,那时的蓝色仿佛要融化在光里。
可是那之后,我觉得这种颜色很幼稚,很简单,很快乐,那时候躁动的我不明白那种初始的憧憬是人生中最为珍贵的东西,反而急着去把自己变得越加深沉冷淡。我说起了从书籍里看到的就连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句子,夸夸其谈,还引以为豪,假装孤独,冒充绝望,上一秒挥斥方遒,下一秒自怨自艾,觉得自己是群鸦之王,又觉得世界与我何干,蓝色变得陌生起来,我不再喜欢这种简单的颜色,而是用沉默而低调的黑色来包裹自己。
直到有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去河边散步。秋天的树林斑驳红黄,河谷边的绿地一望无际,仿佛一直延伸到天的那边。草地上奔跑嬉戏的小狗们,像是一群哥萨克骑兵,轻快的跨过花园,绿地和台阶,追逐着阳光的影子。而我就走在那条小路上,不紧不慢,信马由缰,满是平坦淡然的感觉,又有一种由心而生的喜悦。
当我走到河谷的尽头,登上倾颓的老鲁尔区电视塔,迎着风坐在断墙的顶上,大地如同正午的家猫一般伸展身体,高低起伏的部分一览无余。我就坐在那里,边玩手机,边看夕阳。直到太阳的红热从天边消泯,只留一缕余晖映在夜幕里。
那时候我抬头看向天空,夜空变成一片墨蓝,赤红的余晖映出明暗分明的界限。澄澈的光在夜幕中慢慢的变得模糊。
夜幕深沉如海。
这句话无来由的出现在我心里,我突然有种巨大的不真实感,划过天空的飞机正如在海上航行的巨轮,在空无一物的天空上留下白色的浪迹,我突然意识到,天空是有厚度的,是有重量的。当我抬头看向天空的时候,我方才明白,那种向往和憧憬永远都不会消失,那是根植于我血脉中,心中的蓝色。
我想起来了,在我迷茫或闲暇的无数个瞬间,在我失落时,在我回家时,在我追着风筝,一边笑一边奔跑的时候,登上山坡看到的一望无际的海。
那种光景,变成了我心中的蓝。
它藏的如此深入,以至于我以为我是无来由的喜欢indigo,无来由的喜欢达德玛和莫奈的画,无来由的被马蒂斯的画所吸引,我忘记了,一直以来激励着我的,我真正的勇气,我所有的梦想和热血和永不言弃的期望,都只是来源于那个摇曳不定模糊不清的梦而已。
在那个梦里,我乘船远航,在岸上的我看见船的影子消泯在无边的蓝色里。
我闭上眼睛,张开双手,开始向着天空坠落。
注:所以那个蓝色的手袋到底是不是马蒂斯的画嘛,搞错了可就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