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小米、FB等很多品牌,现在虽然大部分财务指标都比以前要好(不论是市场占有率、利润率还是年销量),但是却让人感觉不那么酷了。
几年前,一个北京白领吃一个20几块的黄太吉煎饼果子都觉得特别酷,还要拍照发朋友圈,而现在却没人觉得那么酷了。
“酷”当然并不是品牌的必需品,你可以不酷,依然可以成为赚很多钱并且股价不断上涨的上市公司。
但如果你的品牌不再酷,不再性感,给人感觉垂垂老矣,就想找办法让品牌酷起来,就不得不遵守这样的原则:
“打破不合理的社会常规,并且让众多人感知”。
如果不这么做,即使再怎么不断照搬各种俗套的做法(不论是找更热门的代言人、写更牛逼的文案还是用让人脑洞大开的营销花招),也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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