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出行的动物有很多,人是比较明目张胆的一种。
凌晨在酒吧或是烧烤档喝酒猜拳的人,搁在几年前,我肯定是给他们送上四只白眼(另外两只是强迫我老妹的)。而如今,我也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且日益沉醉,不信的是尚能自拔。
这样的转变究竟从何时开始?中学之前,对老师唯命是从,对家人颐指气扬。上了大学,对老师及言说开始评头论足,而对家人则有意逃避隐瞒。莫不是大学搞的事?大学跳出来,咬牙切齿,怒眼睥睨,冷不丁拉长语调冲我便来一句:这锅爷不背!认识自己是难的!啥?认识自己是男的,这感情好!那不是我等小女子所要做的事(心里有无数个胜利手势的笑容趴在嘴边。)几年后,在我拉着四个轮的行李箱滑行离开校门口那座被我踩过许多回的石碑时,大学的眼神让我费神。该不会是对我的第一次回应,一直怀恨在心?愤怒又窃喜,仇视又期待,诡异得以至于两年后我仍旧不敢忘记,同时琢磨不透。
表面的改变是有时间的,能看得见,还能摸得着。只是,改变它真的一定是缘起何时何地何人么?其他的改变不说,就只谈深夜出行玩乐这件事情,我想它是不存在理由的,是天性所致。
食色性也,食摆在第一位。一个人即使看破放下随缘念佛,达到超脱,也还是有食的刚性需求。如此看来,凌晨穿一件睡衣,甚至有时嫌麻烦省略内衣,随手拿起一件薄外套,趿一双夹大脚趾头的拖鞋出门,在路边的烧烤档里大声吆喝:老板,要两瓶啤酒,两个烤鸡翅,一打生蚝,外加几串烤肉。往长板凳二郎腿一翘,一坐就是一两个小时。
彼情景可能会让某些优雅达人感觉不适但它是那么的合情合理。少不得有人会翻白眼,嘘唏。有没有关系,你又没偷没抢没伤害他人,让别人说去。有些人天生就那么的热心肠,见缝插针无处不在管别人,可偏偏没时间精力管自己。酒肉在嘴边相遇,在牙缝里撕扯,在喉咙里舞蹈,然后到肠胃里歌唱,隔天醒来,它们会通过一个密道以新的形式重见天日,尔后汇集到秘密基地发酵,散发出让人们无法言语的自然气味,尽显本色。
这不禁让我想起,小时候常听老人们说过的一句话:什么龙肝蚊肾,经三寸喉咙都毙成shi。小时听了觉得恶心,如今看来这话糙理不糙,事实确实如此。只是最先说这话的人,如果是个凡人,那他肯定没吃过龙肝蚊肾,而且是个物质层面的穷人。若真正打开了味蕾,尝试了世间的美食,胃被撑大了,要求被提高了,也就不会出此言,至少也会在后面补上一句:但我们还是要享受它们在三寸喉咙时的美味和记住那时的激动喜悦。
半夜美食,不止烧烤档,KTV,酒吧也很受欢迎。三个相比,烧烤档更热闹和激烈。接地气,才是赢得人心,博得青睐的杀手锏。还有什么比在深夜呷着小酒咀嚼着肉让人那么惬意和放松呢?如果有,那也是再来一次。
凌晨过后,是城市里的夜猫子亢奋的黄金时段。客户临时改变想法,策划翻盘重做;为拿下重大项目,巩固公司地位赢得大奖金,通宵达旦也要配合客户要求;追的剧更新了,要第一时间看;明天交作业,今晚得通宵;今天是周五,来个轧马路小聚;肚子饿了,夜宵走起,爱咋胖咋胖;刚分了手,角落里抹泪与睡眠绝缘;想找个人说说话,社交软件聊得欢……总会有各种理由砸在夜猫子们的头上,让他们黑着眼圈哈着长欠感觉身体被掏空地说:不熬夜,孤做不到啊!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