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点评:
本文写于2010年3Q大战期间,互联网的大佬们让我们二选一的那一天。因为最近准备挪一部分老文章到简书内来,所以又进行了简单的文字整理后再次发出来。文中提到的“梦想之家”已经收录到我的新书《游戏式管理2.0》的附录内。该书也准备挪到简书中来,奈何现在简书没法直接上传pdf文档,所以只能分章节整理过来了。
正文:
最近,腾讯和360的掐架不断升级,及至今日,竟到了让用户进行二选一的地步,让广大网民一下子失去了上帝的感觉。回顾互联网这些年的发展,不难发现,类似的掐架事件在不断上演,百度和Google掐、QQ和MSN掐、360和金山掐、新浪和搜狐掐……。在互联网的各个领域,大家都斗得不亦乐乎,胜者自然风光无限,败者则是黯然离场,当然,为昔日对头牵马执鞭者也不在少数。而整个互联网行业又和传统的广电报刊等传媒势同水火。究其背后原因,无非利益二字。有句老话说的是再对不过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而在这个利益的争夺过程中,用户是最大的赢家、也是最大的输家。
如果把1997做为中国的互联网元年,时至今日,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已经发展了十三年。在这十三年中,中国互联网创造了无数的辉煌、缔造了不少的传奇人物和企业,也经历了泡沫破灭的阵痛以及一次次的自我调整。但在遭遇了今天这类事件后,我们还是不尽要问,我们是行走在正确的路上吗?我们是一开始就错了还是误入了歧途?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恶性竞争以及后面的利益纠葛,我们不尽要想,互联网世界已经到了互相抢食的地步了吗?整个行业的蛋糕就不能做的再大点了吗?思考吧!思考。我们需要的不是互相之间的攻击,而是共同的反省及思考。
我个人是一个对互联网行业抱有无限憧憬的人,建立自己的“梦想之家”是我一直以来的终极梦想。对互联网的发展方向也进行过一些较为深入的思考。网络带给我们最重要的是什么?论坛、游戏、影视、音乐……?我觉得网络带给我们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丰富多样而又方便快捷的交流方式,而有了这样的交流模式可以让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理论内提到的搜寻成本尽可能降低,更可以让大家的思维进行不同角度的碰撞。
如果要在中国目前的互联网内挑一家做的最好的企业,我想那应该是淘宝。我说淘宝是最好,不是说它有多强大,而是在于它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当然,最近淘宝搞垄断,和普通商家分利,也有点误入歧途的意思了)。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不假,但你如果玩纯虚的,那肯定是不行的。以网络游戏为例,以卖卖点卡、植入广告之类的为利益基石,几乎不创造任何实际价值,说实话,看起来中国的游戏市场巨大,但玩游戏的人数是有上限的,在游戏上的投入也是有限的,到了后来,游戏业只能是自相残杀,强大几家,死掉几批,就和中国的家电业类似。而淘宝这一类的电子商务企业不同,它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强大的后盾是网络下无数的实体商家,和现实结合极为紧密,对其它行业也起到了极大的带动作用(比如,是淘宝的出现才促使了中国物流业这几年的飞速发展),这样和其他行业互相支撑,才能把蛋糕不断做大。当然,电子商务领域的掐架也极为厉害,最后不是一家独大估计也是几家垄断,但对整个社会而言,电子商务能够创造的价值是可以不断增大的。所以,每个互联网企业都也该问一下,自己的利益基石在哪儿,自己的发展极限在哪儿,我是否玩的是纯虚的。
谈到淘宝,又想到了我的“梦想之家”。世上只有商品能卖钱,只有商家能赚钱么?电子商务是互联网最好的发展方向吗?非也,造物主赐予我们最重要的是大脑,而非双手,互联网的便捷交流带给我们的也不仅仅搜寻成本的降低,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的思维可以触碰到其它更多不同的思维。商品可以说是思维成型之后的具体体现,具有其一定的价值,那尚未成型的思维就不具有价值了吗?我不可以通过思维的交流碰撞使其加速成型吗?人的潜力不在手上,而在脑中,我们不可能随时随地动手去制作商品,但我们几乎可以不受限制的开动你的大脑,让你的人生更具有价值。哎,看来,我又有必要推荐大家了解一下我的“梦想之家了”。
再谈此次的掐架事件,广大用户很无辜的被推到了二选一的地步却显得无可奈何,为啥?我们是腾讯用户,我们能监管其运营策略么?我们是360用户,我们有权了解其杀毒机制么?我们能豪气的说,你们都滚蛋,聊天软件和杀毒软件我们都自己来写么?不能,都不能,因为目前既无法律,又无组织。
反观我理想中的“梦想之家”,每个用户都是其中的“圆梦者”或者说是“寻梦人”,都是企业的一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报酬,实现自身价值。又可以对企业的各项规定和运营策略进行监管并提出意见。不,应该说企业的各项规定和运营策略就是所有“圆梦者”共同制定的。
愿我的互联网之梦早日实现,“梦想之家”能更早和大家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