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惭愧,作为90后的我,在乔任梁暴死消息曝出,第一时间搜到他的照片看了下,也还是不知道他是谁。但是,对于一夜之间冒出的各种“二次话题”,笔者还是很有兴趣关注下的。
必须承认,对于公众人物的非正常死亡,我们首先感兴趣的必然是死因,因此昨晚舆论掀起的第一波热潮就是关于到底是“SM死”还是“抑郁死”。但紧接着,在相关真相还没浮出水面之际,另外一种舆论却在逐渐否定前者,以“死者为大”和“不要成为吃血馒头的华小栓”的名义,鄙视那些关注乔任梁死因的人,仿佛不谈死已经成为当前的政治正确,违反它,就是不道德和没人性的。但果真是这样吗?至少我是不太赞成的,他们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基础是值得怀疑的。
首先,他们高举着的“死者为大”的旗帜,不应该在每个场合都适用。“死者为大”是传统道德,也是普世价值,人死是一个人一生的终极结局,他死之后话题到此为止是活人的道义,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遵守。但“死者为大”的逻辑立足点是“人都死了,你还说些什么”,可人死了,真就没什么可说了吗?万一有呢,这时可以说吗?公众人物之死本来就具有公共话题属性,尤其是死因尚未得到确认时,关注之人可以就此产生议论(这里绝不等于踏上一万只脚再啐上一万口唾沫),比如贪官自杀,其贪污之财理应继续得到追究;张国荣自杀,对于同性恋权益的探讨才刚开了个头。因此,“死者为大”是懒惰之人和有情怀之人滥用的工具,是反智的和阻塞讨论的。
之所以说是“懒惰之人”,因为他们对于情况从来不加以区分。当然,乔任梁死亡消息曝出之后,人们对于其关注点大多落在“SM死”这个死因上,就像有人揣测的那样,如果不是这个死因率先曝出,他的死是不会得到目前这个待遇的。“SM死”这个死因,在当前的环境下,其稀罕程度让它必然与抑郁死是不平等的,虽然“抑郁死”也是一个稀罕的词。我们对前者铺天盖地的关注,在一些精英的恶意揣度下,就是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里,公众排队蘸革命者的血馒头,比如文章《你若不死,我怎能10万+》。借用鲁迅的比喻是非常省力的,但有时就没那么精当:作者借用鲁迅的血馒头概念,却并没有加以区分——鲁迅那里的血是蘸的革命者的,目的在吞噬进步;而我们口中谈论的死者更多是普通人或者明星,解剖他们就是解剖社会。如果不加以区分,将死亡与10万+简单对立起来,营造的无非是“死亡本应魂归大海,闲杂人等自行散开”的浪漫感,但这种浪漫感其实很廉价且没有社会意义的。每个人都会有文人洁癖,不喜欢杂音,但也要有容忍吵闹的雅量。舆论主导者往往喜欢以文人洁癖来要挟众人,仿佛在别人去世之时说些不恰当的话就是有失体面、是道德沦丧(必须注意,这些话是在死因没有得到确认之时讲的,因此是应该讲的)。真相尚未浮出水面,大家再吵都是建设性意见的起步,只要不产生严重的二次伤害,对死亡本身的讨论需要被包容。退一步讲,他们几个都死了还不到10万+,这时才是最悲伤最无力的时刻。
尊重死者不等于对死因闭口不谈,如果这样,尊重死者的方式也太简单了吧。希望众人缄默的“洁癖文人”,以“娱乐至死”封大家的口,虽然值得尊重,但却不一定值得完全遵守。说娱乐至死错的,其实从某个角度来看是有精英主义倾向的,认为每一个人的娱乐都是不好的。但像我等搬砖工搬砖之余娱乐娱乐真的有错吗?其实没有!社会的正常形态就是,大多数人娱乐娱乐,小部分人可以跳出娱乐讨论讨论大众的社会学、心理学等话题,大家各得其所,各自消磨各自的时光。两者只有高低之分没有对错之分,但当后者要求前者不得娱乐时,就是错的。何况乔任梁死时,大家并没有娱乐,“娱乐至死”的帽子扣得太快,只能是精英们的道德优越感条件反射地产生。所以说,娱乐至死没有错,赵姓人已经在钳制小部分人说话了,如果还不让大部分人娱乐娱乐,那么大家干嘛去?
不谈死从来就不是政治正确,特别是以一个公共人物的死,以及他的死还没有完全搞清楚时。既要让死者有尊严不负载欲加之罪,也要让大家说该说之话,这是一项需要长时间磨合动荡才能形成的共识,绝不是个别占领道德高地之人几句空洞的奚落就能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