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赚的钱不多,他要赊4000元账,我肯定不同意,谁知道他上来就动手。”一脸气愤的屈某回忆道。
近日,杨圩派出所经过耐心工作,成功规劝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彬投案自首。
2017年4月3日上午,高安市杨圩镇驾驶人胡某涛要朋友胡某彬到杨圩镇汽运城修理一辆货车,胡某彬将车交给修车店老板屈某修理后离去。
当天下午3点左右,胡某涛到杨圩汽运城结账,因为身上没带钱,要求过两天再付钱,屈某不同意。胡某涛感觉面子上过不去,强行要司机冷某先开车去装货,于是屈某过去拦在车面前,要求付钱之后再离开。胡某涛恼羞成怒,把屈某推开,两人各用拳头打了对方几下。胡某彬见此情况,跑过来朝屈某臀部左侧踹了一脚,同时踹到了屈某的左手掌小指附近,造成屈某左手掌骨骨折,经高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屈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胡某彬一直在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彬已赔偿屈某医药等费用11000元,并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莫赊账》
百业经营利为先,
分分厘厘皆血汗;
赊账如同三结义,
要账如同上梁山;
一次要账红了脸,
二次要账把脸翻;
多年朋友失了信,
你推我搡互埋怨;
欠账还钱古来理,
为人着想莫添烦;
日常生活要节俭,
欠账请你早点还。
《概不赊账》
你来欠账我困难,
我去要账你心烦!
不如你来不欠账,
我不困难你不烦!
拒绝赊销,从现在起,
从每一个汽修人开始,
不要等到被逼的无路可走了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