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验小学五年5班 李云昊
这个暑假,我们一家人一起去英国和法国玩,第一站就是巴黎。
第一天晚上,我们乘地铁回酒店。坐了两三站,一个中年男士,戴着一副眼镜,头戴帽子,差不多四十多快五十岁的样子,拉着一个音箱,手提一把小提琴,微笑着走进了车厢。等车刚一开动,他就开始演奏了。瞬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了过来。
第一首曲子虽然我不知道歌名是什么,但是,这首歌肯定很有名,因为当地人都在唱。第二首曲子就是《神偷奶爸》的主题曲……于是,整个车厢里流动着或欢快或优雅的旋律,所有乘车人都陶醉其中,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当然,在演奏的间隙,他很绅士地拿起帽子,示意大家可以给他小费,也陆续地有些人往帽子里投钱。当第三首表演完的时候,车子也到站了,这位男士也就下了车。大家都向他报以热烈的掌声。
在回酒店的路上,我和表哥一路探讨着这位男士的职业。
我说:“这肯定就是他的职业,因为他向大家收费了!” “不对。”表哥说,“他肯定是另有工作,只是工作不够好,钱不够用,所以他才向我们要钱。”
“那他为什么这么晚回家呢?”我继续提问。“因为他也刚刚下班呗。”表哥想了想回答。
“那他为什么带着小提琴上班呢?”“呃—他在一个餐厅或酒吧工作”……就这样我们一路讨论着到达了酒店,却还是没有定论。
第三天早上,我们在去卢浮宫玩的地铁上,再次遇到了这位拉小提琴的男士,和前次一样,一路有美好的音乐相伴,乘客们都觉得无比惬意。下车前我投了一欧给他,他冲我笑了笑,礼貌而不尴尬,那暖暖的笑容让我觉得如沐春风,舒服极了。
到了卢浮宫,我们下车,他也跟着下车。于是表哥得意地跟我说:“看,他要去做他的工作啦!”而我仍不死心,继续盯着他。“看,他又进地铁啦!”我高兴地确定,这是他的职业!
其后,在欧洲旅游的20多天里,我们遇到非常多这样的街头或地铁献艺者,从一开始的“大惊小怪”和好奇他们的职业,到后来只是安静地欣赏他们的表演,这些献艺者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论这是他们的职业或是他们业余的兼职,他们都很用心很快乐地展现自己的技艺,当他们向观众收钱时,也都是落落大方地,没有觉得不好意思或是因为观众不给钱就不高兴。我想,这正是因为他们是靠自己的劳动来挣钱,所以他们给人们带来了享受,而他们自己也能乐在其中。
张老师点评:本文较其他游记不同之处是没有面面俱到,而是抓住了旅游景点中“献艺者”这个特定人物进行具体描写,特点突出,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其次本文侧重写了自己个人感受,虽然不是特别独特,但已经有了表达的意识,这在本次所有习作中是比较有特点的。习作不是生活场景的简单复制,只有自己用心地感悟和思考,作文才能如重锤擂鼓,扣人心扉。这也正是语文课程标准第三学段习作中“珍视个人独特感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