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和德里达师徒俩,因为对笛卡儿的《第一沉思》的某个片段解释不同,引发了一场世人关注的争论。
德里达在《我思与疯狂史》[1]里,首先讨论了关于解释的一个先决问题:福柯对笛卡儿意向的解释是合法的吗?
德里达认为,解释需要实现解释者和被解释者双方的语义关系的过渡:一方面是T所说的,或者是人们以为T所说的或T想要说的;另一方面,是“某种历史结构”,某种充满意义的历史整体性,某种与T所言相关联的整体历史方案。
接着,德里达对过渡的双方作进一步的分析。
前一方面,从T所说的,真能了解T想要说的吗?人们真的从符号自身完全了解符号本身吗?这种从符号自身,从它的直接材料对符号的了解,不妨说不过是最初阶段,然而它却是整个诠释学及任何从符号过渡到其所指的必不可少的条件。T所说的,是符号自身,是一种显性语言;T想要说的,是符号本身,是一种隐性语言。一般说来,当人们试图从一种显性语言过渡到一种隐性语言时,首先就得极严格地确证显而易见的意义。比如,精神分析学家跟他的病人说的必须是同一种语言。让精神分析学家跟他的病人说同一种语言,这可能吗?可能,不可能,部分可能。对此,德里达并未作“极严格地确证”,读者也不便妄加揣测,但因为有“不可能”和“部分可能”两种情况在,想要弄清楚“显而易见的意义”似乎并不容易,更不必说“极严格地确证”,这样在理解的最初阶段,解释的过渡在源头上遇到了障碍,也就是在“T所说的-符号自身-显性语言”这一端遇到了障碍。
后一方面,某种历史结构之“某种”究竟是什么意思?T公开的意向一旦在语义层面上被当作一种符号来理解,它与人们为了解释它而给它选择拉近的历史条件真的有关系吗?它具有人们要给予它的那种历史意谓吗?当解释者对被解释者进行解释时,根据T所说的,来揣度T想要说的,需要“选择拉近”某种历史条件,围绕着“它具有人们要给予它的那个历史意谓吗”,德里达从中分析出了两层意思:真的具有T要赋予它的历史意谓吗?那种意谓在其历史性中耗尽了吗?德里达用反诘的语气表示质疑。这就从另一端堵住了解释的过渡。使得从T所说的到某种历史结构的过渡无以完成。
附带一提,也许是反理性主义要另辟蹊径,德里达行文诡谲,为了表达后一方面的意思,一连用了历史结构,历史整体性,整体历史方案,历史条件,历史意谓,历史性,历史(名词;动词,有点像汉语历史化)等一串词儿,就是没有一个“极严格地确证”说出“显而易见的意义”。终究未能摆脱“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言说困境。
[1][法]德里达著,张宁译.书写与差异(上、下册)[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