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黑是什么黑

数九寒天,三更半夜,伙同两条野狗蹲守在垃圾桶旁,观赏着匆匆路过的“美丽冻人”大长腿,顶着西北风,喝着冰啤酒,嚼着花生米,安详且happy。

如果不是某位缺心眼子把半碗炸酱面无比均匀地吐了我一脚,今晚这个feel倍儿爽。

“靠!是不是瞎!”

“什么……”听到叫骂声,和我戴着同款墨镜的醉鬼瞬间惊慌无措,手里的盲杖一个没把持住,整个人稀里哗啦地撞上垃圾桶。

阿西巴,还真是个瞎子。

也不知这家伙是天生四肢不调还是纯属故意找茬,自己都跟个墙头草一样左摇右摆,非要瞎操心地伸手来扶,恍恍惚惚,我还没站起身来,就听“啪”地一声,脑袋瞬间挨了一盲杖,不偏不倚,正打在老子引以为傲的鼻梁上。

这酸爽,简直难以置信。

捂着血流如注的鼻子和险些阵亡的墨镜,我恨得浑身牙疼:“哪来这么多违规操作……”

然而打人的比被打的更像受害者,被我一凶再凶,怂得连忙将“作案工具”扔开老远。

我瞥了一眼被他甩出去的盲杖立地打晕的两只野狗,心情很是复杂。

人才啊,活脱脱一颗没点灯的扫把星。

但是眼下这颗星星明显有种摇摇欲坠的倾向,本就蜡黄的脸色开始由青变紫,没了盲杖支撑的双手在半空乱抓两下,然后整个人就跟停了电的鼓风机一样,无声无息,瘫软在地。

得,又一位。

悠悠万年从脚趾头缝流过,老子每来人间溜达一圈就得救死扶伤一回,还能不能发挥一次袖手旁观的主观能动性了!

站在野狗和醉鬼中间淌着鼻血,我徘徊许久,最后还是伸出一只手,把脚边不省人事的家伙提溜着扛了起来。

这货虽不如狗可爱,但比狗可怜。

至少在我眼中,看不见光的人都是如此。

———————

好事如同坏事,就怕一做到底,按照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我直接把这位精神恍惚的施广先生闪送回家,没想到前一秒掏钥匙进屋,下一秒背上的人就醒了。

我开始怀疑他就是靠每晚装晕卖惨来省交通费的。

倚在床头,施广的脸色逐渐恢复了正常:“谢谢。”

“别净整些没用的,老子鞋还脏着呢!”虽然扛着一百多斤走上五公里不算什么运动量,但我至少要追求一下精神世界的平衡:“先道歉!再道谢!”

“抱歉。”他好脾气地点了点头,顺便抬手一指:“卫生间在那边。”

“……老子问你了么!”

“我趴在你背上时隐约闻到了尿素的味道。”

“……”

咬牙憋了一路,终于酣畅一把,我卸着货,心不在焉地向洗漱台瞟去一眼。

好死不死,两支牙刷。

走出卫生间,我吹着口哨,开始在这间“披麻戴孝”的公寓四处溜达。

从书柜到衣架,从窗帘到地毯,从床单到被罩,连牙签盒都是德化瓷。

如果施广是个单身贵族,可以理解,毕竟色彩对盲人的意义有限,不管睁眼闭眼都是天黑,非要倔强地与白色为伍,未尝不可。但如果有个心智且双目都健全的同居室友,还能容忍他把“银装素裹”演绎成丧心病狂的,十有八九,不是个洁癖症就是个处女座。

想到这里,我的同情心再次膨胀。

听到卧室的动静,他勉强坐直身子,从口袋里掏出钱包:“这里应该还有一千元,壮士尽管拿去。”

就因为在垃圾桶旁边狭路相逢,他还真把老子当成扶贫对象了。

深更半夜,最操蛋的霉运就是把万年道行浪费在一个瞎子身上,而且这个瞎子还试图以金钱来腐蚀我的高风亮节,简直是……

“一千也就是个起步价,这趟活儿路远风又大,至少两千。”

他犹豫半晌,木讷地点了点头,摸索着床头柜上的座机,熟练地拨去一个号码。接通后,施广沉默许久,轻声唤了句“阿涓,回来吧”便飞快地挂断电话,脸上的落寞堪比十个爱德华·霍珀。

此情此景,如果不扯点淡来缓和一下微妙的气氛,只怕我的得寸进尺会显得格外趁人之危。

“你和那个叫阿涓的吵架了?”

“嗯……”

“所以才浪到半夜借酒消愁?”

“嗯……”

“两口子,床头吵,只要体位选得好,不到床尾就能和。”

“……误会了。”

“解释解释就没误会了,大家都是成年人,谁还没个犯浑的时候。”

“我是说,你误会了。”施广涨红了脸,终于被我挤兑地从微醺的状态里爬了出来:“阿涓是我弟弟。”

——————

五分钟不到,我见到了火急火燎赶到现场的施涓。

虽然刚见面时的表情不算友好,但从他老哥口中得知我是一名“路见不平,拔腿相助”的热心市民后,立刻换了副面孔,亮出两个酒窝,露出一对虎牙,人畜无害的微笑,天真无邪的明眸,瞬间把我这棵万年铁树炸出了满枝丫的花骨朵。

“大叔,太谢谢你了。”

大叔?是老子的成熟稳重配不上这个审美跑偏的时代么!

一刀没毙命,又飞来一刀。

“大叔,您的眼睛也不方便,还向我哥伸出援手,真不容易。”

我的确不容易:“……小兄弟,叔叔这副墨镜不求实用,只为装逼,你可别想太多。”

阿涓恍然大悟地哦哦两声:“大叔,这么晚了,如果没有其他的事……”,这话虽是往外轰我,犹豫的目光却明显飘向了床头端坐的那位。

施广点了点头:“阿涓,拿一千给……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我还没跟上节奏,脑子一热,脱口而出:“叫大明就行。”

“那阁下大名是?”

“大明就是大名。”

施广险些一口气提不上来,好歹稳住心神,继续嘱咐道:“阿涓,拿一千给明先生。”

“好。”这孩子真是分分钟戳中我的萌点,一句不问,二话不说,掏出钱包数钞票,乖得像只萨摩耶:“给您”。

厚颜无耻如我,竟然没好意思伸手:“那个……算了吧,你们也不容易。”

“大叔,拿着吧。”阿涓的连环刀法真是令人防不胜防:“看起来你比我们更需要。”

我默默地把一沓毛爷爷揣进兜里,故作潇洒,踱步而出。

等着电梯,我才发现已经高肿的鼻梁不是一般的疼。左右四顾,确定没人,躲着摄像头将墨镜摘下,还没来得及对着电梯门瞧上两眼,就听到背后一声甜脆:“大叔……”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四目相对一刹那,忽然察觉到哪里不妥,立刻低头戴上墨镜。

待匆忙整理好造型,阿涓并没有什么异常,依然笑意盈盈地走上前:“大叔,你走得急,掉了一张。”

我接过他递来的漏网之鱼,塞入口袋,嘿嘿一乐。

他没有离开,踌躇几秒,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大叔,听我哥说,您是扛着他走回家的?”

“不错。”

“那太好了,我的店里正缺个保安,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加盟?”

竟然敢当老子的甲方爸爸!

要不是这双眼睛电力太足,我的脸早就翻过八千里路云和月了。

见我皱着眉头缄默,阿涓没再多说什么,将名片径直夹在那沓人民币中间:“大叔,有时间就去玩,随便消费,算我账上。”

——————

实话实说,像酒吧这种群魔乱舞的烟火之地完全不符合我低调内敛的脱俗气质。

来这里转悠,只是为了节约预算有限的差旅费,顺便蹭一蹭无限续杯的龙舌兰。

阿涓开的这家“非靡”可以说是相当知名,原因显而易见。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牛得一比。钢琴吉他架子鼓,阿涓随便扒拉一曲就能让眼巴巴的妹子们变身尖叫鸡,站在聚光灯下,技能全面开挂,简直不能再酷。

更何况,大部分曲目都是阿涓的原创。乍一听活泼灵动,节奏感爆棚,入耳却宛转悠扬,绕梁三个礼拜而不绝。

所谓创新是第一核心竞争力,这家伙无可替代的音乐天赋,可以说是很嚣张了。

渐入佳境的阿涓略过翘首以盼的粉丝团,大步流星地向我走来。二话不说,拽着胳膊就把我往台上扯。

“干嘛啊你?光天化日,强抢民男!”

“大叔,唱一首吧,我来伴奏。”

“不去!老子卖身不卖艺!”

话是这么说,当吉他拨响的那一刻,我的心还是乱了。

接过麦克风,我别扭地转过头:“啥曲目?”

“临时发挥一首,没有歌词,你随便唱,我随便弹。”

“这么随便合适咩?你这属不属于欺骗广大消费者?”

阿涓调了调弦,抬起头,冲我呵呵一乐:“没事,看脸。”

果然,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没有KTV和DJ的生活的确无聊,不论天上人间,只有邪魅丛生,我才会被想起,不是作为谁的朋友、兄弟、亲人或者伴侣,而是作为一个吉祥物,一个装饰品,一个有点用途的怪胎。

像现在这样站在聚光灯下尽兴嘶吼的感觉,大概,万年唯一。

发泄完毕,我把女孩子们塞来的电话号码捏成小团,默默地抛在脚边。

阿涓饶有兴趣地盯了我半晌:“大叔,唱得不错嘛。”

我难得谦虚一回:“你弹得也不赖。”

捧着酒杯,阿涓的笑容有些腼腆:“皮毛而已,不算什么,和我哥比不了,他才是乐中高手。”

就是那个喝醉了就撞垃圾桶的瞎子?

这大概是继盲人按摩、半仙算卦之后,人类失明史上又一重大发明。

阿涓闭着眼睛,面带微笑:“泠泠七弦遍,万木澄幽阴。他的琴声,天下一绝。”

自古文艺青年多奇葩,从这个角度论证阿涓对他哥的迷之崇拜,我表示将信将疑。

“听上去很厉害的样子,怎么没见他出来露两手?”

阿涓睁开双眼,怅然所失道:“他……很久没有碰琴了。”

我的心里莫名有些抱歉,连忙将桌台上的爆米花向他那边推了推:“玩音乐属于体力活,就你哥那小身板,一看就是个弱鸡,不碰也好,活得更久。”

阿涓勉为其难地笑了笑:“大叔,入伙吧,以后我可以经常弹琴给你听。”

弹琴就算了,若是谈情,还可以勉为其难地考虑考虑。

见我没有反应,他心有不甘,直接硬凑上前,一双眯眯眼正中红心:“大叔,别这样嘛,我对你可是有所期待的。”

他眼中的点点波澜,忽然有种晕船的错觉。

将杯中的龙舌兰一饮而尽,我终于在糖衣炮弹的迅猛攻势中丢盔卸甲。

—————

自从屈身“非靡”兼职,我就把施家兄弟当成施主,三天两头跑来蹭饭。

施广属于温吞慢热的禁欲系宅男,完全不像阿涓那般对人一腔热血,做事激情四射,老干部作风朴实淳厚,每天除了买菜做饭,就是看书读报,浑身上下 “生人勿近”的气息过于浓厚。

“哥,我发现了一家新店,你要不要去尝尝?”

“哥,你头发又长了不少,我给你理一理吧!”

“哥,我新谱了一首曲子,你快来参谋参谋。”

阿涓无疑是个哥哥控,吃喝拉撒都能扯到阿广身上。然而阿广大多数时间都是一脸事不关己的冷漠,完全没有挖掘表情包的空间。聪慧如我也很难想明白,有这么一个色艺双全的三好弟弟,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所以,同样带着墨镜保持姿态,我就比他积极主动许多。陪吃陪聊陪唱歌,陪玩陪笑陪接客。欲擒故纵,反客为主,趁火打劫,声东击西。

果然,功夫不负别有用心之人,三十六计还没用完一遍,阿涓的小宇宙已经开始倾斜。

“明叔,我们今天去看场电影吧。”

我买票。

“明叔,我们明天去逛个商场吧。”

我拎包。

“明叔,我们周末去爬个野山吧。”

我弃权……未遂。

一开始,施广对于我的频繁出入表示极为淡定,多副碗筷而已,吃不穷他们哥俩,然而随着我和阿涓的社会主义兄弟情不断升温,他终于有了危机意识。

“明先生,你很喜欢阿涓么?”

一针见血,攻势很猛。

琢磨半天措辞,我幽幽来了一句似是而非:“这孩子很讨喜。”

施广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复杂,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难过:“阿涓可不是小孩子。”

“嗯,对,二十多岁,的确不算小。”伴随着一阵暗笑,我的脑子里忽然闪现出某些有伤风化的场景。

施广顿了顿,似乎觉得话题进展地有点跑偏:“那你们平日在一起都做些什么?”

这话问的,往大了说轻浮,往细了说矫情,我只能一言以蔽之:“做些好玩的事。”

施广大概不想再和我浪费口舌,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一字一顿,阴阳怪气道:“不管怎么玩,请注意安全。”

我一阵剧烈猛咳,险些咬了舌头。

本以为他想多了,原来是我想错了。

——————

美好的周末时光,我果然又荒废在这个精力充沛的小不点身上。

“大叔,终于到山顶了,累不累?”阿涓坐在高处的磐石上,笑得生动活泼,微微卷曲的头发被风吹得一浪接着一浪。

这种氛围多少有点暧昧。

其实午夜梦回,被尿憋醒的我也曾反思,一大把年纪了,总不至于晚节不保。

然而在这个少年身上,实在盘踞着太多珍贵,我曾经拥有却最终失去的天真,我从未拥有却心向往之的无邪,都能在他清澈见底的眼眸中寻到栩栩如生的剪影。

从尧至今,跨过大山大海,轮回四季春秋,他是我眼中最干净的模样。

“大叔,大叔?”也不知道他究竟喊了多少遍才唤醒了神游天外的我:“来这边坐吧,给你看样东西。”

夕阳叆叇,倾洒在阿涓瘦弱的肩膀上,朦胧之间,我心中一阵悸动,毫不犹豫地搭上了他伸来的左手。

阿涓指着远方,轻轻问道:“看见了么?”

墨镜之下的世界只有深浅,江山如画,落入眼中也是黑白板报。

我环顾270度,耸了耸肩:“看见什么?”

话音未落,背后忽然袭来一股爆发的戾气,紧接着,天旋地转。

坠入黑暗的一瞬,我仿佛听到了有人在耳边笑道:“大叔,看见了么?这就是暗无天日的颜色。”

——————

大概是被嘴里的血呛住了,我是被自己的咳嗽声吵醒的。

按照常理,绑架都是一个套路,阴森恐怖的地下室,手脚统统绑紧,口中塞满棉布,运气好的,营救成功,运气不好,立刻撕票。

醒来以后,我欣然发现,自己是被端端正正地摆放在施家的大床上。手脚虽然没被玩成捆绑,但的确动弹不得。

因为我的鼻梁之上,空空如也。

阿涓翘着二郎腿坐在床头,用食指挑着我的墨镜,还是笑得那么灿烂:“大叔,这个能送给我么?”

我没吱一声,不抱希望地挣了挣。

他清凌凌地盯着我一览无余的衰脸,笑容逐渐模糊:“重明鸟,年关至,下凡尘,上古神兽,一目双瞳,声如凤鸣,降妖辟邪,福泽苍生。大叔,你还真是不容易啊。”

我有些尴尬地咧了咧嘴:“书上写的屁话你也信。”

“可信,也不能全信。”阿涓猛地凑近,一把将墨镜攥在手里:“福泽苍生的难度系数太大,我掐指一算,你福泽一人,应该可以达标。”

墨镜被他攒得有些变形,我的呼吸也变得愈发困难。

“万年神兽寄居凡胎肉身,总得安个开关控制灵力,和你待了这么长时间,唯一不离身的就是这副墨镜,既能遮挡紫外线,又可隐藏身份,简直就是装模作样的必备良品,只可惜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哪天遭遇不测,比如跌落悬崖摔成脑震荡什么的,这宝贝落入别人之手,别说反击,怕是连半点抵抗力都没有。”

好啊,算计来算计去,不如一招美人计。

我被气得吐出满口老血:“……你到底想要我怎样?”

“简单,我要一双瞳孔。”

“……啥玩意?”

阿涓的眼神忽然变得寒彻刺骨:“我要你匀出一双瞳孔给我哥。”

原来如此。

那日在电梯间我摘下墨镜的一瞬,双瞳的秘密就已经被这家伙解锁了,所以他才出卖皮相、费尽心机,伪装成小鲜肉来钓我这条大鲨鱼。枉费老子万年道行,竟让他这么轻易地萌混过关。

事已至此,我也没带怕的:“可以拒绝么?”

“可以,那我就把你整个眼珠取出来给他换上,虽然观感体验稍差一些,至少实用性增强不少。”

靠,真把老子这万金之躯当成温州小商品城了,批发零售,挑挑拣拣,还能享受买一送一优惠大酬宾!

感情有点伤不起的我不禁愤愤然道:“孩子,叔叔劝你善良。”

他看了看我涨红的双瞳,有些黯淡地低下头,终于说了句人话:“抱歉,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我哥他……”

“亏你还能想起我。”

不到关键时刻,施广这蔫了吧唧的闷骚男绝不登场,我甚至怀疑他是躲在门外掐着秒数溜达出来的。

——————

“哥……你不是出门买菜……”

真是同人不同命,不管多么嚣张,一见到亲人,这货的气场瞬间由三米八低到尘埃里。

施广估计八辈子都没这么A过:“我之前让你不要再胡闹,你是怎么说的?”

“我说,我错了……”

“上次知错,下次还敢!”

“上次是凡人,所以会失败,这回不一样,他是神兽,取一双瞳孔很简单的。哥,你信我。”

信他个鬼。听刚刚这话的意思,在我之前,他还对人类下过手,而且是惨淡收场,估计就是因为这件事,施广才会和他大吵一架,才会因为自责而醉酒,才会在凌晨三点吐我一脚的炸酱面。

“喂,施广,哦,不,应该尊称一声旷大夫才对。”

听到我说出这个名字,兄弟两人明显有些无措。虽然他们不是兄弟,也不是人。

其实我早该想到,特级乐师,双目无瞳,正人君子的做作,文艺青年的高冷,不是晋国暝臣师旷,还能是谁?

“啧啧啧,想当年以一己之言便可规劝君主明察万方,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能让晋国始无乱政,怎么退化到现在,连个熊孩子都管不住?”说罢,我冲着还没缓过神来的熊孩子微微一笑:“我说得没错吧,师涓?”

被掀了老底的阿涓沉默半晌,苦笑一声:“还是没能瞒过你。”

真没想到,在神兽圈道听途说的八卦秘闻也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当年卫国灵公参加晋国虒祁宫庆典。暮宿濮上,夜半入眠,忽然听到丝竹之声。卫灵公问起,只有你能听到,还非得嘚瑟地把曲子写下来,可怜他自此入坑,死活爬不出来,你可知那是纣王命师延所作的亡国之声!助纣为孽,下场可好?”

师涓的脸色在红白之间不停变幻着:“用不着你来翻我的黑历史,那日虒祁宫的宴席之上,我哥早就教训过了。”

“可惜没个卵用,一首靡靡乱人心曲,卫国自此陷入绝境,遽伯玉那帮大臣早就看你一百个不顺眼,明枪暗箭齐发,就是想把你往死里整。这位真善美的旷大夫为了救你,至少得罪了半个卫国,后来你踏踏实实归隐山野,他却惨死在断后途中,无私成为炮灰。阳寿未尽,横遭惨死,只能当个孤魂野鬼。这个故事,你比我熟。”

师涓的眼睛已经开始充血,如果不是旁边站着一位,他估计早就上手了。

师旷的脸色也不好看:“自古男三死于话多,重明,你还是少说为妙。”

“胡扯,不管是论剧情设置还是按出场顺序,老子都是妥妥的男一。我说旷啊,你大小也是个高知分子,这么多年的道行,怎么还和是非不分的混球搞在一起!”

师旷这个忘恩负义的无眼狼,护短简直不要太明显:“重明,阿涓能听懂山川溪流、能演绎鸟语花香,能用一把琴通融万物,就像那日在虒祁宫,即便是我也不得不承认,至情至性之人,即便弹奏靡靡之音,听上去也是清澈了无痕。卫灵公之所以会沉迷其中,也是他内心不净的缘故。更何况那日我出言阻拦,阿涓便断琴为誓,此生不再为君主弹奏淫曲,甘愿放弃功名利禄,只求一个心安理得。如此通情达理,怎会是非不分。”

“通情达理?”我噗嗤冷笑一声,用力挣扎着抖了抖腿:“解释解释。”

师旷终于被怼得无言以对:“阿涓,你先放开他。”

“不放。”

师旷估计没从他这位二十四孝好弟弟口中听过“不”字,一时接受无能:“你说什么?”

曾经的萨摩如今就像一条疯狗,死活攥着我的墨镜不撒手:“不放!你当年为了救我死于非命,我心甘情愿自缢身亡,变成孤魂野鬼陪你在人间游荡,只想让你见一见久违的世界,看一看钟爱的古琴,让你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青山绿水,姹紫嫣红,我不想,也不能让你永远当个盲人!”

师旷微微一笑,摸索着走上前,伸出双手,搭在师涓发颤的肩膀上:“阿涓,世上美景很多,歧途更多,能守得心中一方净土,才是看得见光的人。目盲无所谓,心盲才可怕。生前为知己,死后为兄弟,有你这样一位生死之交,我心满意足,别无他求。”

师涓咬着牙摇了摇头:“如果你心满意足,就不会放弃抚琴,在酒吧,我将你曾经编写的古曲天天传唱,在家里,我将所有目之所及换为最单调的色彩,可惜无论热闹还是孤独,你都不再与我共享,焉知不是眼前的一片漆黑让你心中抱憾却无可奈何。”

他的话音未落,师旷忽然出手,蓦地将眼前人揽在怀中。

我闭上眼,心里暗骂。

这两个鬼,到底在搞些什么鬼。

“阿涓,琴瑟常有,知音难求,当年我愿舍命相救,便是看重你的冰壶玉尺,白水鉴心,如果为了我的盲目,失了你的本真,即便我愿抚琴,你还能听得懂么?无论为人为鬼,不愧对天地,不辜负苍生,更不愿意强人所难,听话,放了重明,你我今日便同奏一曲可好?”

老老实实窝在他怀中的师涓压抑许久,终于痛哭流涕。

辛亏师旷这家伙是搞音乐的,要是搞传销,很难想象这队伍得发展地多么波澜壮阔。

——————

我在垃圾桶旁再次邂逅那两条野狗。

看着它们相互依偎,抱团取暖,没有温度的心房莫名闪过一阵酸甜味儿的安乐。

“下雪了,快看,新年第一场。”行色匆匆的路人不禁驻足观赏起这漫天的鹅毛纷飞。

看着逐渐被皑皑覆盖的苍莽,我摘下墨镜,缓缓抬起头,尝了尝飘入嘴角的一丝冰爽。

“大叔,雪好吃么?”

我知道搭讪的是谁,闭上双眼,没有转身:“太凉。”

他沉默许久,终于再次开口:“大叔,谢谢你,真的谢谢你。下次再来,别忘了去店里,我哥给你弹琴,我陪你喝酒。”

直到脚步声渐行渐远,我始终没有回头,甚至一句毫无意义的再见也没有说出口。

没了双瞳,重明不再为重明。

有了眼睛,黑暗不再是黑暗。

神不为神,鬼还是鬼。

人间果然不值得。

虽然把自己主动玩脱线了,不知为什么,我现在的feel有点莫名的爽。

大概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想要把这个世界看得清清楚楚的缘故。

后记

公元前534年,卫国灵公赴晋国虒祁宫庆典。朝辞帝丘,暮宿濮上,夜半入眠,朦胧之中忽有琴鼓丝竹之音,时隐时现,微妙悦耳,灵公召师涓。夜半,玄音复发。涓援琴而习之,尽得其妙,灵公听后,龙颜大开,问其究竟。涓道:"先时,纣王命师延作靡靡之音,师延不肯,帝辛欲杀之,无奈而谱曲。纣王喜声色,朝歌暮舞,通宵达旦,隧失天下,师延乘舟濮水而下,至此投水而死,故有神曲出水,震惊世人也。"

涓本想以此劝解灵公禁声色,绝靡音,勿使政散民流,诬上行私。灵公却不介其意。至晋国,晋国君宴卫灵公于虒祁宫。待酒酣将醉时,灵公唤师涓曰:"过濮水所获妙曲,速援琴以助雅兴。"涓不肯,后迫于灵公之威,不得不弹。未及弹完,师旷厉声制止道:"此为亡国之音,不可听。夜有鬼神之声,世间必有冤情。"灵公亦不听劝阻。朝晋归来,灵公贪图享乐,扩修重华宫,新建卫王殿,卫国朝政自此颓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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