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幸福“观念”和“概念”区分研究的意义
对于某些宏大的主题,并不局限于“幸福”,包括人们常需要面对“自由”、“民主”、“正义”、“公平”等主题,观念上出现分歧是不可完全避免的,因为“观念的实质及其根源,不是要到思维活动中去探求,而是要到社会存在中去发掘,任何观念都是社会存在的客观性的主观表现。”(fn),在民主和平的时代强求大众统一观念,或者寄希望于用一种概念取代所有观念,都是既不可行,也不明智的;更为实际可行的模式是尊重各种观念的客观存在,分析这些观念起源的合理性和彼此之间的矛盾性,并在理性思维的基础上,协商并构建使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概念及操作性方案。
具体体现在:
- 尽管由于自然科学取得的成功,逻辑思维及概念化的思维方式获得了极大普及和认可,但即使是在科学主义最盛行的上世纪初到上世纪中叶,以“逻辑实证”取代“思想”和“信仰”、以“概念”取代“观念”的做法也受到思想文化领域的广泛批评。即使是在科学界内部,对于过高估计逻辑实证的意义也是持批评态度的。
- 统一观念的合理前提是存在绝对正确的观念,但就大多数宏大的主题而言,任何观念都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自身绝对正确,各种观念之间呈现出既有相同相似但又相互矛盾的特点,这显然是与观念产生的根源有关,也即是源自各种原本就不同但又具有共性的社会存在。也正是因为这个特点,上世纪中后期“宽容”成为全球思想文化领域的一个主要音符,呼吁各种观念持有者之间相互理解,共同协商并通过妥协以更好地实现合作。
- 尽管对大众而言,强求观念的统一并不可取,但个人拥有的观念之间的矛盾抵触和支离破碎所造成的精神伤害,本身就会造成极大的痛苦。对个人而言,理性地吸收各种幸福观念的合理因素,并建立属于自身的完整幸福观,并心甘情愿地接纳所谓分歧,承受由此而来的后果,这原本就是走向成熟和幸福的必经之路。本文第一章的后几节将介绍各种幸福观所涉及的原则,笔者也会更具体地与读者讨论坚持和抛弃这些原则所可能带来的后果。
- 以概念取代观念的做法,是以科学主义的绝对真理观作为前提,也就是将科学研究视作绝对正确的知识的唯一来源,这样做确实有削足适履之嫌,尤其是当下社会各界已经基本抛弃了科学主义的绝对真理观,以概念取代观念也就失去了“法理依据”。
- 但概念化思维的合理性及其在现实社会的巨大价值也不能被我们忽视。概念作为逻辑思维的最基本的思维单元和思考方式,是各种观念持有者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使各方更容易相互理解和协商。因为概念的形成是源自高度理性化的协商和妥协,所以概念必将与时俱进而并非一成不变,每一个新的历史转折点的到来,都意味着需要重新构建新时期的概念,以面对新的社会问题及主要社会矛盾。本文将在第一章最后几节介绍获得过共识的的几种“幸福”概念,并于第二章将以心理科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介绍当下可行地“获得幸福”的方案。
- 除逻辑思维的概念方式之外,人们认识客观世界还有形象思维的“直观”、“类比”、“隐喻”等方式,以及直感思维的“顿悟”方式。正所谓“缤纷的世界绝不是仅有黑与白”,由于人们思维方式的不同,各种观念持有者之间的沟通桥梁也就不仅只有一座,本文第三章《中庸之道所蕴含的幸福启示》即是希望通过以华夏传统文明中的形象思维为桥梁,与概念化的桥梁相交织,共同构建通往幸福的阳关大道。
本节小结
- 当在讨论“幸福是什么”的观念问题时,实际上是在交流彼此对幸福这个主题的一些原则,比如“幸福应该是什么?不应该是什么?应该像什么?不应该像什么?”这一类意见。观念与个人幸福的关系,犹如种子与果实的关系,而大众的观念与整个人类社会幸福的关系,也同样可以类比于物种多样化与姹紫嫣红的万千世界一样。由此除了要警惕和批判少数对人类社会造成极大伤害的观念之外,大可不必去建立一个被全世界各种意识形态所共同接受的幸福观。讨论幸福观的问题,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够彼此理解,相互借鉴,若能由此建立属于自己的完整的幸福信仰,幸甚至哉。
- 当在讨论“幸福是什么”的概念问题时,实际上是在对当下社会实践中的个人及组织所存在的突出心理需求做出判断、分析、研究和问题解决,同时致力于追求把握在时代当中的理想人生和理想人类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