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开了眼睛,看到一顶陌生的天花板,周围的空气干燥的鼻腔像是有块硬纸板。我动了一下手臂,发现它自己麻木的像是与我脱离,房间里到处都是酒味和零零散散的衣服。我往身边看,发现一个女孩,她睡的很安详,面朝我这边,脸上的妆还没有卸干净,她那边的地上有一件体恤一条牛仔裤还有一件女士内衣,可能已经在熟睡的时候脱掉的。百般无聊的用食指与大拇指之间的距离测量她的身高,六个半。她的嘴角上有颗痣,不仔细看不明显,头发确实够长,床上差不多四条烟的宽度全都是她的黑发。
我努力回想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但回忆到这是徒劳。自从与那个老人家对话后我就再也没有每一天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的记忆。我坐起来走到窗台,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除了外套和袜子都还在身上,证明昨晚没有什么让我舍不得忘掉的记忆。我点燃一只烟,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上班族。我查看自己绑在领口上面的行车记录仪。居然忘记充电。所以一切只好等待这个女孩醒了以后才能真相大白。我重新打量睡在旁边的女孩。从南窗直接射进的太阳光线,上上下下洒满她的全身。她刚才把被子一直蹬到脚底,睡得很香很死。形状姣好的乳房随着不时粗重的呼吸而上下摇颤。身体原本晒得恰到好处,但由于时间的往逝,颜色已开始有点黯淡。而呈泳装形状的、未被晒过的部分则白得异乎寻常,看上去竟像已趋腐烂一般。吸罢烟,我努力回想她的名字,想了10分钟也没想起,甚至连自己是否晓得她的名字都无从记起。我只好作罢,打了个哈欠,年龄好像离二十岁还差几岁,总的说来有点偏瘦。左乳房的下边有块浅痣,五毛钱硬币大小,如洒上的酱油。小腹处绒绒的阴毛,犹如洪水过后的小河水草一样生得整整齐齐,倒也赏心悦目。
差不多3个小时过后,她才睁眼醒来。醒来后到多少可以理出事物的头绪,又花了5分钟。这时间里,我自抱拢双臂,目不转睛地看着水平线上飘浮的厚墩墩的云絮,看它们变换姿影,向东流转。
等我转过身来她已经将自己的内裤穿好,并在上身披上了我的外套。
“为什么在这个地方?”我看着台灯。
“什么?”她搔了搔头。
“我为什么会在一家宾馆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昨天晚上我应该在自己家里做运动或者喝一点酒。而且为什么你会一身酒气的在我身边?”我皱着眉问她。
“我没有钱,也没有勇气陪一个男人睡觉,我用我仅有的钱开了这间屋子,把自己灌醉,打电话叫你过来,然后跟你睡觉。这就是我报答你的计划。”我撇了她一眼,她眼睛泪汪汪的。
我回忆起这个女孩确实在前两天下午3点23分的时候来我的住所找我,记得带她来的是一个经常合作的女人。当时好像叫我帮助她拿回一件非常重要的物品,我昨天就已经完成了那个任务,但是还并没有支付报酬或者是任何东西。
“我大概知道了。”我没敢再看她。
“迹哥,我没有什么能给你的,可是你确实是救了我后半生的人。”她带着哭腔。
“听着,我就是个普通人,没有梦想没有工作,别把我上升到救世主的高度,您这是骂我。把外套给我。把衣服穿上。”我捡起她的衣服扔到床上,然后背向她。
她穿好衣服,坐在床上好像有点不知所措。
“这样算你勉勉强强付完报酬了,以后咱们两个互不相欠。”我穿外套时说。
“嗯”
“太好了,以后有事电话联系或者漂流瓶。再会。”
当我走到宾馆楼下的时候,她从窗户探出头来。
“马走日!你这个混蛋!”
回到住处,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为什么知道我的真名?我将领口上的行车记录仪充上电,坐在庭院的的台子上。最近总是会想起以前的事。以前还是正常人的事,碰到那个老人的事。
记得以前我好像比现在开心,在肺癌好了的时候我真真切切的体会到开心,在医院的病床上看一些无聊的杂志与书籍然后慢慢感觉自己的生命慢慢衰竭。“这一次连自己也要失去了么。”我这样想着,明明什么都不会再失去了,没有惊喜也毫无意义的存在这个世界上,我的心里还是渴望看见第二天的太阳,想要活着。可是那蔓延在病房里的孤独覆盖着内心里那仅有的求生欲望。我没有家人,从小被寄养在一对夫妻家里,在我大学毕业时他们也相继离开这个世上。我没有朋友,一位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