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的年底,生完孩子没多久,我就离婚了。
把东西搬到娘家的那天,本来在上班的爸爸接到母亲电话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请假回来,狠狠地骂了我一顿。
“你这样简直是乱来,蠢得要死的家伙,造孽啊……”
“累赘”
他简直气疯了,脸上的肌肉不自主地微微颤抖。
妈妈在一旁边流泪边劝道:
“孩子也不想离呀,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离都离了,她心里也难受啊,你就少说两句吧。”
爸爸勃然大怒,指着妈妈的鼻子说:
“当初生了她哥哥我就说不要再生了,就是你,非要生,现在好了,生出这么一个东西来,你去养她一辈子吧。”
说完爸爸就把门一关,往村东头他的好哥们李老头家去了。
爸爸骂我骂的这样声嘶力竭,可是我却并不怪他。想到将来我这样一个生过孩子的独身女人处境的艰难,又是在这样一个风俗守旧的乡下。他是爱之切,责之深。
家里有了一个离婚的女人,说出去多少有点低人一点的味道,对于他这样一个能干好强了一辈子的人,当然很不是滋味。
90年代初,在那个只有大领导和非常有钱家庭才能开得起小轿车的时候,爸爸成为了村里第一个货运司机。货车司机只要不出事故,收入还是可观的。他开车很稳,在将近20年的货车司机生涯中,除去一点小小的蹭刮,从来没有出过一起交通事故。在全国经济都欣欣向荣的形势下,客源更是源源不断。
我们家建起了村里第一栋三层小洋楼。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时我们一家过屋住新房的时候,爸爸宴请村里的亲戚、乡亲们喝酒时那种意气风发的样子,那是一种男人在事业成功时焕发的自信的迷人风采。
后来,在爸爸的带动下,村里组建了第一支货运车队,几乎包揽了周边几个县市的长途货运业务。
作为村里小学的一名普通的小学生,我也感受到了有钱带来的种种小小特权。这种特权包括,我总是和班上成绩最好的班长明华坐在一起,既不是吃粉笔灰的前两排,也不是成绩不好和坏学生聚集地的最后三排,而是正正中中的第三排,对眼睛视力来说最适宜的第三排,老师写完板书一回头,视线范围内最好的第三排。
我不是班干部,而这只是我的一种选择,原因是我觉得班干部要干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班长要记表现不好的、上课爱讲话的人的名字,这虽然是一种特权,但是也是很得罪人的。我亲耳听到班上那个最调皮的阿成知道自己被记名字时扬起拳头,恨恨地说:“等着瞧,我要他这个明华好看。”这职位有点危险,我想。
组长和课代表呢,更不行了,没有特权不说,还要管别人交作业和背课文。对于一些后勤或者他们的同学放弃呢,放学了也不能及时的做好作业、背好课文,于是他们就要牺牲自己的课外时间,完成老师赋予他们的职务使命。当然有些人视这为是一种荣耀,但是我没有,我从小就是一个务实派,对不能带来实质性好处的东西向来是不以为然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当了班干部,每当自己想调皮一下,或者偷一下懒的时候,老师就会说:“某某某,你作为一个班干部,应该发挥好自己的模范带头的作用。”这实在是大大地限制了我的自由。
因为爸爸是跑运输的,所以我常常能够拥有一些别人所没有的,时髦的,好吃的好玩的东西。不要说送给别人,我只需要拿出这些东西,和同学们小小的分享一下,他们就会蜂拥而至,各种讨好我。
我相信小时候读书时,每个班里都应该有那么几个人,他们没有担任任何职务,学习成绩也不是那么拔尖,但是因为身上特殊的“技能”,所以别人都要礼让他三分,遇到一般人处理不了的事,他们就化身那个“搞得定别”的人。这项技能包括:会某一样乐器,长的漂亮,说话好听,玩游戏的高手……而我的技能听上去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我家里有钱。
2.
初中也是在离家里不远的镇上中学读的。老师,班主任,校长什么的爸爸也都认识,碰上过年过节,爸爸还请老师们到家里来吃饭,酒过三巡,在一片其乐融融的气氛里,校长涨着一张通红的脸说道:“丽丽这个孩子是个可造之材啊,我们一定好好培养。”
经过校长鉴定的可造之材,老师们自然不敢马虎。
可以说,在整个小学初中我都在一种令人愉快的优越感中度过。
在爸爸的屁护下,老师们爱护我,同学们讨好我,在一种过于和善的环境里,我获得了一种与自身实际情况不相称的自信,这种自信让我对未来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期待。成年之后,在想象中的期待指引下,我制定了自己的择偶标准,毫无疑问,这种标准是高于实际的,这种高于实际的择偶标准预示着我将来不幸的婚姻。
而我当时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