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我确实喜欢写字。这是有渊源的。
小时候,我随叔叔一起生活。学前识字无一不是叔叔所教。每每上班前,叔叔都会在本子上教我写几个基本汉字,让我逐一练习。从“人、口、手”到相对复杂的“爸、妈、哥”。
至今看来,虽笔划不算正规,但我都认真模仿,就连笔锋回转时笔尖所连带的神韵,我都学得一丝不苟。因为,我确实喜欢那些不太正规的连笔字。
上学后,我认识了一个写字很好看的老师,真的好看,每一个汉字在他手中写出,仿佛都是一件珍藏。他叫谢永刚。但是在我的记忆中,我几乎没有请教过他,因为他的每节语文课在我看来,仿佛都像在教书法。
我知道他会写毛笔,知道他颜体写得最好看。暑期培训我参加了书法班,因为,他是这期兴趣班的开班老师。
暑期书法班开到一半,换人了。是个女的,叫凌玲。个中原由不可得知,我开始抵触。上课玩墨是常有的。记得有次用毛笔在裤子上写上“无敌“两字,然后带着一身墨水回到家,被奶奶骂了,对凌玲老师的抵触情绪就变得更高。
但是有一点不可否认,她的字写得非常好看,不仅颜体好看,欧体、柳体、赵体也能写的神形俱在,反正都比我写得好看,关键是她还会写行书!当时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一个人有了让你敬佩的地方,关系总不会差到哪里去。我慢慢开始认同她的所教,也开始接受她。从那时起直到小学毕业,我的每一次参赛、每一次得奖、每一次喜悦、每一次失落都是她给我的,我也随着这些喜怒哀乐慢慢地开始在学校声名鹊起。
但小学之后,若非大型点的比赛,我都都懒得参加了。初中学业负担开始变重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性格使然,内向的我向来涩于表达,不善与人沟通,自从脱离了两位老师之后,我开始落得与一无是处之人无异,碌碌无为,名气从此是路人。
而如今,每在闲暇之余,我都会拿起笔写点东西。无论软笔还是硬笔。
我喜欢直来直往的横,一往无前;我喜欢笔锋一转的荡气回肠,铿锵有力;我也喜欢竖到底的回钩,因为那仿佛是一种新生,是凤凰涅槃。
我非常享受静谧的时候独自一人,只要我在书写,我就能构建出自娱自乐的空间。在为自己写出的作品盖上红印之时,我的目光都会久久停留,然后父亲过来说,今年家里的对联让你写吧。然后我们相视一笑。
从何时起,我明白了:书写人生,书写如人生。
提笔蘸墨,回峰起笔,需要蓄力;回转笔锋,挫笔而行,需要蓄力;顺势而行,逆峰收笔,需要蓄力。
一个字是懒散还是稳重,蓄力是否用得恰到好处很重要。正如你的人生,求学时是否积够五车学富很重要,它能在你需要的时候帮你扭转人生,直至完美收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