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胡适先生的《容忍与自由》中一篇文章——《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
很喜欢文中描述的运动,把它摘录在此,以作备忘。
我且举一个实际的例。英美近二三十年来,有一种运动,叫做“贫民区域居留地(Social Settlements)”的运动。这种运动的大意是:一班青年的男女,——大都是大学的毕业生,——在本城拣定一块极龌龊、极不堪的贫民区域,买一块地,造一所房屋。这班人便终日在这里面做事。这屋里,凡是物质文明所赐的生活需要品,——电灯、电话、热气、浴室、游水池、钢琴、话匣,等等,——无一不有。他们把附近的小孩子,——垢面的孩子,顽皮的孩子,——都招拢来,教他们游水,教他们读书,教他们打球,教他们演说辩论,组成音乐队,组成演剧团,教他们演戏奏艺。还有女医生和看护妇,天天出去访问贫家,替他们医病,帮他们接生和看护产妇。病重的,由“居留地”的人送入公家医院。因为天下贫民都是最安本分的,他们眼见那高楼大屋的大医院心里以为这定是为有钱人家造的,决不是替贫民诊病的;所以必须有人打破他们这种见解,教他们知道医院不是专为富贵人家的。还有许多贫家的妇女每日早晨出门做工,家里小孩子无人看管,所以“居留地”的人教他们把小孩子每天寄在“居留地”里,有人替他洗浴,换洗衣服,喂他们饮食,领他们游戏。到了晚上,他们的母亲回来了,各人把小孩领回去。这种小孩子从小就在洁净慈爱的环境里长大,渐渐养成了良好习惯,回到家中,自然会把从前的种种污秽的环境改了。家中大人也因时时同这种新生活接触,渐渐的改良了。我在纽约时,曾常常去看亨利街上的一所居留地,是华德女士(Lilian Wald)办的。有一晚我去看那条街上的贫家子弟演戏,演的是贝里(Barry)的名剧。我至今回想起来,他们演戏的程度比我们大学的新戏高得多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