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起才是好宝宝
一觉醒来,窗外的阳光正好,在床上伸个懒腰打了个滚,听见知文走进的脚步声,下一秒我从床上弹起来,扑进他怀里,他笑呵呵地说“小萱萱,还没醒呢,别蹭了,一会儿我衬衫都该皱了……”他骗人,你看他那双手都还箍的紧紧的。
其实我自己也奇怪,为什么很喜欢在知文脖子边上蹭啊蹭,但是很舒服啊,暖暖的,软软的,我喜欢挂在知文脖子上就像挂在铃铛的脖子上,铃铛是我养的一只二哈,嘘,不要告诉他们哦,因为他们两互相嫌弃诶。
蹂躏够了知文,我跑下床去。干什么,去戏弄二哈呗。“铃铛——铃铛铃铛铃铛……起来吃饭啦——”,我扑向沙发上的二哈那里。“你敢嫌弃我,哼,不带你玩了!”铃铛撇撇嘴,打了个长长的哈欠,不再鸟我了。
“快去刷牙洗脸,再不快点,我把煎饼给铃铛了啊。”我扭头就跑去盥洗室了,挤开牙膏,顺便瞪了一眼笑嘻嘻的某人,就知道拿吃的框我,有本事你去框铃铛啊,不对,铃铛那货比我还贪吃,嗯,我得快点。
“你急个啥,头发都刷到嘴里了,别动,我给你拿开,发带在哪啊,哦对了,床头柜……”我一边刷着牙一边嘀咕着“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还说还说,不都是你让快点的吗,慢点你又说快点你还说,下次你给我刷啊)
“咕噜咕噜个什么鬼,慢点饭就凉了,在这样使劲刷牙龈又要出血了。”何知文,你这个大怪物,我咕噜咕噜你都能听懂,饭凉了不会再热吗,出血了我自己会知道啊。
等我走到餐桌前,看着金灿灿的煎饼,好吧,大厨男神,我原谅你了,虽然这个外号怪怪的。“铃铛,你要不要吃啊,很美味哦,金灿灿香喷喷的何氏大煎饼哦……铃铛,你还我的煎饼,别跑,你回来,回来,我的煎饼啊!”
好吧,故事的过程是这样的:我贱贱的端着餐盘跑到了铃铛面前,本来想诱惑一下我们家二哈,看着铃铛的小眼神,我那个开心啊,结果悲剧了,铃铛那小子叼走了我的金灿灿的香喷喷的大煎饼。宝宝想哭……
哎,看着铃铛一个狗吞,我与煎饼say goodbye了。去求何大爷吧,“何大厨,何男神,可不可以再做一个饼给小的啊?小的一定感激不尽啊!”何知文,你丫的就笑吧,你等本宝宝吃完了,你就死定了。
“大爷我今日还要准时去上班,姑娘有何条件足以使大爷我留下来给你做饭啊?”还要条件,条你个大头鬼。“小的日后定为大爷洗衣做饭,擦地暖床,为您上刀山,下火海,您叫我往东,我绝不敢往西……”
为了一个煎饼,我也是豁出去了。“微波炉”,何知文,你可真够惜字如金的,诶,还有煎饼诶,不对不对,姓何的,你丫的算计我。回头一看,知文笑的一脸无害,哎,我还是乖乖地去吃我的煎饼吧。
2.人间烟火才叫爱情
做女生就是麻烦,俗话说,痛经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这日子撞得真叫一个准。红糖水,暖宝宝,中药西药都不管用啊,何知文,你再不回来,指不定你就再也见不着你家宝宝我了。
浑身冒着冷汗,眼睛还发黑,手脚都抽搐了,只能捂着肚子蹲在茶几前,铃铛着急的直打转,一个劲的咽唔着,舔着我脸上滑下的滴滴冷汗,哎,真没用,眼泪它自己唰唰地往下流啊。
划开手机屏幕“siri,打电话给铃铛他爸”,“电话正在接通,请稍等”冰冷的电子音幽幽的从话筒传出来。“对不起,您拔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siri,打电话……”。
“嘟,萱……”,“何知文,你个王八蛋,我都快疼死了,你都不回来看我,呜呜呜……打电话你都不接,你个王八蛋,王八蛋,铃铛都知道关心我,你滚到哪里去了呜呜呜……”
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没在听,反正我是一个劲的骂,就好像转移注意力一样,骂着骂着都只剩下痛苦的抽泣声了,连哭都没力气了,已经瘫在地上了,接着就没什么意识了,只知道,铃铛还在舔着我的脸,暖暖的。
恍惚中,就已经被人提出去了,醒来的时候,何知文一脸的欣喜和担忧,摸摸脸,摸摸手,东看看西看看,就是不说话,搞得我一脸尴尬“那个,那个,不好意思哈,能解释一下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吗?”
“萱,还疼不疼了,都怪我不好,刚才开会呢,手机静音了,没听见,你晕倒在家了,现在是在医院里……”不说还好,一提这茬我眼泪就止不住了,“我疼……难受……你不接电话……”一边抽噎,一边断断续续的吐着字。
“宝宝乖,都是我错了,好不好,宝宝不哭啊不哭,再哭成小花猫了,就不好看了。”“那你还接不接电话?”“接接接,以后手机二十四小时为你畅通好不好?”我把知文的手紧紧拽在自己手里,他看出了我的不安,反手抓紧我,另一只手安慰的摸了摸我的头。
期间护士姐姐来过一趟,专门送药的,知文晾着热水,看我又醒了,自己喝了一口,试试水温合适,把我扶了起来,端着水喂我药,喝完了药,顺便给我顺了顺气,又让我躺下了。
医院这种地方以后还是少来,挂完了吊瓶,我翻来覆去,也找不到什么能够说服我再继续留在这里的原因。哎,求人的时候没有钱就只能撒撒娇啦,实在不行就只有套路了。
“何知文”,一直盯着我的手的他,终于抬头看着我了,“我是你的什么?”“能说媳妇儿吗?”“还有呢?”,“宝宝”,“为什么是宝宝?”“因为要像疼宝宝一样疼你宠你呗。”“那能不能答应宝宝一个小小的要求呢?”见他迷惑的小眼神,我继续套路“宝宝想跟你回家好不好?”
“想回家就直说,你呀~”见套路被识破,宝宝只好一个劲的傻笑,俗话说得好,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是我背你,还是你自己走?算了,上来我背你。”见着来整理床位的护士姐姐,我只能呵呵的笑两声,“我自己走吧,不是还有电梯呢吗?”
他也不好拗我,只好把大衣脱下来披在我身上,搀着我往外面走,他来的时候着急,连车都落在公司里了。在出租上,司机大叔开了暖气,熏得我脸热乎乎的,脑袋也昏沉沉的,后来,嘿嘿,就蹭着知文睡着了,怎么上的楼,不是他背的就是抱的,反正就回到家了。
开门的时候,也不知道他是长了几只手,反正是在他想把我放到床上去的时候醒了。一整天断断续续的睡了好久,却也不是睡得很熟。
3.遇见你,用尽了一生开饮料中奖的运气^-^
吃完晚饭,随手拿起手机看公共号里的短篇故事。大概就是,一女生在车站借给一位声称丢了钱包的路人一百款钱,她男朋友知道后默默给女生卡里打了钱,然而女生却还傻傻的告诉男生,还是有好人的,男生说,阅历会教她成长,而他只想保护她单纯如孩童的心。
一回头,默默的朝着知文看了几眼,他感受到我的视线,转过头来,温和地笑了笑,忽然想起来我们自己,随之时间流转,好像都变成了对方的影子和废物。
从小到大,他好像一直都在我的身边,高考的时候,我出乎意料的落到了个二类大学,他想跟我一起,记得那时候我还笑他,说他是不是跟着我看小说看多了,然后晚上我自己一个人躲被窝里把眼睛都哭肿了,现在想来自己早就离不开他了。
他开学比我早,我跟阿姨(他妈妈)一起送他坐上地铁线,期间我们都在微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反正我算是强颜欢笑了。离开地铁站,我告诉阿姨我还有点事,我就先走了。
你猜我干了什么,平时在外面都比较冷清的我竟然坐出租赶到了地铁的下一站。好在那天的路况比较好,破天荒的没堵车,我赶上了那趟地铁。事实证明是我小说看多了,傻傻的一站又一站的找下去,那时候真傻,竟然不知道打手机。
可能就是那天,我将一辈子买冰红茶中奖的运气都用光了,以至于我现在再也中不了奖了,好吧,我找着他了,是真的找着了。那时候看他惊讶的看着我,我笑的一脸无辜,最后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相互牵着手,一直将他送到机场上,然后站在登机口那儿挥手送别。
到现在,知文他还拿这茬儿笑话我,不过我们对方却是很感激那一段时光,有时候知文还说,本来他还担心我这磨磨蹭蹭的性子会不会不等他回来,会不会被别人骗走了(我两的玩笑话),有了我“千里寻夫”的故事后,他就算安心了。
我自己也很感谢自己那时的勇敢,要不然估计像他那样的“阳光大暖男”(大学室友给起的)应该早就被人移植走了吧,哪里还轮到我这个“无言无品无德的三无颓废小青年”呢,虽然他一直都说我已经够好了,但我知道,我还得努力才能赶得上他,谁让他还在前面回头等着我呢。
不就前突发奇想,说要是没遇上对方,那么这辈子又会怎么过呢?当然这句话一出口,某人就一口否决了这个假设,然后自己又开始了一大堆假设,他说自己估计会不回国了,在国外找一个工作赚一笔小钱,然后开始周游世界,沿途看风景看人看着万千世界的一切。
我说,为什么没有家呢。他说,他父母八成比他还先去游览世界,至于妻子孩子,随缘吧,一个眼神就能懂你的人不好找。我知道,他是怕我难过才不去说。
我说,我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带着父母一起住进法国的某条大街里,带着书笔再加上铃铛,温婉的过一辈子。他问,为什么现在不去挣很多很多钱呢。我矫情的说,因为他比钱重要啊,而且现在不是有他愿意养我嘛,再说了我又不是没挣钱,就是偷懒找了份闲散的工作。
后来他把自己的微信签名改成了“她拜金,但她说我比钱重要”,还顺便把我的改成了“他懒惰,但他说他养我”。朋友们后来都说自己猝不及防的又吃了一把狗粮,打开手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才发现那货一直在边上笑。
回家,我怎么想怎么不对劲,揪着他的耳朵问,我哪里有那么拜金了。他弯着腰扯着我揪他耳朵的那只手,笑着说轻点轻点,我那不是为了凸显一下我对你有多重要吗,再说了不那样写不对偶啊。我差点没笑岔气,还对偶,你咋不再来个比喻排比顶针。
4.我就要把你养成废物啊
要多幸运,我才遇见这样一个他,一个陪我哭陪我笑陪我长大的他,一个把我当小孩宠溺到无法无天的他,一个相互约定走完下半生的他。何知文,你说我夏晓萱上辈子是救过观音菩萨还是帮过如来佛祖,以至于这一生都有你相伴左右。
白天的时候,跟大学同学视频,几个姑娘们叽叽喳喳,讨论着明天和未来,因为他随手过来递了杯温水让我喝,姑娘们便将话题扯到了他的头上,后来便是声讨我,说我工作也有,男友也有,估计不久就要变成全宿舍第一个出嫁的了。
我回复道,说来也是,工作简单而轻松,还是我热爱的,男友暖心而温柔,还是从小看到大的,知根知底,两人性格爱好相投,也不用经历所谓的分分合合,大概以后再有个宝宝一家三口美不胜收。
你看,我写字他看书,我看书他写邮件,我吃饭他煮饭,我擦桌子他洗碗,早上一起去跑步,傍晚一起去打球,篮球排球羽毛球,台球网球乒乓球,我讲的冷笑话只有他会笑,他唱的歌只有我会附和,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一个动作就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一句话就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
了解我们的人都称呼我们是“天生一对”,偶尔也会有几个损友说“夏晓萱,你再好看一点,你们俩就是现代版的“神雕侠侣,郭靖黄蓉”了。”,好吧,一般这个时候我会非常想念我们家铃铛的,你说要是我们家铃铛在的话,一定会咬他的。
有时候我在那里矫情,我跟知文说,饭要你煮,水要你倒,吃个火锅还要你绑头发,要你涮菜,大姨妈你记得比我自己都清,红糖红枣也是提前备好的,连衣服买多大号的你都比我清楚,好不容易出个差你还得给我检查一下行李箱,你是要把我养成废物啊!
结果他一脸“你才知道的啊”的表情,慢悠悠的回了句“嗯,我就是要把你养成废物啊!这样除了我,就没人再会有底气要抢走你了。”,我滴个天,早知道那货一脑子言情剧,我就不跟他废话了,当然,作为一个正常人,我还是很高兴他能这样说的。
之前我们一起回家看父母的时候,因为我们住一个小区,大家自小都认识,父母之间经常是拿我们打趣。老爸,也许是跟他投缘,每次他到我家,老爸都喜欢单独找他去书房聊天。每次这个时候我都特别好奇老爸到底跟他说了什么,后来回北京的时候问过他好几次,他也是笑笑然后跟我打马虎眼。
老妈说,老爸对于小时候他跟妈妈忙于工作,没有照顾到我感到抱歉,所以他每次单独找知文谈的大概是都是要求知文要如何如何照顾我。听到老妈这样说,我很是惊讶,我跟老妈说让他跟老爸别介意,毕竟那些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都长大了,我可以照顾自己了。
老妈笑笑说,你知道为什么你的朋友就那么几个人吗,真心的朋友。我问为什么,老妈说,你都没发现你的性格太内向了吗,不熟悉的人你从来不主动打招呼,跟我逛街的那几个阿姨,她们老说你看起来特别的冷情,不会聊天,不会找话题,没事还特现实喜欢泼人冷水,甚至有点社交恐惧症,从来不愿意相信别人,不敢依懒别人……
老妈说这些性格问题,其实是来源于家庭。本来我以为自己这个人还挺外向的,甚至还以为只有那种家庭不和的人才会出现这些问题。后来我又按老妈的原话问了知文,他说,我还以为你有自知之明呢。
知文说,能跟你合得来的人,要不是跟你一样性格有点小内向,要不就是能够了解你的人,像你原来的室友,老大他们几个都是成天乐呵呵,被你泼了冷水也能继续笑的人,老三老四她俩跟你一样白天乐呵呵到了晚上就容易悲春伤秋。
好吧,他说的都是对的。我只是不喜欢向别人吐露心事,好的事说出来像炫耀,坏的事说出来要不是影响到别人要不就是没什么用。
知文说,他很高兴我能相信他,依赖他,,他说我是很独立,什么事都能一个人做好,甚至走路都带着风,我不轻易流泪,但是从小到大他见到我哭的次数比任何人都多。
他说我哭的时候不像别人那样,撕心裂肺的哭一场发泄发泄就好了,而是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一边舔舐伤口,一边揪着心默默流泪,哭到眼泪干了,去洗个脸然后钻进被窝抱着铃铛睡去,第二天跟别人一样笑呵呵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其实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会抑郁。
他说不了解的人都叫我大姐大,只有了解的人才知道,我其实是个小鬼,一个渴望不用再自己照顾自己,不用再出个门要检查所有的事情,不用再担心丢了钱包会没有人来接自己,不用走到哪里都要自己准备好所有的事情的希望可以随时找到人撒娇依赖的小鬼。
他说他很高兴我愿意让他参与到我的生活,虽然有时候他做的我自己也可以做并且可以做得更好,他说现在多让他为我做,这样等他老了动不了了,我可以再为他做些什么,两个人一起回忆什么都是好的。
老妈说的对,喜欢你的人会教你怎样做一个好女孩,而爱你的人才会教你怎样做一个坏小孩。最好的爱情不就是这样吗,在他面前你可以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不管你多么聪明独立,成熟妖艳,不论你本事多大,气场多强,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你都没有了成年人的圆滑锋利,变成了一个安心被人照顾的小孩。当你突然发现,跟某人在一起后,自己好像变得什么都不会了,成为了一个有人照顾有人爱的废物,那么恭喜你啊!
5.爱的最高境界是心疼
上学的时候,志文喜欢早上来接我,每次就算迟到,我也不会催他,让他快点。因为我知道,他自己会掌握时间,一味的催他,只会徒增心烦。因为我知道,如果他自己愿意来,就不会让我等。因为我知道,这年头到处都是马路杀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这世上只有一个何知文。
出门的时候我永远都会背着一个大一点的包,知文笑我,你又不爱化妆品什么的,出门带那么多东西干嘛,直到某一天出门,突然就下起了暴雨,这个时候我就掏出了折叠伞,虽然两个人打,会有点小,但总比淋着雨好,从那以后,知文一般出门都会提着大一点的电脑包,因为里面还额外装着一把折叠伞。就连车里都时刻备着双人伞。
八月的阳光有些刺眼,怕热的我也尽量不在这些日子里出门乱晃,其实主要还是我的皮肤对紫外线有些过敏,虽然每次早上起来都会涂上防晒,但是对于以前忘了涂后脸晒得几乎脱皮还是后怕的,不过当我感觉出来,知文连我下楼买酱油都会再三考虑时候,内心还是温暖的。
我们在家的时候家里就算两人各忙各的,也会打开两人都喜欢的音乐,耳朵里听着音乐不疾不徐的完成各自的工作,小铃铛要是饿了,它会自己跑进房间蹭蹭你的腿,随手给它吃些东西,省的它饿极了就闹。
知文出差的日子,简直是我的流放日。早上也不早起了,因为没人会给我个温暖的拥抱和一句暖暖的早安。饿了也不想吃饭,因为一个人还要做饭太麻烦,有一就话怎说来着,“两个人吃的是饭,一个人吃的是饲料”,说的就是我。
虽然知文一般走之前都会在冰箱里留些什么,把冰箱塞满,但是我大概只会把他做的一些东西吃完,然后等着菜几乎坏掉,等着他回来。
我不喜欢等待,因为觉得煎熬,所以,每次跟他约定好了的,他都会很准时,每次排队的时候,他就打开手机让耳机里音乐舒缓我的内心,每次出差都会赶快回来。。
我不喜欢人多的起哄的地方,因为觉得自己不合群,所以,每次参加聚会的时候,他都会紧紧跟在我身边,陪着我跟我聊天,我不能喝酒,他就替我喝。
他容易胃疼,所以家里,办公室里,公文包里,行李箱里,连我自己的包里我都给它都装满了舒缓胃疼的药。
他每天坐办公室太久,我就去学了香薰和按摩,每天下班回来,我都点着香薰蜡烛,给他按摩按摩,吃完晚饭后,就带着铃铛,拉着他出去溜溜弯,陪他散散步。
我妈说得对,我们两是要过日子的人,没事闹一闹还好,但是平时要学会心疼人,你懂得心疼对方,对方才懂得心疼你。只是光有爱情不会长久,除了爱人,在此期间你要学会当对方的朋友,亲人,除了会撒娇,会生气,你还要会体谅,会心疼。
NO.6暖心的二哈骑士——铃铛
第一次见铃铛的时候,他是一只被抛弃的可怜兮兮小二哈。
那天,我身体不舒服,跟班主任请了一下午的假,想回家待会,路过小区门口的时候,一辆车开得比较快,把我逼到一边的角落里,车开过后,我在对面的角落里看见了一身乱泥的小东西,当时我还以为是只小猫,因为它那个时候太小了,估计刚出生没多久,浑身又脏兮兮的。
我走进看看,正好对上了他那双如宝石般清澈透亮的蓝色小眼睛,也许是喜欢上了那双蓝眼睛,又或是我母爱泛滥,我蹲在那里看了好久,一开始他害怕我,蜷缩在小角落里,瑟瑟发抖,我想去摸一摸他,但是我的手越往前面伸,它越往后面缩。
后来想了想,我把书包里的半杯热水倒在盖子里,放在它面前,他也许是感觉到盖子的热度,往盖子边上挪了一挪,我就一直等着,我不敢动,害怕我一动就把他吓着了,直到渐渐腿麻。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温暖(请原谅我的自恋),后来我伸出手指戳了戳他,没排斥,我又伸手轻轻地摸了他一下,他也没有反应,等他喝完热水,身体稍微温暖了些许,我收起了杯子。
歪着头想着要怎么把他带回家,我想了想,站起来扯了扯书包,,往后退了两步,铃铛哼哼两声,往前走了两步,我又退了几步,铃铛也往前走了几步,我慢慢倒着身体开始加快速度,渐渐开始小跑,一开始铃铛顿在那里,我以为他不愿意,后来我减慢速度,谁知道他攒着力气一口气追了上来。
我很开心,小跑着逗着他,后来一想他太小这几天也不知道吃了什么,我也不管他有多脏,直接抱起来就往回家走,一路上铃铛不停地伸着舌头舔着我的手。
回到家,也没跟我妈说怎么回事,直接就把书包一丢,径直向浴室走去,给他用温水洗洗涮涮,洗着洗着我就好奇了,这么漂亮的哈士奇,又没什么毛病,为什么会被丢在哪里呢?
我拿着吹风机给他吹干毛发,让我妈去问问小区物业有没有谁家丢狗了的,物业让我们先养着等有人来找他们的时候再说。这一等,就是好几年。
我跟我妈说了,她同意养着铃铛,但是如果铃铛以后有什么疾病什么的,我不能抛弃他,而且明天必须去宠物医院给铃铛做检查,我当然同意了。
我妈跟我说完,叫我也去洗洗换身衣服,她出去买些铃铛要用的东西。我洗澡的时候,准备锁着浴室的门,可是铃铛可能害怕,他不愿意,我就叫我妈等会再走,让她给铃铛做些吃的,趁着铃铛吃东西的时候我去洗完了。
出来的时候,铃铛可高兴的往我边上蹭,我妈说铃铛太乖了,给他吃的他也不着急,你给他放进碗里他看你一眼再吃,不够吃就蹭蹭你让你给他加。我可高兴了,铃铛这么乖,老妈都喜欢他,老爸肯定也同意我养他的。
晚上我妈去储物间把我小时候睡的婴儿床给了铃铛,我把床拉进了我的房间,靠近我的床头,晚上睡觉的时候看着他透过栏杆,使劲往我这边挤过来,我摸摸他的头,一下一下直到他睡着。看着他比巴掌大那么点,小小的,蜷缩在那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心疼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妈说铃铛早就醒了,趴在婴儿床上,提溜着小蓝眼睛直愣愣的看着我,生怕我跑了似的。我把铃铛抱了出来,跟他说,走,我们今天去医院检查去喽。
后来医院也没查出来他有什么病,就是有点营养不良,好好养着就好了。然后又给他杀了杀菌,消消毒什么的怕他在外边染上什么病。
铃铛之所以叫铃铛,是因为我的房间阳台上挂了好多风铃,我在阳台看书的时候铃铛就喜欢睡在我的脚上,有风吹过,风铃一阵清脆的叮铃声,每当这个时候,铃铛都会睡着耳朵听,好像是很喜欢的样子,他一个男孩子,我总不能叫他风铃吧,(后来我跟知文养了一只短耳猫就叫风铃)。
后来我试着给他买了个带铃铛颈环,他很喜欢,一带上就四处乱走,然后一直动脑袋,大眼睛直溜溜的看着你,尾巴高兴地摇啊摇。不过因为太响了,后来我给他挂在了小床边上,他高兴的时候,自己跑过去摇一摇。
再后来,我笑的时候有他陪我闹,伤心的时候也有他陪着我,哭的时候还可以抱着它倒苦水,难过了孤独了就抱着它睡觉,我很庆幸,有铃铛陪着我度过了那些我不想一个人度过的时间。
我知道铃铛的寿命没有人类长,但是我想好好陪他走过每一个阶段,毕竟他用他的一生温暖了我的一生,铃铛现在还算是正值中年,风华正茂,但是我知道,迟早会有那么一天,他迟早会离开。
没关系,我陪他走完他余下的半生——这是我们最初的约定。
NO.高傲的短耳女王——风铃
我跟知文其实以前一起养过一只英国短耳猫,叫风铃,但是风铃太过高冷,很少依赖人,用知文的话说就是没有成就感,比起知文,风铃似乎是更喜欢我,它喜欢窝在我怀里,可能是铃铛喜欢吃醋,每次我抱着风铃的时候,铃铛都喜欢在我腿边上蹭来蹭去的撒娇,这个时候你不摸摸铃铛它的头,他就会撅着头嘴里哼哼唧唧的。
但是大多时候,风铃喜欢窝在她阳台上的小窝里晒太阳,我们高傲的女王,不太喜欢亲近。我不知道知文怎么说,不过我看得出来,知文很喜欢风铃。
其实我还蛮奇怪的,因为一般的男生都是喜欢狗狗,至少我身边目前还没有人像知文一样喜欢猫的。开始我以为是知文喜欢猫猫撒娇,但是家里养了风铃我才知道,呵呵,还是狗狗更喜欢撒娇,然而知文还是喜欢风铃多一点。
我后来上网查了一下,猫的性格其实比较独立,比起狗狗来,猫的性格就显得有点高冷了,比起别人家的猫猫,我们家的风铃更是猫中女王,成天冷嗖嗖的。
之前我在朋友圈晒出风铃的照片的时候,大家一片惊呼,无外乎我们家的风铃在照片里,显得娇小可人,萌倒一片爱猫人士,更是有朋友戏言,怪不得知文这么喜欢风铃,问我害不害怕失了宠。
风铃的一辈子很短,不到两年,但是十足十的称得上是命途多舛。
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我们平时没注意,不知道她是不是没事跑到楼下跟那些流浪猫一起玩,总之是得了猫藓。万幸的是我们把她送到附近的宠物医院,来来回回跑了几个月,总算是把她治好了。
那段时间看着风铃又疼又痒的在笼子里咽唔咽唔地叫唤,知文能急的饭都吃不下去,一有时间就跑到玻璃窗前看着她,就连铃铛在家,也老是趴在风铃的小窝边上,如果不是我知道风铃生了病,我都该嫉妒了。
康复了的风铃又开始了在家扮高冷的日常,不过,好景不长,死亡的阴影已经开始笼罩在她幼小的生命路途上。
风铃是在明朗的雪天走的。头天晚上,我们大家还都在感叹今年的雪竟然来的这么早,从早到晚,下了整整一天,路上积了不薄的雪,踩起来嘎吱作响,甚是清脆,我还带着风铃和铃铛跑到小区院子里玩了雪,拍了照,他们俩兴奋的不得了,一直在蹦来蹦去。
晚上回来的时候,两个小家伙都累得早早吃饭去睡觉了,等我要睡的时候,还跑到他俩的小窝边上给他们加了块棉垫,怕他们冷,毕竟地板上不如床上,没有厚厚的床垫。想了想,我直接找知文帮忙,把他俩连狗(猫)带窝的一起拉到了空调边上。
早上的时候,风铃一直趴在那里不挪窝,我给它倒了点牛奶,它也没喝,后来不知道怎的她突然叫了一嗓子,我跟知文跑过见她嘴微微张开着,原来滴溜溜的大眼睛也半睁着,下一秒就要睡着了的样子,接着浑身就开始发硬。
一着急,我拿着钱包就带它出去了,路上的时候,它的小肉垫就已将开始冰凉冰凉的了。我跟知文把风铃抱到宠物医院的时候,医生说是风铃有心脏病,这下是心脏病犯了。
看着风铃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全然没有了知觉,就看到周围的人张着嘴在说着什么,但是我的耳朵已让完全听不见了,眼睛开始模糊,却是勉强站得住,知文握着我的手里全然没有了刚才急救时的汗,冰凉的一如街道上的冰雪,紧紧的住着我的手。
……